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殺豬盤”騙局扯出兩個“養號”犯罪團伙

為謀取非法暴利,專門從事微信號“養號”活動,向境外詐騙團伙非法出售微信號1000餘個,併為詐騙團伙非法解封被凍結微信號,致“殺豬盤”式網絡詐騙肆虐。近日,江蘇省連雲港市海州區檢察院依法對盧某以涉嫌詐騙罪、對文某以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批准逮捕。

今年5月,海州區的秦女士在某App上認識了王某,兩人相談甚歡。一段時間後,二人便互相添加了微信號,每天聊天且感情不斷升溫,其間,王某隔三差五告訴秦女士投資外匯可以賺錢,秦女士慢慢相信了王某,便在微信上關注了一個公眾號,並申請了賬號。第一次,王某幫助她充值了1314元,秦女士成功提現1439.52元。獲利後,秦女士很開心,又充值了幾次。但好景不長,在一次充值1萬多元后,該平臺竟通知需要充值滿10萬元才能提現,秦女士意識到被騙,趕緊報了案。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本以為這是一個簡單的“殺豬盤”騙局,竟揪出一起特大微信“養號”案,案發後,海州區檢察院第一時間提前介入該案,引導偵查取證。

經審理查明,2019年12月,福建省的盧某在QQ群、貼吧裡看到有人在收購微信號,且必須是要加滿好友的微信號,想著賣微信號也能賺錢,便動起了心思。於是盧某先上網買了一個沒有任何好友的微信號,然後按照網上教程添加好友,發現操作十分簡單,於是決定通過出售微信號“大幹一場”。起初盧某僱用了老鄉黃某和陳某,後來隨著業務的不斷擴張,盧某索性租了一個辦公樓,專門用於“養號”、售號,並陸續招錄了30多名員工。“養號”即通過發朋友圈、點贊、開通微信支付、搖微信步數等方式提升微信號的活躍度,然後再通過使用採集軟件從各類外賣、點評App上採集商家電話號碼並添加好友,直至微信號上加滿600至800個好友為止。

在這個團伙裡,大家分工明確。盧某主要負責與境外詐騙團伙及中介對接銷售。陳某負責購買新的微信賬號,然後再由其他人負責“養號”。待微信號“養肥”了,則由盧某聯繫買家或者由黃某聯繫境外的詐騙團伙,並以微信號中每個好友3.5元至3.8元的價格進行售賣。當然,盧某等人的團伙還要負責售後工作,即如果詐騙團伙使用購買的微信賬號被封,黃某需要通過聯繫兼職解封微信賬號的人進行解封。

2020年年初,文某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盧某,並開始了微信號“養號”合作。為此,文某專門在江西省萍鄉市某小區成立了一間工作室非法從事微信號“養號”活動,並招了幾名員工。文某向盧某學習了“養號”方法,並從盧某介紹的號商手中購買了新的微信號,然後交由其他人負責“養號”,最後文某再向他人非法出售微信號。

經查,自2019年11月至2020年8月,盧某及其團伙向他人非法出售微信號共計1000餘個,非法所得220餘萬元,文某等人向他人非法出售微信號共計380餘個,非法所得100餘萬元。通過提取被扣押手機中的涉案信息,在盧某團伙成員使用的電腦中提取到已出售的30個微信賬號分別被用於連雲港、天津、深圳等地40餘起詐騙案件中,這些詐騙案大多是使用假的微信號添加陌生人,騙取信任後勸其投資,待投資到一定金額就刪號跑人。

9月25日,公安機關以盧某涉嫌詐騙罪、文某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移送海州區檢察院提請逮捕,該院依法批准逮捕。同時,檢察官從建立2個“養號”團伙與各詐騙案件關聯性、團伙成立或擴大投資時間點等方面提出繼續補充偵查意見,進一步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並針對部分在逃人員啟動監督程序。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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