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姑娘不簡單,借鬼神附身得嫁如意郎君
湖州的烏程縣有一座廟,廟裡面供奉著名號叫烈傑太子的神像。相傳,元朝末年,當地有位勇敢的少年,召集鄉里人組成義兵,最後在與張士誠打仗時戰死。當地人哀悼他,特地為他立廟來祭祀。稱他為“烈傑”,大概是因為他英勇剛烈,堪稱豪傑的意思。
乾隆四十二年,縣裡有個姓陳的人,到烈傑廟燒香,卻莫名其妙的中邪了,回家後就懸樑自盡了。他的哥哥陳正中,是一位剛強正直的漢子,認為廟應該是神靈棲身的地方,不應該是鬼怪興風作浪的場所。於是就跑去問廟裡的道士,道士回答說:“今年來進香裡的人裡,已經有兩個人懸樑自盡啦。”陳正中大怒,率領家裡的傭人們,各自拿著鋤頭、鐵鍁、棍子衝到廟裡,砸毀了烈傑太子神像。
鄉里人都很驚訝,唧唧喳喳的議論著,認為這是得罪神明的行為啊,鄉里的居民們會遭殃的,於是就聯名向縣令告狀,控訴陳正中狂妄悖逆。陳正中也向縣令說清了事情的原委,並且說:“‘烈傑太子’四個字,從來沒有看到史書上記載過,地方誌上也沒有提到,很明顯屬於五通神和社鬼一類,不是正統之神。現在,我陳正中,已經拆毀了烈傑太子的神像,所以惹得鄉里人都很生氣。我情願出錢把廟裡弄壞的地方修好,改立關聖帝的神像,為鄉里人祈福。”縣令一聽,認為很有道理,決定撤銷此案。廟宇修好後,兩個月過去了,廟裡平安無事。
某日,忽然縣裡有個姓孫的人家有個女兒,年滿15歲了,忽然中邪了,眼睛歪,眉毛豎,口中自稱是“烈傑太子”,說:“我被惡人拆掉了神像,現在沒地方住啦,你們得管我的酒飯才行。”孫家人只好照辦,有時候孫某家裡人稍微動作慢一點,他的女兒就開始自己打自己的耳光,一副悲傷痛苦的樣子。女孩子的父親也生氣了,就跑到了陳正中家裡去責怪他。陳正中一聽,騰的一聲火氣就上來了,折了一根桃樹枝就跑到女孩子家,大聲說著闖了進去:“冤有頭,債有主,拆毀你神像的人,是我!我就在這裡,你不敢來報仇,只敢欺負人家小女孩,勒索酒食,你烈在哪裡?傑在何處?只不過一個無恥小人!還不快滾?”女孩子忽然用很驚訝的聲音說道:“紅臉的壞人又來啦!我走,我這就走!”說完,女孩子又神智清醒了。
孫某於是就留陳正中住在家裡,女孩子也就一切正常。而陳正中一旦外出,鬼怪又附在孫某女兒身上興風作浪。於是陳正中和女孩的父親商量,選中村裡的一個小夥子,把女兒嫁給了他。自這以後,鬼怪絕跡,孫某女兒的病也不復發了。
江南先生認為:事情並沒有那麼簡單,所謂什麼烈傑太子上身,全是那姑娘自己裝出來的。而她要演這一大出戲的根本目的,就是為了能快點把自己嫁出去——而且最後一定是嫁給了一位和自己兩情相悅的心上人。
整件事設計得極其精妙,姑娘知道陳正中和烈傑太子有仇,自己一旦聲稱是被這個太子所祟,那麼陳正中一定脫不了干係,而他的為人也不允許他袖手旁觀,所以他一定會來,這樣,自己的第一步就成功了。
緊接著,第二步,就是把陳正中拖住,一天一天地耗著他,直到把他耗得精疲力竭,巴不得想要快點了結此事,這時姑娘就可以趁機提出自己的要求,或者直接對陳正中挑明,或者編個謊,也可能借烈傑太子之口說,總之只要把“只要自己嫁給了村中的某個年輕小夥子,烈傑太子就不會再來作祟”的意思傳達給陳正中就好了。這時已經被這事搞得焦頭爛額的陳正中不管這說法靠不靠譜,恐怕都要試試。而姑娘父親對那太子唯一懼怕的陳正中肯定是言聽計從的,陳正中說要把姑娘嫁出去,他肯定同意。
同時,細細推究,姑娘中邪這事在村子裡必然會被傳得沸沸揚揚,所以一般的人家肯定是不敢娶她的,那麼,願意娶她的人,就只剩下了那個喜歡她的那個人了……
所以姑娘才會特別要求,必須是本村的,必須得是年輕人,否則來一老光棍或是死了老婆的要娶自己那可受不了。
最終,在姑娘的精心設計之下,無論自己心上人家有多窮,原先自己老爹對那人有多看不上,這會兒也只能含著淚把自己嫁出去了,畢竟這是救自己女兒唯一的方法呀。
就這樣,姑娘終於得償所願,嫁給了自己的心上人,她老爹和陳正中也總算可以歇歇了,可見這姑娘是多麼有心計。
(故事來自袁枚《新齊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