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將對生豬淨調出市縣予以資金獎勵,你期待什麼樣的復產政策?

廣西將對生豬淨調出市縣予以資金獎勵,你期待什麼樣的復產政策?

廣西將對生豬淨調出市縣予以資金獎勵,你期待什麼樣的復產政策?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非洲豬瘟防控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9〕31號),建立我區非洲豬瘟防控長效機制,穩定生豬生產,保障肉類市場供應,維護全區經濟社會穩定,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嚴格落實非洲豬瘟防控措施

(一)加強養豬場(戶)管理。各市、縣(市、區,以下統稱縣)要進一步開展養豬場(戶)非洲豬瘟風險隱患排查,對“兩場一基地”(自治區級以上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國家核心育種場、國家良種擴繁推廣基地)、種豬場、供港澳活豬註冊養殖場以及年生豬出欄量達1萬頭以上的規模化養豬場等重點場所周邊3公里範圍內的小散養豬場(戶)進行排查清理,強化生物安全隔離帶建設,提高重點養殖場的生物安全保護水平。強化野豬監測巡查,嚴防疫情通過野豬傳播擴散。強化消毒滅源工作,2019年12月底前,生豬養殖大縣要完成生豬運輸車輛清洗消毒中心建設,統一對生豬運輸車輛進行清洗消毒。其他縣要根據自身實際,佈局和推進生豬運輸車輛清洗消毒場所建設。規模化養殖場、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要完善清洗消毒設施,開展專業化清洗消毒工作。推行車輛憑消毒單據運輸生豬制度,降低車輛帶毒傳播風險。

(二)強化餐廚廢棄物監管。按照政府主導、企業參與、市場運作的原則,加快建立產生者付費、處理者受益的餐廚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長效機制。2019年12月底前,各市、人口規模較大的縣以及生豬養殖大縣要完成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理規劃編制工作,或者通過修訂環境衛生專項規劃補充完善餐廚廢棄物回收和資源化利用體系建設相關內容。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餐廚廢棄物回收和資源化利用體系建設,全面實現餐廚廢棄物統一收集、密閉運輸、集中處理、閉環監管和資源化利用,堅決杜絕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流入養殖環節飼餵生豬。

(三)狠抓生豬出欄、調運、屠宰和生豬產品加工等環節管理。凡在我區運輸生豬的車輛必須在廣西生豬運輸車輛管理平臺備案。嚴格落實生豬及生豬產品指定通道運輸制度,凡是跨省調入或調出我區的生豬及生豬產品,必須經指定通道進出。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要會同自治區公安廳、交通運輸廳等部門制定我區生豬及生豬產品指定通道運輸工作方案,科學設立監督檢查站。加大對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的監管,對環保不達標、不符合動物防疫條件要求的堅決關停。加強對豬肉製品生產加工企業、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銷售企業和餐飲企業的監督管理,嚴格市場準入,對無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和肉品品質檢疫合格證以及相應驗訖印章的豬肉產品,一律不準進入市場和加工銷售。

(四)加強疫情報告管理。各地要建立健全生豬異常死亡報告核查制度,設立並向社會公佈疫情報告專用電話。發現生豬異常死亡等情況,要立即派員到現場診斷,採集病料送檢、確診。要加強疫情管理,建立健全疫情反饋、信息通報制度,對瞞報、遲報、謊報、阻礙他人報告疫情的,要堅決依法查處。

(五)推進病死豬無害化處理。各地要建立健全病死豬無害化處理制度,確保轄區內病死豬100%按動物防疫法律法規規定和處理技術規範要求進行無害化處理。生豬養殖大縣應在2020年6月底前建成與病死豬處理數量相適應的專業無害化處理廠和病死豬收集體系,集中處理轄區內養殖場(戶)和其他環節的病死豬、病死畜禽;其他縣可在市級人民政府的統籌下,跨縣域合作建設區域性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廠。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建成覆蓋全區飼養、屠宰、經營、運輸等環節病死畜禽無害化收集處理體系。

(六)加強境外疫情防堵。嚴格出入境檢驗檢疫,禁止進口疫區生豬產品。加強入境車輛的整車防疫消毒處理。制定打擊生豬及生豬產品走私專項方案,完善邊境防堵機制,全面落實反走私綜合治理各項措施,嚴厲打擊走私生豬及生豬產品違法行為。加強外來動物疫病監視監測,強化風險評估預警,完善境外疫情應急處置機制,嚴防非洲豬瘟疫情傳入。

(七)實施分區防控。建立非洲豬瘟防控分區管理制度,按照風險評估情況實施分區防控。重點扶持具有較好天然屏障條件的區域和具有較高生物安全防護水平的生豬養殖企業創建非洲豬瘟無疫區、無疫小區,提升區域防控能力。

二、著力穩定生豬生產,保障肉類市場供應

(一)嚴格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各市、縣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轄區內生豬生產及肉類市場供給的主體責任。實行生豬生產紅線制度,各市豬肉供應自給率要達到100%,並作為“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內容。對生豬淨調出市縣,統籌相關資金予以獎勵。加強市場信息預警,開展養殖風險評估,引導養殖場(戶)復養補欄,切實恢復生豬生產。維護生豬市場正常流通秩序,不得層層加碼禁運限運、設置行政壁壘,重點保障規模養豬場種豬和仔豬正常調運。

(二)優化生豬產業佈局。嚴格按照《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技術指南》要求,依法依規科學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合理規劃生豬產能佈局,對超範圍劃定禁養區和違規劃定限養區的,要限期整改。支持屠宰加工產能向養殖集中區佈局,推進養殖、屠宰和加工融合發展。

(三)著力轉變生豬生產方式。落實封閉飼養、全進全出等飼養管理制度,大力推進生態養殖。加快推進規模養殖場標準化升級改造,引導年出欄生豬萬頭以上的大型養殖場加快物聯網、大數據等現代技術應用,不斷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引導年出欄生豬1000—10000頭的中型養殖場逐步普及智能化環境控制、自動化喂料、機械化清理糞汙等設施設備。引導年出欄生豬500—1000頭的小型養殖場和家庭牧場強化防疫、糞汙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

(四)加快完善產業鏈條。大力推動豬肉供應從“調豬”向“調肉”轉變、從熱鮮肉向冰鮮肉轉變、從初加工向精深加工轉變。引導和鼓勵養殖主體、屠宰加工龍頭企業通過自建、聯建、簽訂訂單、協議等方式,建立穩定的生產、加工、銷售利益聯結機制,推進繁養育、產加銷一體化。完善城鄉冷鏈物流網絡,鼓勵屠宰加工企業建設完善自有冷鏈倉儲配送體系,不斷提升全區冷鏈物流配送能力和水平。

(五)切實抓好凍豬肉儲備。強化市場預警分析,研判市場價格變化和市場供求狀況,適時啟動生豬價格調控預案,擴大凍豬肉儲備規模,合理調節吞吐節奏,減少價格波動幅度,穩定豬肉市場供應。儲備豬肉入庫前要進行非洲豬瘟抽檢,確保儲備豬肉安全。

(六)加強畜禽生產和市場監測預警。構建自治區、市、縣三級畜牧業統計監測系統,確保統計監測數據及時、準確、完整,切實做好預警工作。自治區、市、縣要分級落實統計監測預警工作經費,建立以地方財政資金為主的信息採集經費補助機制,保障數據核查、數據分析等工作正常開展。

(七)大力發展禽肉等替代肉類產品生產。支持發展生長週期短、替代性強的家禽產業,優化肉類供給結構。支持畜禽新品種(配套系)培育,鞏固發展“公司+基地+養殖場”產業化經營模式。總結推廣“貸牛還牛”、“貸羊還羊”產業扶貧模式,支持牛羊品種改良,實施國家“糧改飼”項目,推進甘蔗尾葉等農作物秸稈飼料化利用,促進牛羊產業發展。

(八)全面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堅持源頭減量、過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途徑,整縣推廣糞便全量收集利用、水肥一體化等技術,扶持養殖場(戶)和第三方組織建設糞便收集運輸處理和資源化利用設施設備,支持在田間林地配套建設管網和儲糞(液)池,擴大有機肥替代化肥試點範圍。

三、加強組織保障

(一)壓緊壓實責任。各市、縣人民政府要統一指揮,農業農村部門具體協調,發展改革、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公安、司法、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商務、衛生健康、市場監管、林業、金融、海關、電力、銀保監等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非洲豬瘟防控、穩定生豬生產和保障肉類市場供應等工作。

(二)加強制度支撐。按程序啟動修訂《廣西壯族自治區動物防疫條例》等地方性法規,規範疫情排查、檢疫、屠宰、生豬及生豬產品調運、餐廚廢棄物收集處理、生豬運輸車輛管理、境外疫情防堵等工作。

(三)加強資金支持。各地要利用中央和自治區下達的農業生產發展資金及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在完成中央和自治區下達的清單任務後,可根據相應資金管理辦法將補助經費統籌用於扶持生豬生產及動物防疫、緊急疫情處置等工作。完善強制撲殺政策,及時足額髮放非洲豬瘟強制撲殺補助。各級財政部門及業務主管部門要加大資金支持力度,重點扶持病死畜禽集中無害化處理、餐廚廢棄物回收和資源化利用、運輸車輛清洗消毒等公益性項目建設,對新建、擴建的項目按照“先建後補、以獎代補”的辦法予以補助,具體辦法由各級農業農村、市場監管、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制定。金融機構要加大對規模養殖場(戶)的信貸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務水平,對符合授信條件但暫時遇到經營困難的養殖場(戶)、飼料加工企業和屠宰加工企業,應予以信貸支持,不能盲目停貸、限貸、斷貸。對種豬場(含地方豬保種場)和年出欄生豬1000頭以上的規模養豬場(戶),廣西農業信貸擔保有限公司要盡力提供信貸擔保服務。自治區在中央財政農業生產發展資金中對種豬場、規模養豬場給予短期貸款貼息支持。建立規模養殖場聯合擔保貸款機制,鼓勵融資擔保機構創新擔保方式,支持活體質押、保單質押等反擔保,為生豬產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對現有國家生豬核心育種場、原種豬場和地方品種原種場,各級財政要給予適當補助,補助經費列入同級農業農村部門的年度預算優先予以保障。擴大能繁母豬和育肥豬保險覆蓋面,適當提高保額,做到應保盡保。推進生豬目標價格保險,降低養殖風險。為獲得各種畜禽產品而開展的動物飼養活動、畜禽養殖汙染防治、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施運行等用電,執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

(四)加強土地支持。完善生豬產業用地政策,將生豬種業、規模化生豬養殖、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糞汙處理與資源化利用、屠宰加工等生豬產業用地納入當地國土空間規劃,優先保障當地急需配套建設的大型標準化生豬屠宰企業、病死畜禽集中無害化處理廠的建設用地。鼓勵利用低丘緩坡、荒山荒坡、灌草叢地、灘塗等未利用地和地力難以提高、低效閒置的土地建設規模化標準化養殖場。鼓勵發展林下規模養殖,允許在Ⅲ、Ⅳ級保護林地內建設畜牧業養殖設施並優先保障使用林地定額。

(五)強化科技支撐。鼓勵企業建立聯合攻關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產品研發中心等科研平臺,聯合高校、科研院所開展種源控制與種質創新、疫病快速檢測及診斷、非洲豬瘟等疫病綜合防控、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糞汙資源化利用等關鍵技術攻關,提高核心競爭力。組建生豬育種聯盟,構建生豬育種平臺,加快生豬聯合育種步伐,打造全國種豬育種高地。

(六)加強動物防疫體系建設。

各地要優化基層動物防疫隊伍,落實國家關於畜牧獸醫技術人員和官方獸醫的津貼政策。紮實推進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確保動物衛生、動物疫病防控等職能不斷加強。將獸醫實驗室、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場所、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動物檢疫申報點、生豬及生豬產品運輸指定通道、生豬運輸車輛清洗消毒中心、動物防疫信息化監管平臺等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本級人民政府基本建設投資項目計劃並重點向縣、鄉傾斜。大力推進獸醫社會化服務,將國家規定的強制免疫、加掛畜禽標識、建立免疫檔案臺賬、開展疫情調查、協助產地檢疫、實施防疫消毒等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範疇。

(七)加強執法問責。不定期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收購、販運、銷售、隨意丟棄病死豬以及“隔山開證”、偽造檢疫證明或檢測報告、逃避檢疫、非法調運、“炒豬”、私屠濫宰、走私販私、造謠惑眾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對因責任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失職瀆職以及隱瞞疫情不報、不及時報告或處置措施不到位等導致疫情發生、擴散蔓延的,要嚴肅追責問責;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嚴肅處理。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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