童養媳的悲慘狀況,白天做家務,晚上更加辛苦,現代女性難以忍受

隨著建國之後國家頒佈了婚姻法,童養媳的問題在大部分地區得到徹底的解決,在過去的時候,童養媳在我國是非常流行的,尤其是清朝的時候,抱一個童養媳非常普遍,大家都見怪不怪。

所謂童養媳,其實從字面意思便可以理解,簡單的解釋就是從小就被人抱養,等女孩長大成人之後,就要做養她長大那家人的兒媳婦。

童養媳這種現象之所以在清朝流行,說白了就是當時的社會太過貧窮落後,老百姓的生活低下。大家所熟知關漢卿的《竇娥冤》中的竇娥便是童養媳,她為替父還債,做了蔡婆婆家的童養媳。

一般來說,貧民家裡的童養媳,基本都是外地或者是一些災區抱回來的,還有一些是撿到的棄嬰,當然還有一部分是買的。

童養媳的悲慘狀況,白天做家務,晚上更加辛苦,現代女性難以忍受

值得一提的是,明朝時期的童養媳便和清朝不同,明朝人認為女兒遲早是要嫁人的,還要給出去一份嫁妝,等女兒長大了會有親人離別之苦。

所以明朝時期富裕家庭喜歡把女兒給門當戶對的人家當童養媳,在一些貧窮的家庭,還會將女孩在嬰兒時期就互換,互相交換女兒做對方的童養媳。

關於童養媳的記載最早可以追溯到三國時期,《三國志》中提到:“至十歲,婿家即迎之長養為媳”,等到宋朝的時候,童養媳已經成了一種婚俗。

不過類似的婚約在更早的時候已經有了,比如說漢昭帝的皇后上官氏,此女在六歲的時候便被送進皇宮做了皇帝的妻子,這也是一種童養媳的性質,正常來說,童養媳一般都比男方要大一點。

童養媳的悲慘狀況,白天做家務,晚上更加辛苦,現代女性難以忍受

童養媳的實質是對女性不尊重的一種做法,不過古時候女子地位低下,女孩子只能聽之任之,無力改變自己的命運,如果能碰到個好的人家,也算是幸運的。

等到清朝童養媳流行的時候,貧苦人家都會想方設法找一個童養媳,這樣一來兒子娶媳婦便容易了,這類童養媳的命運是非常悲慘的。

窮苦人家的活是非常多的,不僅是家務還有農活,這樣的家庭找的童養媳都是比兒子大很多的,兒子也沒力氣幹活,而且很多情況下這些男孩也就只是讀讀書而已。

這樣的童養媳是沒有機會接受教育的,這些女孩子不知道自己的丈夫以後會成什麼樣,這個小男孩是否健全,以後她們都要認命。

童養媳的悲慘狀況,白天做家務,晚上更加辛苦,現代女性難以忍受

大多數家庭並不會重視童養媳,不僅是因為重男輕女,更是因為這樣的女孩等於是買來的,而且也不是親生的,在家裡被區別對待,乾重活都很正常。

她們也是個女孩子,卻要乾重活,還要照顧自己的小丈夫,假如說遇到一個懂得憐香惜玉的男子,人品端正的還好說,如果遇到品行不好的,那就更加的悽慘了。

除此之外,每天入睡之前,童養媳還必須得幹一件事情,那就是給自己的小丈夫洗澡,這件事是男方家的硬性要求,讓她幫忙洗澡並不是為了乾淨。

在男方家看來,這是一種增進感情的方法,有助於讓男孩儘快成長為一個男人,對於黃花大閨女來說這是一件非常難為情的事,甚至可以理解為羞辱,這一切,現代女性絕對是無法接受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