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和妨害公务罪占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五成以上


诈骗罪和妨害公务罪占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五成以上

4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2020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全国检察机关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以诈骗罪和妨害公务罪为主,审查起诉分别受理1175人、714人,合计占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总数的五成以上。

据悉,从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所涉罪名看,共涉及97个罪名,以诈骗罪和妨害公务罪为主。2020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分别受理1845人、580人,合计占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总数的六成以上;审查起诉分别受理1175人、714人,合计占五成以上。其他数量较多的罪名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受理审查逮捕248人、受理审查起诉148人;寻衅滋事罪,受理审查逮捕207人、受理审查起诉205人;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械罪,受理审查逮捕178人、受理审查起诉141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疫情防控期间,最高检从2月11日发布第一批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典型案例以来,已发布9批50件典型案例,第一时间指导各地检察机关依法办理该类犯罪案件;全国检察机关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数占受理该类犯罪案件数的82.8%,较总体刑事犯罪该比例高79.6个百分点。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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