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雀花系列(三):野味和不安分的表哥

【国王之死】

1135年,亨利一世前往诺曼底狩猎。

这时的亨利一世已经68岁了,但依然身强体壮,狩猎对他而言就和遛狗对我们而言一样轻松寻常。

如果你不相信,可以想想他生的22个娃。

国王这次出行有扈从跟随,而且是在自己家族祖传的封地利翁拉福雷狩猎,两百多年来诺曼底公爵常常造访这座猎苑。

按常理来说,这次狩猎是不会有什么意外的。

但意外终究发生了。

在亨利一世抵达的当夜,他忽然病倒,并且急剧恶化。

预感到自己时日不多的国王开始忏悔,他用了三天的时间解罪、祈祷、施舍,大主教为他实行了临终的涂油礼,随后国王与世长辞。

金雀花系列(三):野味和不安分的表哥

很难想象这样一个身强体壮,精力充沛的国王为何会突然暴毙。

目前普遍认可的一种观点是,国王不听医嘱,食用太多的七鳃鳗。

想必大家对七鳃鳗应该有所耳闻,这小东西长得非常别致,别致到我都不想放图了,它的主要特点就是丑,长得像吃了激素的寄生虫,如果有朋友实在好奇可以百度一下,但我强烈建议你不要这么做。

七鳃鳗属于当时欧洲非常流行的美味,曾经一度差点被欧洲人吃灭绝了。

这个经历眼熟不眼熟。

金雀花系列(三):野味和不安分的表哥

亨利一世对这玩意尤其喜爱,尽管医生劝告他,七鳃鳗性寒与他体质相冲,不宜多吃。

但就和所有爱吃垃圾食品被人劝阻的我们一样,你越不让我吃,我就偏要吃。

有传言说国王因此感染传染病而死,也有传言说他最后因为腹胀撑死在了马桶上。

这画面美得无法想象。

金雀花系列(三):野味和不安分的表哥

亨利一世究竟为何而死现在已经不重要了,但从他的死因中我们可以知道一个道理。

不——要——吃——野——味!

诺曼底是法国的领土,距离英格兰路途遥远,还隔着一道海,在将亨利一世的遗体运回英格兰之前,他被先送到了法国的鲁昂,为了保证他的可以在漫长的归途中尽可能地保存好。在那里人们将他的身体进行了腌制。

"他的尸体被用刀子切出许多口子,撒上大量的盐,然后裹在牛皮里,以遮掩散发的恶臭,已经有两个看管遗体的人因这恶臭丧命"

我不知道欧洲是谁发明了腌肉,但我知道如果他看到了这一幕,一定会后悔自己的心灵手巧。

亨利一世的遗体造成了一场小规模的生化危机,但与此相比,他的死亡带来的政治影响则是灾难性的。

内乱,开始了。

新的风暴正在向她的女儿袭去。

亨利一世曾经先后三次要求自己的封臣们向玛蒂尔达效忠,对于亨利一世的谆谆教导,封臣们非常感动。

所以他们很有礼貌地等到亨利一世死透了之后才开始造反。

在这些高贵的贵族们的眼中,

老国王是值得尊敬的,

誓言是神圣的,

小女王是软弱可欺的,

领地是要自己抢的。

你不去拼,没有人会让你,你不去抢,没有人会给你。

这群人里抢得最凶的那个叫斯蒂芬。

【布鲁瓦的斯蒂芬】

我们来介绍一下斯蒂芬这个人。

斯蒂芬是征服者威廉的外孙,也就是玛蒂尔达的表哥。

表哥,这听着就不像好人。

从连城诀的汪啸风到天龙八部的慕容复,自古以来的表哥都是一种影响社会和谐的存在。

这位斯蒂芬也不例外。

他的父亲,法国的布鲁瓦伯爵在他年轻的时候去世了,之后他被送到了舅舅亨利一世的宫廷中,亨利一世非常喜爱这个外甥,赏赐给了他许多土地,当年的亨利眼神肯定不好,一直没看出来这货是只白眼狼。

由于国王的宠爱,斯蒂芬的声望直线上升,总有贵族变着法地巴结他。

朋友们,你们公司的同事里面有没有老总的亲戚,如果有,那么我相信你一定特别理解这种情况。

之后斯蒂芬又迎娶了布洛涅的女伯爵玛蒂尔达一世,女伯爵继承了肯特和布洛涅的遗产,这块领地对英格兰的羊毛贸易影响重大,它的拥有者自然极为富有。

无论在哪个时代,金钱与权力永远是天作之合。

这段婚姻带来的巨大的财富和势力,在之后的王权争夺中给了斯蒂芬极大地优势。

亨利一世的死讯传出后,斯蒂芬用最快的速度渡海前往英格兰,直奔伦敦。

在那个时代,王权还有着很强的选举性质,亨利一世当年就是靠着贵族的支持击败了自己的哥哥罗贝尔,篡夺了英格兰和诺曼底的王位,尽管罗贝尔原本更符合正统。

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当年帮助亨利一世夺取王位的规则,现在被拿来对付她的女儿了。

斯蒂芬原本没有对王权没有任何合理的继承权,按血缘继承权来论,他的哥哥还排在他前面。

但是,斯蒂芬是征服者威廉的外孙,是一个可以信服的王位候选人,并且,斯蒂芬自幼在英格兰宫廷中长大,与其他的英格兰和诺曼底贵族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在这里提一个插曲,我们之前说过,亨利一世原本的继承人威廉王子在一场沉船事故中丧生,在那场乘船事故中,斯蒂芬本来也应该是那艘船的乘客,但在船只出港前,斯蒂芬借故离开,逃过了那场事故。

现在看起来,这个故事很是值得玩味。

如果说皇二代玛蒂尔达是天命之女,那么这个与死神擦身而过的斯蒂芬是什么呢?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斯蒂芬现在是王位最有利的竞争者,他刚过四十岁,富裕,强壮,魅力十足。

他的妻子把控着英格兰的羊毛贸易,富可敌国。

他的兄弟是温切斯特主教,在英格兰教会中势力庞大,毫无疑问教会会站在他这一边,

再加上多年来的苦心经营,他在贵族中有着极大声望。

反观他的主要对手,原来的王位继承人玛蒂尔达。

这时候的玛蒂尔达正怀着孩子,根本无法赶往伦敦争夺王位,而他的丈夫作为安茹人饱受诺曼底和英格兰的猜忌。

玛蒂尔达更是因为傲慢疏远了几乎所有人。

这是争夺王位最好的时机,

表妹,

对不起了。

凭借着贵族和教会的支持,斯蒂芬在伦敦被拥立为王。

但英格兰,真的已经是他的囊中之物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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