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建議助力鎮江食品自售機管理辦法出臺

揚子晚報網11月27日訊(記者 劉瀏)食品自動售貨機現在越來越常見,但如果缺乏規範管理,無人售賣的便利將會淪為無人問津的浪費,其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隱患,更會危害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

檢察建議助力鎮江食品自售機管理辦法出臺

近日,鎮江市開發區檢察院立足檢察公益訴訟職能,通過制發訴前檢察建議,建議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全面摸排整改食品自動售貨機問題,助力新區《自動售貨設備銷售食品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出臺。據瞭解,該辦法為鎮江市首個對此類設備進行監管的規範。

檢察官在生活中注意到,很多公園裡的自動販賣機中,出售的礦泉水保質期不明,如果買到不合格的食品怎麼辦?然而不少食品售貨機卻沒有任何公示信息,無人售賣絕不是無人管理!一場針對食品售貨機的公益訴訟行動拉開帷幕。

8月份,開發區檢察院展開全面調查。經調查發現:在醫院、機關單位、公園、汽車4S店等設置的4部食品自動售貨設備存在設備未在明顯位置公示經營者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等信息、設備未有定期清洗消毒記錄、食品售出後未能提供銷售憑證等違反《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江蘇省食品經營許可(食品銷售類)審查細則(試行)》等法規的現象,可能存在食品銷售環節的安全隱患,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鑑於發現的問題售貨設備涉及地點廣泛,受眾較多,開發區檢察院與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了磋商,並於8月26日發出了訴前檢察建議,提出全面排查新區的食品自動售貨設備,及時整改。

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檢察建議後,高度重視,於9月1日即召開會議傳達檢察建議內容,佈置全面摸排整改工作,摸排整改不規範的設備10餘臺9月29日該局還根據摸排整改情況出臺了鎮江市首個《自助售貨設備銷售食品管理暫行辦法》,辦法規定:需在本行政區內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方可開展自動食品售貨經營;自動售貨設備的食品經營許可證“一證多址”,但需增設、撤銷設備的,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告等內容此外,該局還召開了食品自動售賣商行約談會議,傳達上述暫行辦法並要求做好自查自糾等。

10月10日,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文開展為期三個月的專項整治活動。前不久,開發區檢察院與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檢察建議落實情況開展了“回頭看”,相關問題設備已經整改到位。截止目前,規範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已有6家,已備案的食品自動售貨設備10臺,數字還在不斷增加。

校對 王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