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該不該被過度消費?網友評論不一,眾說紛紜

魯迅該不該被過度消費?網友評論不一,眾說紛紜

眾所周知,現在的年輕人沒有幾個不曉得魯迅先生的大名,甚至還能說出一兩句為人熟知的至理名言:世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便就有了路。還有如:人類的悲歡並不相同,我只是覺得他們吵鬧。當你說出這些話的時候,彷彿已經有了魯迅先生的智慧,看起來指點江山,揮斥方遒也不像是什麼難事。可是這就夠了嗎?

最近這段時間我把魯迅先生的作品看了個大概,《吶喊》,《彷徨》,《野草》,《朝花夕拾》還有各種雜文集,紛繁錯雜,浩如煙海,一瞬間對於魯迅先生的敬意把所有作品疊起來的高度都要深上幾倍,一個人的智慧可以被轉載,被消費,那麼本就是燎原大火的智慧便能爆炸式的廣泛傳播。

至今為止,我們依然可以從網絡上時不時看到:去“魯迅化”迫在眉睫的口號,在多數人的印象中,魯迅先生一直都是冷峻清醒,甚至是有點不近人情。覺得他的筆下都是深惡痛疾世上的不公不仁,國民精神的麻木和劣根性。他像是一位僅僅拿著筆就敢身先士卒的戰士。比如我們熟知的阿Q,孔乙己,祥林嫂,華老栓等,無一例外的可悲之人,魯迅先生在描寫他們的時候,是絲毫不吝嗇筆墨去突出他們的愚昧無知,頑固不化。然而凡是這個世上的人,只要存在,怎麼能沒有煙火氣呢?只是當時那個大環境給魯迅先生的同情和不忍都裹上了一層堅硬的外殼,所以吐出來的話不時地會帶上冰稜子,涼的徹底,使人清醒的也快。

魯迅該不該被過度消費?網友評論不一,眾說紛紜

現在網絡上魯迅先生用表情包又打開了一層知名度,我們習慣性地把自己說的一些不管是歪理還是正經話都冠以“魯迅說過”,而且惡搞的手段還層出不窮,上某寶一搜,甚至還有同款宣傳口號橫幅,我不清楚這個橫幅會被什麼機構使用?學校肯定不行,公司也不恰當,社會街道宣傳標語嗎?彷彿也不行,所以這個存在的原因顯而言之,娛樂,為了娛樂而娛樂。我們都知道《狼來了》的故事,可見玩笑開多了,敬畏就沒了。

蕭紅在《回憶魯迅先生》中,以一個女子的觀察細膩的角度再現了魯迅堅硬背後的柔軟和可愛。魯迅先生會點評蕭紅的服裝顏色搭配,怎樣穿得體,別人看著也賞心悅目。他討厭寄信給他的青年人寫字潦草,但是他還是會仔仔細細地展讀。在家裡用自己的原稿包裝油條也毫不介意。喜歡喝花雕酒,愛吃黃花魚。和平凡人也無二區別。許廣平先生說,魯迅先生喜歡在下半夜工作,他的背影在燈光的映照下異常的高大。為什麼呢?

因為黑夜足夠黑,從燈上發出的光照在他身上不夠明亮的話,那麼他便自燃,筆下寫的全是光明,因為他更願意見到周圍的年輕人能夠進步覺醒,在黑暗中做火把,光明中又甘願做星簇。他一生熱愛孩子,因為那是希望。

我們從很多篇魯迅作品的文章中都可以看出他的可愛之處,不管是雪地裡捕捉鳥雀,暗夜裡和小夥伴們去看社戲偷吃毛豆,還是在金黃的圓月下看十一二歲的閏土拿著鋼叉刺猹。也不妨理解為一切景語皆情語。網上叫囂著要減少魯迅作品在教材中的數量,而往往是那些對於魯迅先生知之甚少的人,若是真是瞭解魯迅,我們可以在小學的時候背誦魯迅對於故鄉的趣事景物描寫,只需知道他對故鄉充滿了喜愛。初中了我們可以深入瞭解一點,他的故鄉發生了變化,除了喜愛還有追憶。到了高中,我們可以理解什麼原因造成故鄉的劇烈變化。大學後,我們的眼光就可以從故鄉上升到社會,原來魯迅先生如此苦心孤詣,用心良苦。

我們可以在懷有敬畏和尊重的前提下消費魯迅,如同前段時間華春瑩諷刺蓬佩奧先生的行為舉止,與祥林嫂一般無二。而不是隨時隨地不分場合的把魯迅先生的話拿出來遛一遛。我們國家有了魯迅是幸事,如同國外的莎士比亞,雨果,巴爾扎克一樣,皆是世界文化瑰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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