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橄榄射手式”碰瓷,勒索9人共3.18万!男子获刑18个月

南都讯 记者黎秀敏 通讯员邱嘉滢 近日,一男子因使出“橄榄射手式”的碰瓷招数被惠东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2019年,周某伙同他人驾驶一辆银色奔驰小轿车(悬挂假车牌)在惠州高速路上尾随单独驾车的被害人车辆,并使用弹弓发射橄榄射击被害人小轿车以制造车辆发生碰撞的假象,在示意被害人停车后,以自己车辆的后视镜被碰坏为由要求被害人现场赔偿。在被害人要求报警或报保险处理时,周某等人则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通过扫微信二维码进行现场“赔偿”。周某等人用上述手段先后对9名被害人敲诈勒索31800元。

惠东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伙同他人多次采用威胁的方法,索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周某在高速公路上实施作案,其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大,酌情从重处罚。鉴于案后周某对指控的部分事实没有意见,其家属积极退清赃款,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判决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官提醒:

本案犯罪分子周某将碰瓷目标锁定在独自驾车行驶在高速路上的车主,并使用恐吓手段,使车主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从而达到敲诈勒索的目的。周某驾驶一辆豪车碰瓷,目的是提高勒索的金额,在其犯罪过程中,曾单次勒索他人5800元。

在此提醒各位车主,驾车时遵守交通法规,如遭遇疑似碰瓷的情况,不要私了,务必及时报警处理;如遇恐吓等可能威胁自身安全的情形,应记录下所处位置和对方车型、车牌号,留存转账凭证,事后立刻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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