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可以有償退出宅基地了!我們要退嗎?

新《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正式實施,其中明確規定,國家

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宅。

並且,為了避免反覆無常申請退出宅基地、倒賣宅基地的情況出現,新《土地管理法》也明確規定,在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次申請宅基地的,將不予批准。

因此大家退出宅基地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

2020年可以有償退出宅基地了!我們要退嗎?


大家都知道,農村宅基地產權歸村集體所有,由村集體分配給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所以,在遇到宅基地拆遷的時候,有兩種補償。

一是宅基地補償,二是房屋補償。由於宅基地的產權屬於村集體,因此,這部分補償歸村集體所有,不會直接給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產權屬於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補償歸村民所有。宅基地被徵收後,如果沒有其他宅基地,那麼村集體要給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讓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020年可以有償退出宅基地了!我們要退嗎?


關於是否退出宅基地,要多方面的考慮:

宅基地是農民的重要財產,農民如果沒有了宅基地,失去了附著在宅基地上的各項農村福利,也斷了自己返鄉的退路。

而對於宅基地退出補償,根據試點地區退出補償標準,大多的是10~20萬元左右,有的地區補償會更高一些,雖然能獲得這些經濟補償,但是我們如果用這筆補償要去城裡買房那還是杯水車薪。

在農村生活,雖然經濟條件不如城市,種地也賺不了多少錢,可是農民只要有地就不會為吃飯發愁。而且國家對農村的扶持政策越來越好,農民在養老、創業、教育等方面都有國家補助。

2020年可以有償退出宅基地了!我們要退嗎?


總的來說,對於是否進城買房落戶,是否退出宅基地,關鍵要看個人實際情況。如果在城市有著穩定的工作和福利保障,完全可以退出宅基地拿走幾十萬的經濟補償;對於在城市沒有穩定工作的農民朋友來說,還是慎重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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