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山縣人民法院推進多元解紛工作紀實

為民解難憂 解好必答題

—— 龍山縣人民法院推進多元解紛工作紀實

有人的地方,就難免有矛盾糾紛。

“為群眾提供方便、快捷、低成本、能解決問題的解紛方式,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職能,也是我們的一道必答題。”龍山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劉輝表示。

近幾年來,結合縣情實際,該院探索創新,用複合運算法多元化解矛盾糾紛,為這道題交出一份帶著龍山印記的精彩答卷。

2019年,該院多元調解成功和速裁結案1638件,同比上升26.13%;其中訴前調解結案956件,同比上升18.32%;司法確認案件185件,是上年同期的兩倍,累計為當事人節約訴訟成本近百萬元。

做減法,調解優先防微杜漸

“從訴源開始做減法,讓矛盾糾紛遏制於萌芽,解決在基層。”

“逢案必調、調解優先”,是龍山縣法官們遇到民事糾紛案件時奉為圭臬的原則。訴前調解工作被列為該院“一把手工程”,由院長親自抓落實。

該院率全州之先,要求全縣6個基層法庭幹警工作日駐庭,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為矛盾糾紛調處提供司法服務與保障。

苗兒灘鎮田姓兩兄弟因一棟共同修建的老木房產權問題發生爭執,鎮政府工作人員無法確權,便向當時洗車法庭駐庭法官田代飛求助。田代飛多次到雙方家中調解,釋法律,講道理,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最終兩人各退一步,簽訂了調解協議。

“滿頭白髮的親兄弟倆終於握手言和,對法官來說,這成就感是滿滿的!”田代飛說。

基層矛盾糾紛大多是鄰里紛爭、夫妻不和、兄弟反目,照本宣科一判了之簡單省事,但真正做到案結事了、定紛止爭,讓雙方當事人心服口服,法官不僅要有紮實的法律知識,還要付出更多的時間與精力。

但這筆賬算下來是值得的。

法官工作從審判向調解前移,從訴訟源頭做減法,為群眾節約了訴訟的時間精力金錢成本。近3年來,龍山法院共為當事人緩減免訴訟費464餘萬元。僅2019年,全院訴前調解矛盾糾紛就達1600餘件,幾乎與2018年受理的民事案件數持平。

做加法,爭取解紛最大合力

“多元解紛,還需要做加法。聯動一切可以調動的力量,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

根據矛盾糾紛不同屬性,法院分別與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縣矛盾糾紛應急調處中心等調解組織“相加”,建立起訴前多元解紛聯動銜接機制。

首先,參與縣各行業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2013年至今,龍山縣先後成立醫療糾紛等16個人民調解委員會,人民法院參與其中提供司法服務與保障。

2015年8月,縣中醫院發生一起醫療糾紛引發的打砸醫院醫患衝突事件。在參與處置工作法官的支持下,堅決依法依規處置。“先處置‘醫鬧’,後明確責任,再該怎麼賠就怎麼賠。”縣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主任向克松回憶,“這次醫療糾紛依法解決,為此後打擊‘醫鬧’,妥善解決醫療糾紛提供了成功的處置模板。”

2015年至今,該縣已杜絕“醫鬧”現象,維護了正常醫療秩序,提高了醫療機構服務質量。龍山縣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被評為“2013至2017年度全國創建‘平安醫院’活動表現突出集體”。

其次,成立應急處置法庭,與縣矛盾糾紛應急處置中心合處辦公,應對重大突發矛盾糾紛。

2015年8月,該縣成立縣矛盾糾紛應急調處中心和應急處置法庭,茨巖塘等六個鄉鎮(街道)先後成立二級糾紛應急調處中心和應急處置法庭。

2018年5月,中心受理西洛坪村48戶農戶與某牧業科技公司承包經營權出租合同糾紛,經多次調解無法達成調解協議,工作人員引導村民走訴訟維權。通過應急處置法庭立案和辦案人員耐心細緻的工作,辨法析理,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中心和法庭自成立以來,共受理調處各類重大糾紛193件,調處成功184件,累計涉及金額1.38億元。2019年共受理調處各類重大突發糾紛30餘件,調處完畢28件,引導當事人走訴訟途徑2件。2016年至今,龍山縣連續4年被評為全省綜治工作先進縣。

做乘法,既要增速更要提質

“加快步伐做乘法,不斷完善硬軟件建設,才能讓信息跑路、審判提速。”

2019年11月8日,周先生在吉首市人民法院通過“湖南移動微法院”平臺,向龍山縣人民法院遞交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跨域立案申請,併成功立案。這是龍山縣法院辦理的首起跨域立案案件,整個過程用時10分鐘。

立案實現快捷高效,倒逼著審判工作既要增速,更要提質。

按照“簡案快審、難案精審”原則,該院大力推進案件繁簡分流機制改革,組建專門審判團隊,實行案件歸口管理。“讓法律專業水平較高的員額法官審理較複雜的案件,讓調解能力較強的人員則快速處理矛盾相對簡單的案件,做到繁簡分流、各盡其能。”該院黨組成員賈寶清介紹。

這就像在做一道乘法運算,通過科學調配和高效運用審判資源,簡案快審,繁案精審,大幅提升了全院整體審判效率。2019年,全院共速裁審結案件680件,當庭宣判率為100%。

“讓群眾享受便捷、高效、低成本的司法服務,是我們的必答題。‘一站式’調解社會矛盾糾紛,解決百姓訴訟困難,是我們不懈努力的目標和方向。”劉輝說,“我們還要繼續推進多元解紛機制,規範和完善這套‘加減乘’法,促進社會和睦和諧、穩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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