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伤医是犯罪,解决纠纷有途径

据媒体报道,今年10月22日甘肃省人民医院一名外科女医生冯某在医院里遇袭身亡,袭击冯医生的竟是其患者杨某!悲剧的发生让人猝不及防!伤医事件再次冲击者公众的视线!近年来类似事件时有发生,公开新闻报道,2015年6月5日在福建省立医院专家门诊坐诊的耳鼻咽喉科主任医师李某被其患者林某暴力袭击,造成李主任全身多处刀伤(包括颈部一道刀痕),原因是林某对李主任为其做的手术效果不满意而产生纠纷。 2018年9月22日产妇孙某在北大医院妇产科待产,因已超预产期,产妇丈夫郑某在诊室拦住值班的妇产科医生赫某,要求解决剖腹产,赫医生告知考虑阴道试产,郑某宇情绪激动,突然挥拳击打赫医生,郑某的女儿闻讯赶来后,两父女再次对赫医生进行殴打,导致赫医生全身多处受伤。

这类事件被定义为暴力伤医。目前,暴力伤医有愈演愈烈之势,中国医院协会最新一项研究显示,每所医院平均每年发生的暴力伤医事件高达27次,数据让人深感不安。暴力伤医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百度百科认为暴力伤医是医患信任解体导致医患关系恶化,从而引起暴力伤医事件。医患的不信任,特别是患方的不理解,在诊疗过程遇到不满意的情况下,往往容易引起了医患矛盾的升级,进而出现医疗纠纷,在医疗纠纷得不到较好地解决的情况下,且诊疗效果与期待的落差大的时候,患者会心生愤恨,致使矛盾激化,一些偏激的患方就会暴力伤医。

医患信任危机产生的缘由

在现代医学发展史中,医术被称为一种艺术,既有医术,也有沟通技能。在中世纪的欧洲,患者生病,由于缺乏治疗手段,当时的医生更多是耐心关怀、悉心照顾,使病人树立信心和打消其各种不良情绪,受到关照的患者往往对医生充满感激之情。随着医学的进步,由于需要应对日益增多的病种与患者,医生转向了“流水线式”的诊治方式,把更多时间放在诊疗人身体的伤病上,但忽视了与患者的沟通和对患者的人文关怀,医生给病人的感觉是冷冰冰的机器一样,甚至有一些害群之马为了一己私利,开“大处方”和过度医疗,一些医生诊疗中粗心大意致患者死亡或者遗留残疾,使到患者对医生的职业产生偏见、不信任甚至反感。

病人毕竟不是一种产品,他有情绪和感情,在生病的情况下,对身体的健康更是高度关注,在生病期间心理特别脆弱,需要医生的关心和详尽的解答,特别近年来,随着经济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医学的发展,患者对诊疗服务的要求更是不断提高。然而,医学有许多不确定性,医疗行为一定是有风险的,在诊疗中难免出现不达预期的情形,无论是治疗效果还是过程,都会让患方一时难以接受,加之医生的习以为常的“傲慢”态度,让带着情绪、不满、不信任的患者与医生的矛盾迅速升级,容易使纠纷升级为暴力行为。

预防暴力伤医的建议

暴力伤医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严重打击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医生都自身难保,谈何救死扶伤了?因此,要对暴力伤医零容忍,也要采取措施,标本兼治,杜绝该类事件的发生。从“本”上,可以营造良好的医疗执业环境,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医疗风险保险制度及建立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等方面下功夫。以下从”标”上,及时处理。

首先,明确暴力伤医是犯罪行为,后果十分严重,国家执法部门要从严执法,严惩凶手,对暴力伤医行为形成震慑,姑息纵容只能带来更多的悲剧。近年来,国家多部门先后出台《《关于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等规定,明确提出依法严惩侵害医患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2018年国务院发布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明确了公安部门依法出警、维护医疗秩序的义务。各项法规的出台都明确一个强烈的信号—对暴力伤医零容忍!但是如果法律得不到有力执行,暴力伤医会屡禁不止。

第二,加大宣传教育,必须让患方明白医生和患者的目标是一致的,就是把疾病治愈。因此医生和患者是站在同一阵线的,不是站在对立面的。医患对疾病信息的不对称是产生医患矛盾的缘由之一,但无论如何,医生都是为救治病人而存在的。也要让患方明白医疗行为是高风险的行为,医疗效果从来就没有百分之一百OK的。

第三,医生要积极加强与患者的沟通。无论是《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还是《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都要求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医生应当要花时间耐心地与患者进行有效的沟通。特别是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同时也要学会关怀病患,让他们知道医生在用心地帮他打败病魔,树立治病的信心。因此,现代的医生也锤炼医学技术外,也要掌握与患者沟通的艺术,妙手加仁心,好医术加好态度,让患者对医生有信心!

第四,医患双方要正确处理医疗纠纷,及时化解矛盾。医疗纠纷发生后,应减少患者救济的程序限制,明确政府部门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责任和处罚措施,在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拓展解决途径,使患方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的解决,减少暴力伤医事件的发生。

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

第一.医院内协商:医患双方都要客观理性看待医疗纠纷,一旦发生,双方均应积极面对,特别是医生,要耐心听取患者意见,用心解释,争取理解。沟通困难时,应由医院的医务科介入进行协商沟通。该方式容易实施,但往往医院不够重视。

第二.第三方调解:目前在全国各地设立各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第三方的调解医疗纠纷的机构,委员会邀请相关医学专家评价医生的医疗行为并判断医院有无责任及赔偿的问题。以广东为例,已购买医疗纠纷责任险种的医疗机构,都经济建议通过该方式进行调解,一旦医院需承担责任,则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该方式属第三方评估,相对公平公正,且周期相对较短。

第三.行政介入:患者可向当地卫健委申诉,在接到患方的投诉后,卫健委行政介入医疗纠纷,邀请当地的医学会对诊疗行为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依据鉴定的结果判定医院有无责任。如对当地医学会的鉴定结果有异议,可申请上一级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由于医学会、卫健委与当地医院的关系千丝万缕,独立性备受质疑。

第四.法律诉讼:患者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接受案件后,对于技术性问题,通常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根据司法鉴定意见判定医院有无过错,与损害后果有无因果关系及参与度后确定赔偿问题。该方式权威、公平公正,但周期比较长。

宋sir(MM,主检法医师,外科医师,讲师)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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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不积极与患者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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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患者比较偏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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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体制改革尚未已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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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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