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違約常態化 完善處置方式受關注

4月17日,銀行間市場達成首筆到期違約債券跨境交易,債券名稱為19方正MTN001,券面金額共計人民幣1000萬元。據悉,該債券於2020年2月19日因發行人進入破產重整程序提前到期,未按時兌付,屬於到期違約債券。本次交易的賣方為境外資管產品,通過境內做市機構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繫統達成交易。

首筆到期違約債券跨境交易的達成,是我國債券市場違約債券處置方式多樣化的一個縮影。隨著債券市場風險事件增多,如何加快完善債券風險處置機制,頗受各方關注。

匿名拍賣進入常態化

近年來,隨著我國債券市場快速發展,債券違約案例和規模不斷增加。而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的暴發,進一步加劇了各方對於債券違約的擔憂。

聯合資信債券市場研究部統計顯示,2020年一季度,我國公募債券市場新增違約發行人6家,涉及到期違約債券15只,到期違約規模合計229.56億元,新增違約發行人家數、到期違約債券期數較上年同期有所減少,到期違約金額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隨著違約債券數量的增多以及相應風險事件的發生,如何提升違約債券處置效率,頗受關注。

在違約債券處置方式中,轉讓機制以其更具市場化的色彩開始快速發展。申萬宏源首席固收分析師孟祥娟表示,目前違約債券的轉讓途徑主要有三個,分別是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協議轉讓或匿名拍賣機制、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動態報價機制以及滬深交易所特定債券轉讓機制。

2019年2月27日,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組織開展了新一輪債券匿名拍賣,到期違約債券首次進入匿名拍賣。此後,交易中心匿名拍賣業務中時常有到期違約債券的身影。今年2月份,交易中心發佈了2020年債券匿名拍賣計劃,開始按月定期組織開展匿名拍賣。

3月12日,交易中心組織開展2020年匿名拍賣常態化的第1次操作(含到期違約債券)。進入拍賣的債券包含5只到期違約債券和兩隻利息遞延支付或利息違約的債券。4月9日,匿名拍賣常態化第2次操作開展,4只到期違約債券和4只利息遞延支付或利息違約的債券進入拍賣。

央行相關負責人此前表示,推動建立到期違約債券轉讓機制,有利於引導專業資產處置機構等多元化主體參與,提高違約債券處置效率、促進市場有效出清,也有利於形成交易鏈條閉環,進一步健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流通制度,從而打好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更好地發揮債券市場支持實體經濟的基本功能。

債券置換試點浮出水面

轉讓機制只是違約債券多元化處置方式之一,債券置換、展期等更多方式在實踐中不斷豐富。

今年3月2日,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人北京桑德環境工程發佈公告稱,公司因受疫情影響,目前流動性緊張,故計劃發行債務融資工具,對其兌付存在不確定性的存續債項“17桑德工程MTN001”進行置換。至該要約期限截止日,14家債券持有人中有11家參與置換,置換金額合計4億元,佔發行金額的80%。這是銀行間市場債券置換業務的首單試點項目。

據悉,債券置換興起於20世紀80年代的美國,並在2008年金融危機後得到市場廣泛實踐。目前,境外資本市場已形成相對成熟的置換流程與操作。實踐中,發行人向全體持有人發出置換要約,持有人可基於自身需求和風險評估選擇是否接受要約,這既尊重了投資人的自主選擇權,又大大提高了企業風險處置的效率。

此後,滬深交易所債券市場也相繼試點債券置換項目。其中,4月9日完成置換的“17瓦房02”成為首例城投債置換項目,並引起市場較多討論。

業內專家表示,置換債券是債務人管理債務的重要工具之一,可以使債務人在現金支出較少的情況下實現債務管理的目標。同時,置換債券也給予債權人更多選擇權,得以理性地處分權利,實現資產價值最大化。

中證鵬元評級分析稱,債券展期、債券置換與借新還舊有不同的適用背景、操作流程和結果。整體來看,僅僅是短期流動性出現問題,造成短期償債壓力增加的企業,適合借新還舊,尤其是在市場利率走低的時期。而經營情況欠佳,短期償債能力無法明顯改善的企業,適合債券展期或置換。從國際發展趨勢看,債券置換更加市場化、標準化和透明化,更有利於維持企業的市場聲譽。

持有人會議引關注

在債券違約處置與風險事件中,如何維護投資人權益成為關鍵點。而近期引發市場關注的“13海航債”事件,更是將持有人會議這一機制置於輿論漩渦。

4月14日是“13海航債”到期前一天,當天18時30分,該債券投資者收到發行人郵件通知稱,當晚將召開持有人會議表決債券展期一年議案。從發出通知到完成表決,前後僅3個小時,這引發部分投資者質疑。次日凌晨,海航集團通過微信公眾號對當日到期的“13海航債”展期相關事宜致歉。

該事件在暴露海航債務風險的同時,也讓各方更加關注債券持有人會議這一機制。

據悉,持有人會議機制是債券市場投資者保護的基礎性制度。過去幾年,我國債券管理部門在多個規則中發佈並不斷完善持有人會議機制。比如,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以下簡稱“交易商協會”)於2010年發佈持有人會議規程,此後多次修訂與完善。在去年底交易商協會發布的一系列完善債券違約處置機制舉措中,就包括髮布《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持有人會議規程(修訂稿)》。

交易商協會表示,近年來,隨著債券市場風險及違約事件增多,新情況不斷出現,給持有人會議機制帶來新的挑戰。市場各方對於持有人會議觸發情形、表決議案類型、召開程序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業內專家表示,進一步完善債券持有人會議機制,將更有利於債券相關方就共同關心的重大問題進行充分溝通協商,並促進共識的達成,提升議事決事的效率和效力,同時也更有利於風險事件的化解和穩妥處置,保障投資人權益和維護市場平穩運行。

本文源自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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