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廣州教育局公佈了
各大公辦民辦中小學報名時間
具體日程安排如下,上下滑動可見
眼看著報名日期越來越近
不少準備幼升小、小升初的媽友
都開始焦急起來
越來越多人在後臺問
自己房子符合哪些小學地段?
想報的初中到底招多少人?
錄取幾率大不大?
招生細則何時出?
這說曹操曹操就到
就在昨晚,媽友們心心念唸的
2020廣州11區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實施細則
終於公佈了!
而且今年各區的地段、學位
都有了不少新變化
下面快跟萌萌噠一起來看看吧
(文章較長,建議先收藏)
越秀區
公辦初中招生地段在5公里以內
越秀區招生計劃顯示,今年越秀區區轄普通公辦初中29所,其中廣州培正中學、廣東華僑中學(起義路校區)開設港澳子弟班;公辦小學54所,其中廣州越秀區朝天小學開設港澳子弟班。此外,今年越秀區公辦初中共招生256個班,比去年增加了27個班,而公辦小學卻比去年減少招生13個班。
值得注意的是,以往,公辦小學招生地段的劃分一直堅持學生居住地與學校距離原則上在3公里以內,但對初中招生的地段並未明確規定,今年越秀區明確,在劃分公辦初中招生地段時,學生居住地與學校距離原則上在5公里以內。
對於此前社會關注度較高的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招生一事,越秀區明確,民辦和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區教育局統籌做好公辦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報名、資料審核、電腦派位(或對口直升)、錄取、註冊等各項工作,任何公辦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提前選拔學生。
選民辦學校的可填報1至2個平行志願,報名人數大於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派位錄取。現場電腦派位小學將於6月2日上午10時進行,中學於7月2日上午10時進行。
2020越秀區小學招生細則
上下滑動可見
2020越秀區小學招生細則
(一)招生對象。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滿6週歲的兒童(以下稱“適齡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二)招生地段。各小學需及時將服務地段內拆遷、變更、新增的門牌報區教育局,以區教育局核准的服務地段為準,各校進行認真核對、確認無誤無漏後對外公佈。
(三)學位安排。堅持以實際居住地為依據、人戶一致的原則安排學位。
1.具有越秀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入學
具有越秀區戶籍的適齡兒童,根據其居住地實際情況(父母完全房產住戶、父母不完全房產住戶、隨祖輩居住戶、隨非直系親屬住戶、租住戶、集體戶、拆遷戶等)採取對口或統籌安排入讀越秀區公辦小學。符合條件的越秀區戶籍中重度特殊兒童可申請入讀區內特殊學校。符合延緩入讀條件的越秀區戶籍適齡兒童可申請辦理延緩入讀手續。
2.具有廣州市戶籍但非越秀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入學
具有廣州市但非越秀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承租人,以越秀區租賃房屋作為唯一居住地、在廣州市內沒有房產或其他居住地,在報名當年4月30日前(含4月30日)已租住滿一年,可申請統籌入讀越秀區公辦小學。
3.來穗人員隨遷適齡子女入學
(1)符合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學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入學
經審核符合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學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學位安排辦法參照越秀區戶籍適齡兒童學位安排辦法執行。
(2)來穗人員(非港澳臺)隨遷子女入學
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申請越秀區公辦小學一年級學位分為保障性入學和積分制入學。其中,積分制按照“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核定為準,學位數量按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數和上級文件要求的比例而定。學位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
(3)港澳居民子女(或持證的適齡少年)入學
適齡兒童父母已辦理《港澳居民居住證》,在廣州市有合法穩定工作,並在越秀區有合法穩定住所且已連續居住滿一年;或僅適齡兒童已辦理《港澳居民居住證》,其監護人一方具有越秀區戶籍,在廣州市有合法穩定工作,並在越秀區有合法穩定住所且已連續居住滿一年,均可申請統籌入讀越秀區公辦小學一年級。
為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精神,2020年,在朝天小學繼續試點開設“港澳子弟班”,如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可申請報讀。
|非學區戶籍入學|
具備廣州市戶籍但非我區小學學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可採取以下方式入學。
1.承租人子女入學
具有廣州市戶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以越秀區租賃房屋作為唯一居住地(在廣州市內沒有房產或其他居住地),在廣州市就讀民辦小學的適齡少年,可申請統籌入讀越秀區公辦初中。
2.返區生入學
外區或外地2020年應屆小學畢業生(具有本區戶籍但沒有本區學籍)可申請返回越秀區升讀公辦初中。
(1)參加電腦派位:須具有我區完全房產並人戶一致,在外區或外地小學畢業的。
(2)統籌安排學位:須具有我區不完全房產、在本市外區民辦小學畢業的,或在我區沒有房產、在外區或外地小學畢業的;同時出具在我區為廣州市唯一居住地的佐證材料並人戶一致。
(三)不具備廣州市戶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可採取以下方式入學。
1.來穗人員(非港澳臺)隨遷子女入學
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申請越秀區公辦初中一年級學位分為保障性入學和積分制入學。其中,積分制按照“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核定為準,學位數量按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數和上級文件要求的比例而定。
2.港澳居民子女(或持證的適齡少年)入學
港澳居民子女(或持證的適齡少年)具有越秀區應屆公辦小學學籍;申請人須為適齡兒童的合法監護人,在廣州市有合法穩定工作,並在越秀區有合法穩定住所且已連續居住滿一年,可申請越秀區公辦初中一年級學位。
為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精神,2020年,在培正中學和華僑中學繼續試點開設“港澳子弟班”,如符合條件的適齡少年可申請報讀。
|民辦報名|
(一)招生信息發佈。4月30日前,各民辦學校將通過學校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平臺發佈2020年招生信息,包括學校名稱、學校地址、收費標準、招生計劃數、招生區域、住宿情況、招生諮詢電話等內容。
(二)網上信息採集和填報志願。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報名時間內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http://zs.gzeducms.cn/)進行網上報名,並依據戶籍、學籍或有效證件地址,選定其中一個區進行填報志願。
報名系統根據民辦學校招生區域、學生有關信息(包括學籍、戶籍地址、居住證地址等信息)自動匹配符合條件的學校供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選擇報名,可填報1至2個平行志願。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學生家庭,可向擬報名的民辦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提供網上報名服務。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報名時應充分了解民辦學校辦學條件、收費標準等情況。
(三)電腦派位和錄取。
1.報名人數小於或等於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直接錄取。民辦學校在“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向擬錄取的新生髮出預錄取通知,報名學生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收到預錄取通知後完成網上確認程序,民辦學校直接確認錄取名單。
2.報名人數大於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派位錄取。現場電腦派位(小學將於6月2日上午10時、中學將於7月2日上午10時),在紀檢人員、新聞媒體、公證機構、民辦學校負責人、家長代表等人員的共同監督下,由越秀區教育局公開進行。
電腦派位的錄取人數按越秀區教育局公佈的電腦派位計劃數執行。電腦派位結束後,現場對派位結果進行公證,並經越秀區教育局和民辦學校負責人共同在《越秀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初中招生電腦隨機派位結果學生花名冊》上簽字確認後,按要求向廣州市教育局反饋電腦派位結果以供查詢。查詢路徑:http://zs.gzeducms.cn/。
(四)網上確認和現場註冊。越秀區教育局將按照公佈的錄取名單審核民辦學校的錄取通知書,並由民辦學校在規定時間內向在“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確認錄取的學生髮放,學生持錄取通知書按要求到民辦學校辦理現場註冊手續。逾期未辦理註冊手續的學生視為放棄民辦學校錄取資格。對於已被民辦學校錄取但自願放棄民辦學校學位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按照相對就近原則統籌義務教育公辦學位。
(五)補錄。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將在學校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公佈剩餘學位,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進行補錄,經區教育審核後報市教育局核准。
關於越秀區小學初中地段分佈以及各學校招生人數,請在廣州媽媽網後臺回覆“地段”獲取~
荔灣區
廣鋼新城兩所小學招生範圍確認
今年荔灣區將有48所公辦小學招生,共計228個班;區屬公辦中學共招收150個班。
公辦小學方面,廣鋼新城兩所小學的招生範圍得到確認,其中廣鋼新城中央公園以北區域入讀廣東實驗中學荔灣學校,以南區域入讀華南師範大學附屬荔灣小學,兩者皆為2020年暫定招生地段,待廣鋼新城AF040226地塊等配套小學建成投入使用後另作調整。
公辦中學方面,今年全區新增3個初中班,北片雙橋中學增加一個班,南片中國教科院荔灣實驗學校增加兩個班。
此外,今年,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一線醫療衛生工作人員子女將被列入政策性照顧學生清單。
2020荔灣區小學招生細則
上下滑動可見
2020荔灣區小學招生細則
|招生對象|
本區屬地生源條件(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具有本市戶籍,在我區小學畢業的學生;
(二)符合政策性照顧的外市戶籍小學畢業生;
(三)經審核通過,戶籍在本區需要返回我區升學的小學畢業生;
(四)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居民隨遷子女(或持證的適齡兒童少年)。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學生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有合法穩定工作(能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或者能夠佐證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荔灣區有合法穩定住所(擁有荔灣區自有產權住房;或在廣州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但在我區租賃的房屋作為唯一居住地,並持當地住建部門認可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賃合同及登記備案佐證,截止到 2020 年 8 月 31 日房屋租賃合同及登記備案已生效一年或以上)。
(五)外區應屆小學畢業生,本市外區戶籍且符合承租人適齡子女條件。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辦[2017]29 號)和《廣州市教育局關於做好符合條件的承租人適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一[2017]53 號)等文件要求,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適齡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但以法定監護人在我區租賃的房屋作為唯一居住地,並持當地住建部門認可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賃合同及登記備案佐證材料,且到全市統一招生報名時房屋租賃備案已生效一年或以上(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 2020 年 8 月 31 日)。
(六)符合條件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穗府辦函[2016]174 號)、《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來穗人廣州市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穗府規[2018]9 號)《關於做好 2020 年荔灣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的通知》(荔教[2020]30 號)等文件要求,經申請審核通過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
|招生辦法|
(一)區屬公辦中學通過電腦派位方法(學生志願+隨機+招生計劃)招收符合對象 1 至 5 學生。
(二)根據省教育廳《關於廣州市荔灣區義務教育階段實施小班教學改革方案的覆函》(粵教規函[2011]95 號),廣州市荔灣區花地中學、廣州市第二十三中學和廣州市第二十四中學進行小班教學課題實驗,招生班額可控制在 30 人以內。
(三)廣州市第四中學逸彩校區、廣州市真光中學嶺南灣畔校區(初中部)、西關廣雅實驗學校按照相關規定優先招收具有廣州市戶籍的業主子女就讀。
(四)廣州市協和中學原則上對口招收廣州市協和小學畢業生。
(五)廣州市西關外國語學校小學部 5 個班畢業生,符合對象 1 至 5 的,全部直升到初中部;餘下 3 個班招生計劃,通過電腦派位方法(學生志願+隨機+招生計劃)招收符合對象 1 至5 學生。
(六)部分區屬公辦中學利用空餘學位按積分從高到低方式招收符合對象 6 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
|工作流程|
招生工作採用網上自主報名、區教育局組織電腦派位的方式進行招生、錄取。
|志願填報|
1.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學生相關信息,完成報名信息採集工作。適齡兒童少年可依其戶籍、學籍或有效證件地址,選定其中一個區進行填報志願。
2.報名系統根據民辦學校招生區域、學生有關信息(包括學籍、戶籍地址、居住證地址等信息)自動匹配符合條件的學校供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選擇報名,符合本區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選擇填報 1至 2 個平行志願。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報名時應充分了解民辦學校辦學條件、收費標準等情況。
|派位錄取|
1.報名人數小於或等於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直接錄取。民辦學校在“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向擬錄取的新生髮出預錄取通知,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收到預錄取通知後完成網上確認程序,民辦學校直接確認錄取名單。
2.報名人數大於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派位錄取。電腦派位工作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派位時,電腦程序為每位報名學生的每個志願賦予隨機號。每所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擬錄取對應志願隨機號排序靠前的學生。電腦派位結束後,區教育局主動公佈電腦派位結果並及時通知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同時按要求向市反饋電腦派位結果以便査詢。
|確認註冊|
已確定電腦派位擬錄取資格的適齡兒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在“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進行錄取確認,並按要求到擬錄取學校進行註冊。逾期末註冊的學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任何民辦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經電腦派位確定錄取資格且在規定時間內報到註冊的學生。
|審核補錄|
區教育局對民辦學校新生註冊情況進行審核。
未完成招生計劃及註冊報到後有缺口的民辦學校,以自主招生的方式進行補錄。擬補錄名單報區教育局審核通過後正式錄取。原則上符合本區錄取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均可參加補錄。無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在學位空餘的情況下,可向區教育局書面提交申請補錄不超過招生總計劃 40%的市內外區學生,且承諾逐年遞減。2022 年起,無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不得跨區招生。
|諮詢電話|
投訴電話:81958161 (監察審計科)
81946092 (政策法規科)
81942281 (中學教育科)
81949997 (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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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區
今年起租房申請公辦小學須滿足兩大條件
據悉,今年天河區公辦小學、民辦小學招生於5月5日至10日實行網上報名。根據《細則》顯示,2020年天河區公辦小學共招生323個班,整體規模比去年有所縮減,共少了11個班。其中,華景小學今年招生14個班,比去年減少2個班;天河“巨無霸”學校龍口西小學今年招23個班,也比去年少了一個班。同時,旭景小學、天河第一實驗小學、駿景小學、天河第一小學、沙河小學、華康小學等都比2019年減少了一個班。
此外,今年天河區四海小學招生地段有微調,新增了金茂府(覽秀東街1、2、6、7、8號、覽秀中街2、3號)地段。而在天河公辦初中招生中,
今年最大的變化就是創辦了廣州奧林匹克中學,記者發現,其招生地段為原東圃中學對口地段,即中山大道中1099號至尖塔路1號(珠吉街東界,珠吉路——科珠路)以西,中山大道中1099號轉車陂路轉廣深鐵路至科韻路段以北,科韻路(廣園快速路立交以北至北環高速段)接新塘街西界以東,新塘街北界接珠吉街北界以南。另外,今年天河區公辦小學招生政策還有一項新變化。2020年起,非天河戶籍的穗籍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無房產、租住在天河區申請入讀天河區公辦小學,須提供審核時間在入學前一年的9月1日前、租期至少入學兩年後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否則,需回戶籍地報名申請入學。
該政策去年已預通告,今年開始正式實行。今年,申請入讀天河區公辦小學的非天河戶籍的穗籍適齡兒童,其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審核時間必須在2019年9月1日前,且租期至少到2022年8月31日。
2020天河區小學招生細則
上下滑動可見
2020天河區小學招生細則
|招生對象|
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小學階段的招生對象為6週歲以上兒童。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6週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招生程序|
公辦小學、民辦小學招生實行網上報名。
具有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於2020年5月5日至10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zs.gzeducms.cn)公辦小學報名模塊填寫報名信息。
適齡兒童的家庭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在報名時段內前往實際居住地地段對口小學現場提出申請,小學必須設專人提供網上報名服務接受報名。
網上報名登記有效後,於2020年5月16日至18日,根據網上預約時段到報名學校進行資料審核。經公辦小學審核並報區教育局確認後,適齡兒童取得錄取資格,6月10日派發錄取通知書。
廣州市政策性照顧學生無需網上報名,於2020年5月16日至18日,提交佐證材料到實際居住地地段對口小學進行現場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並公示無異議的,6月10日派發錄取通知書。
天河區積分入學學生由申請人6月1日網上填報志願,6月8日公佈公辦小學錄取結果,6月12日公佈民辦小學錄取結果。具體見《廣州市天河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學位申請工作指引》。
港澳居民隨遷子女(或持證適齡兒童少年)以2020年天河區港澳居民隨遷子女(或持證適齡兒童少年)積分制方式入學,按其積分排名情況安排廣州市南國學校學位。
不符合廣州市政策性照顧學生條件和天河區積分入學學生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因公辦學校學位緊張,建議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於2020年5月7日至11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zs.gzeducms.cn)的民辦小學模塊,按要求填寫學生相關信息,完成報名信息採集工作;於2020年5月19日至20日再次登錄該系統,選擇填報1至2個平行志願。
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學生家庭,可向擬報名的民辦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提供網上報名服務。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報名時應充分了解民辦學校辦學條件、收費標準等情況。
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確因疾病、出國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參加小學招生報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於2020年8月27日、28日到實際居住地地段對口小學現場遞交材料補報名,同時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zs.gzeducms.cn)填寫報名信息,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讀公辦學校。
2020年起,非天河戶籍的穗籍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無房產、租住在天河區申請入讀天河區公辦小學,須提供審核時間在入學前一年的9月1日前、租期至少到入學兩年後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否則,需回戶籍地報名申請入學。
今年,申請入讀天河區公辦小學的非天河戶籍的穗籍適齡兒童,其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審核時間必須在2019年9月1日前。
|招生地段|
學校地段根據地理狀況、交通狀況、人口分佈、學校規模及佈局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學原則合理劃分,並保持相對穩定。學生實際居住地與學校直線距離原則上在3公里以內。
公辦小學必須按區教育局劃定的地段招生。以學校為單位,2020年公辦小學非正常跨區域招生比例必須控制在5%以下。
|安排學位|
1.具有天河區戶籍符合“人戶一致”條件且學位未被佔用的適齡兒童,統稱地段生,按地段對口方式入學;
具有本市戶籍且實際居住天河區的其他類別適齡兒童,統稱統籌生,學校在保證地段生學位的基礎上,以實際居住地為主,接受其報名,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學位。
2.廣州市政策性照顧學生由區教育局以其實際居住地為依據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學位。
3.天河區積分入學學生由區教育局按照“積分優先、遵循志願”原則,統籌安排學位。
4.港澳居民隨遷子女(或持證適齡兒童少年)按申請人排名從高到低順序依次檢索,安排至廣州市南國學校港澳子弟班就讀,直至小學一年級40人招生計劃(含遞補生)完成。
5.不符合廣州市政策性照顧學生條件和天河區積分入學學生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申請民辦學校學位。
天河區轄內的民辦小學要嚴格落實《廣州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按時公佈本校招生方案,按區教育局公佈的招生計劃(含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招生計劃)開展本校當年的招生工作。民辦小學招生方案發布前,須報區教育局小幼教科備案,包括學校的辦學特色、招生計劃、報名辦法、錄取規則、錄取時間、諮詢方式和收費標準等。
各民辦小學原則上不得跨區招生,其面向天河區的招生計劃由區教育局直接核定。招生對象為天河區戶籍適齡兒童、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持有在天河區辦理的有效期內《廣東省居住證》(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證件)的適齡兒童。有寄宿條件且確有跨區招生需求的民辦學校,其面向廣州市內非天河區的跨區招生計劃不超過總計劃的50%,其跨區招生計劃先報區教育局初核後,報市教育局核准。
報名人數小於或等於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可由民辦學校直接錄取。報名人數大於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派位錄取。電腦派位工作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民辦學校在“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向擬錄取的新生髮出預錄取通知,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收到預錄取通知後完成網上確認程序,民辦學校確認註冊錄取名單後,提交報名材料等到區教育局審核。
|諮詢方式|
廣州市天河區教育局小學招生諮詢電話:38622512;
招生投訴電話:38622508。
|知識點|
1.“就近入學”,是指相對就近入學,小學就近入學為學生實際居住地與學校直線距離原則上在3公里以內,初中就近入學為學生實際居住地與學校直線距離原則上在5公里以內。
2.“人戶一致”,是指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擁有的完全房產的居住證明(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已收樓的一手商品房預售合同、宅基地證、集資房證明)地址一致。
3.“實際居住地”,是指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供的天河區內的有效居住證明的地址。
分三種情況認定:
一是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內擁有完全房產的,以其提供的名下所擁有的完全房產證明(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已收樓的一手商品房預售合同、宅基地證、集資房證明)地址認定為其實際居住地。
二是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內只擁有一套不完全房產的,以其提供的不完全房產證明(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已收樓的一手商品房預售合同、宅基地證、集資房證明)地址認定為其實際居住地;如果擁有兩處及以上不完全房產的,以房產權屬佔有比例最大的不完全房產地址認定為其實際居住地。
三是適齡兒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沒有任何房產的,與祖輩同戶同住的,以祖輩房產證明(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已收樓的一手商品房預售合同、宅基地證、集資房證明)地址認定為其實際居住地;住拆遷安置房、單位公房、合法租賃房屋的,以有效居住證明(拆遷安置協議或單位公房證明材料、住建部門認可且審核時間在規定時限內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地址認定為其實際居住地。
4.“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是指在廣州市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以其租賃房屋所在地為唯一居住地,持有住建部門認可且審核時間在規定時限內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的承租人穗籍子女。
5.“廣州市政策性照顧學生”,是指符合《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學生清單》條件,能提供有效佐證材料且實際居住地在天河區的非穗籍適齡兒童少年。
6.“天河區積分入學學生”,是指符合《廣州市天河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工作實施辦法》申請條件,且通過申報審核、並經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公示無異議的申請人非穗籍適齡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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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區
推進港澳居民隨遷子女教育工作
今年海珠70所公辦小學招生,共計280個班;24所(25個校區)公辦初中招生,共計205個班。而廣州市第六中學於今年復辦公辦初中,招生計劃為兩個教學班。
與2019年相比,今年曉港西馬路小學招生服務地段為昌崗街細崗東社區、曉西社區、青暉社區、躍進南社區、躍進北社區的部分、曉港中社區的部分、曉園東社區的部分,原本的細崗西社區的部分和昌崗東社區的部分劃入昌崗東路小學服務地段。
在初中方面,《細則》提及,今年海珠區公辦初中招生是以多校劃片加電腦派位為主要招生方式,個別試點學校採用對口直升和電腦派位相結合的方式招生。其中,具有本區公辦小學學籍的本市戶籍生、具有本區民辦小學學籍的本區戶籍生和經審核通過的目有本區小學學籍的政策性照顧學生均具有本區公辦初中普通電腦派位生資格,按所屬派位組別填報志願學校,參加公辦初中的電腦派位(具體辦法另行公佈)。具備派位生資格的學生如不按規定分組參加電腦派位並申請區內跨組升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學生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區公辦初中學位。
此外,今年海珠區將推進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居民隨遷子女(或持證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工作。
2020海珠區中小學招生細則
上下滑動可見
2020海珠區小學招生細則
|招生原則|
1.公辦小學學位按“人戶一致”原則安排
繼續實施公辦小學招生網上報名。公辦小學學位按“人戶一致”原則安排學位。“人戶一致”主要是指適齡兒童戶籍地址與其法定監護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實際居住地材料(房產證、購房合同、宅基地證、集資房材料、拆遷協議、租賃合同及租賃備案等)地址一致。“人戶不一致”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一個住宅單元原則上只分配對口學校的一個學位(多胞胎、符合計生政策的二孩除外),如報名時學位已被佔用(即該住宅單元已有適齡兒童在對口小學在讀1-5年級),則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公辦小學的招生地段由區教育局核定。各學校須提前調研地段內社區變化、新增門牌等情況,並將有關情況上報區教育局。各公辦小學不得拒絕招生地段內戶籍適齡兒童的入學報名。戶籍適齡兒童報名後,由區教育局根據公辦小學學位安排原則安排學位。各公辦小學必須接收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的適齡兒童。
對個別學校出現因戶籍適齡兒童人數超出該校承載能力的情況,由區教育局統籌做好戶籍適齡兒童的入學工作。
2.小學生就近入學是指相對就近入學。學生居住地與學校距離原則上在3公里以內。
|招生對象|
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小學階段的招生對象為年滿6週歲以上兒童。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於2013年9月1日(含)至2014年8月31日(含)出生且尚未接受義務教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學位安排|
1.完全房產住戶
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於2020年5月5日(含)前取得該房產的100%產權併入戶入住,且學位未被佔用的,其適齡子女由對口小學接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完全房產住戶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2.不完全房產住戶(指戶籍地房產是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他人共同擁有)
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擁有的不完全房產是其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人戶一致,且學位未被佔用的,原則上由對口小學接收。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同時擁有2套或以上不完全房產的,按房產權屬佔有比例最大的不完全房產所在地統籌安排學位;另有房產或該房產對應的學位已被佔用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3.隨祖輩居住戶
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祖輩同戶籍同住在祖輩(直系親屬)房產,且該房產是其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在學位未被佔用的情況下,原則上由對口小學接收。適齡兒童隨祖輩居住的其他情況,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4.隨非直系親屬居住戶
戶籍掛靠在本區非直系親屬房產,且實際居住在本區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5.租住戶
(1)租住國有房產或單位公房: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租住在本區國有房產或單位公房的租住戶子女,人戶一致,且該住房為適齡兒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學位未被佔用的,原則上由對口小學接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本區國有房產或單位公房租住戶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2)租住私人住宅: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以其在本區租賃住宅用途的房屋作為唯一居住地,且持合法有效租賃備案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非海珠區戶籍的穗籍適齡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以在2019年8月31日(含)前租住本區住宅用途的房屋作為唯一居住地,並同時辦理合法有效租賃備案,且房屋租賃期限至少到2022年8月31日(含)的租住戶適齡子女,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不符合上述條件的租住戶適齡子女需回戶籍地申請學位。
非穗籍承租人已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核定積分,並符合海珠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條件的,可為其適齡子女申請參加積分制入學。不符合政策性照顧條件或未取得積分制入學資格的非穗籍承租人可為其適齡子女申請民辦學校學位。
6.街道公共集體戶
適齡兒童的戶籍在本區街道公共集體戶,且實際居住在本區並能提供有效居住佐證材料的,原則上由戶籍地對口小學接收。
7.拆遷戶
根據拆遷協議內容由拆遷方安排在海珠區居住,或領取拆遷補貼自行解決住地並實際在海珠區轄內居住的臨遷戶適齡子女,能提供拆遷協議、租賃合同及租賃備案,且經核實確認現住址為適齡兒童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8.特殊兒童
本區戶籍的特殊兒童(含智障、自閉、腦癱等類型)按正常招生程序進行網上報名,由其法定監護人向報名系統指引的學校提交資料。法定監護人可向學校遞交特殊教育申請報告,由區教育局根據其學習能力統籌安排入讀特殊教育學校、普校特教班或到普校隨班就讀。啟能學校優先招收本區戶籍,且具有一定學習和自理能力的中重度殘疾兒童。盲、聾啞兒童可到廣州市啟明學校、廣州市啟聰學校報名就讀。
9.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居民隨遷子女(或持證的適齡兒童少年)
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居民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為其適齡隨遷子女申請小學一年級學位:(1)持有在我市辦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證;
(2)在廣州市合法穩定工作;
(3)截至2020年8月31日(含)在海珠區合法穩定居住滿1年。
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的適齡兒童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由其法定監護人為其申請小學一年級學位:
(1)適齡兒童持有在我市辦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證;
(2)申請人須為適齡兒童的法定監護人,且具有海珠區戶籍;
(3)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海珠區有合法穩定住所(擁有海珠區自有產權住房; 或在廣州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但以在海珠區合法租賃的住宅房屋作為唯一居住地),且截至2020年8月31日(含)居住滿1年。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10.政策性照顧學生
符合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學生條件的適齡兒童直接到實際居住地對口小學遞交報名材料,經審核符合條件並通過公示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11.延緩入學
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適齡兒童,由其法定監護人向戶籍地對口小學提交區級以上(含)醫院醫生診斷書及書面申請,經區教育局審核同意後,可以延緩一年入學。延緩入學期滿後,其應立即申請入學。各學校應及時指引上一年延緩入學兒童報名入學。
12.小學一年級學位安排的其他事項說明
本區戶籍與本區實際居住地地址不一致的適齡兒童,由法定監護人前往適齡兒童的戶籍地對口小學提交入學申請材料,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13.戶籍生申請轉學返區就讀
因家庭遷移、新入戶、遷戶返區、回國就讀等情況要求轉學回本區就讀的小學生,按照《廣東省教育廳關於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的實施細則(試行)》(粵教基〔2014〕2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符合轉入條件的學生由法定監護人於規定時間到戶籍地對口小學遞交轉學申請材料,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公辦初中招生|
(一)基本原則
1.公辦初中通過免試電腦派位、對口升學及統籌安排等方式分配學位。
2.每所劃片入學的公辦初中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學方式確定。
(二)招生方式
公辦初中以多校劃片加電腦派位為主要招生方式,個別試點學校採用對口直升和電腦派位相結合的方式招生。不同類別生源的入學方式如下:
1.具有本區公辦小學學籍的本市戶籍生、具有本區民辦小學學籍的本區戶籍生和經審核通過的具有本區小學學籍的政策性照顧學生均具有本區公辦初中普通電腦派位生資格,按所屬派位組別填報志願學校,參加公辦初中的電腦派位(具體辦法另行公佈)。具備派位生資格的學生如不按規定分組參加電腦派位並申請區內跨組升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學生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區公辦初中學位。
2.在我區民辦小學畢業的廣州市非海珠區戶籍學生要求到公辦初中就讀的,應在其戶籍所在區申請,按該區升學辦法入學。
3.具有本區戶籍但無本區學籍的外地或外區應屆小學畢業生擬返回海珠區升讀初中的,應在規定時間內向區教育局提交申請及相關材料。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學生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區公辦初中學位。
4.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居民隨遷子女(或持證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居民符合以下條件的,可為其適齡隨遷子女申請初中一年級學位:(1)持有在我市辦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證;
(2)在廣州市合法穩定工作;
(3)截至2020年8月31日(含)在海珠區合法穩定居住滿1年;
(4)隨遷子女為2020年海珠區應屆小學畢業生。
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的適齡兒童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由其法定監護人為其申請初中一年級學位:
(1)適齡兒童持有在我市辦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證;
(2)申請人須為適齡兒童的法定監護人,且具有海珠區戶籍;
(3)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海珠區有合法穩定住所(擁有海珠區自有產權住房; 或在廣州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但以在海珠區合法租賃的住宅房屋作為唯一居住地),且截至2020年8月31日(含)居住滿1年;
(4)適齡兒童為2020年海珠區應屆小學畢業生。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民辦中小學招生|
民辦小學的招生對象為2013年9月1日(含)至2014年8月31日(含)出生且尚未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民辦初中的招生對象為2020年應屆小學畢業生。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門的各項規定招生。本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原則上面向本區招生,無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不得跨區招生;有寄宿條件且確有跨區招生需求的民辦學校,須向區教育局提出跨區招生申請,經核准後方可實施。跨區招生計劃不超過總計劃的50%。
繼續實行民辦小學和民辦初中招生全市統一平臺網上報名。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其招生計劃均通過電腦派位方式隨機錄取。報名結束後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本轄區內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電腦派位工作。任何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經電腦派位確定錄取資格且在教育行政部門規定時間內報到註冊的學生。
對於已被民辦學校錄取並註冊,但自願放棄民辦學校學位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公辦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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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雲區
新開辦兩所公辦學校
共增加1620個公辦學位
今年白雲區新開辦白雲中學附屬小學、鳳凰小學兩所公辦學校,共增加1620個公辦學位。
白雲區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總體目標,根據本轄區人口分佈、學校規模及佈局、交通等因素和就近入學原則合理劃分公辦學校招生片區,繼續採取單校劃片或多校劃片方式招生,並保持相對穩定。
此外,部分學校招生地段有所變化,如廣州市白雲區民航學校 ,除招收民航家屬區民航職工人戶一致地段生外,增加 機場一社區 (只招機場路以西)、機場二社區 為招生地段,但招生較去年減少一個班,今年招生6個班。廣州實驗教育集團花城實驗學校 除招白雲區戶籍生(普通生) 還招廣州市戶籍生(聽障生) ,今年招生5個班,較去年增加一個班。
金沙小學招生地段變為平樂居委、金藤居委、新鳳居委、鳳嶺居委;金御 苑南居委、金御苑北居委 ,去年的沙頂居委、鳳岡居委、西海岸居委不再其中,今年招生9個班,較去年減少5個班。
部分學校招生班數也有所變化。廣州市白雲區黃石學校小學部增加1個班(4)、明德小學增加1個班(今年招生5個班)、潭崗小學 增加1個班(今年招生5個班),廣州市白雲區機場西小學 ,今年減少一個班,共招生3個班、螺湧小學今年 減少1個班,共招生為1個班。
2020白雲區小學招生細則
上下滑動可見
2020白雲區小學招生細則
|招生對象|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適齡兒童、少年視為白雲區生源:
1.具有白雲區戶籍;
2.具有白雲區小學畢業學籍;
3.適齡兒童、少年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的《廣東省居住證》(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證件)地址在白雲區。
|招生程序|
1.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學生相關信息,完成報名信息採集工作。適齡兒童可依其戶籍、學籍或有效證件地址,選定其中一個區進行填報志願。
2.報名系統根據民辦學校招生區域、學生有關信息(包括學籍、戶籍地址、居住證地址等信息)自動匹配符合條件的學校供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選擇報名,可填報1至2個平行志願。
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學生家庭,可向擬報名的民辦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提供網上報名服務。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報名時應充分了解民辦學校辦學條件、收費標準等情況。
|派位和錄取|
1.報名人數小於或等於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直接錄取。民辦學校在“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向擬錄取的新生髮出預錄取通知,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收到預錄取通知後完成網上確認程序,民辦學校直接確認錄取名單。
2.報名人數大於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派位錄取。電腦派位工作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電腦派位結束後,區教育局主動公佈電腦派位結果並及時通知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同時按要求向市反饋電腦派位結果以便查詢。
|確認和註冊|
已確定電腦派位錄取資格的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在“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進行錄取確認,並按要求到擬錄取學校進行註冊。
逾期未註冊的學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任何民辦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經電腦派位確定錄取資格且在規定時間內報到註冊的學生。
|補錄和註冊|
補錄階段獲得錄取資格的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要求到擬錄取學校進行註冊。逾期未註冊的學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補錄階段獲得錄取資格的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要求到擬錄取學校進行註冊。逾期未註冊的學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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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區
民辦學校擴招177人
番禺區今年公辦小學共招生487個班,公辦初中招生269個班。
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計劃招生16844人,總招生數比2019年擴招了177人。其中民辦小學招生數為10280人,較2019年增長了347人;民辦初中招生數為6564人,同比2019年減少了170人。在招生班數方面,民辦小學增加到249個班,多於去年237個班,民辦中學增加至152個班,比去年147個班有所增多。
今年市橋學區小學政策與往年不同。往年市橋所有學校遵循統一原則,而今年,市橋北城小學範圍內戶籍的適齡兒童今年可申請入讀番禺區沙頭中心小學,書面申請資料可於現場確認時提交到確認點。
西片學區小學,因為新增了南站小學,所以韋大小學範圍內,韋湧村、大洲村戶籍村民適齡子女可一次性選擇入讀韋大小學或南站小學。而南站小學也以此政策招生。
此外,番禺其餘片區小學無數量新增,但部分範圍就讀學校出現變換。例如,原石樓鎮茭塘小學所屬區域學生,如今改至石樓鎮中心小學山海連城學校就讀。
此外,由於市橋城區每年的適齡兒童數和分佈都有變化,因此各校每年的招生地段可能有適當微調。並且,若房產權屬是適齡兒童父母、在市橋城區內(含市橋街、橋南街、東環街、沙頭街)遷移戶籍的,地段生資格原則上不受入戶年限限制,但須在番禺區教育局公佈當年招生地段、計劃前辦妥有關戶籍遷移手續,否則統籌安排入學。
義務教育初中階段,今年與去年變化不大。實驗中學、市橋東風中學、市橋僑聯中學、市橋星海中學、市橋橋城中學、廣鐵一中位於亞運城的三個校區需要電腦派位之外,其餘學校,招生政策與往年變化不大,均為招收周邊居民戶籍應屆畢業生。
2020番禺區小學招生細則
上下滑動可見
2020番禺區小學招生細則
為進一步規範我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維護良好教育生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文件精神,並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國家及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關於義務教育招生和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規定,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招生行為,有效緩解社會“擇校熱”,維護良好的教育生態,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全面提高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質量。
二、工作目標
按照工作全覆蓋、義務教育免試入學的原則,區內所有民辦義務教育學校2020年起必須不折不扣落實上級招生政策,不設過渡期,沒有特例。
三、工作流程
(一)核定招生計劃
1.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含市教育局審批的民辦學校,下同)招生計劃使用“番禺區學校信息管理系統”中的“民辦學校招生計劃申報審核”模塊進行申報和審核,4月20日前完成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計劃核定工作。
2.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原則上面向番禺區生源進行招生,無寄宿條件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跨區招生。本區生源的界定依據為:穗籍學生,以其戶籍,或其小學畢業學籍界定屬地區;非穗籍學生,以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的《廣東省居住證》(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證件)地址,或其小學畢業學籍界定屬地區。
3.有寄宿條件且確有跨區招生需求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可向屬地教育指導中心提出跨區招生申請;教育指導中心根據學校近年生源分佈、宿位數等情況,並結合學區內義務教育學位供求情況等研判並提出初審意見報區教育局審核;區教育局初核學校跨區招生計劃後,報市教育局核准。各校跨區招生計劃不超過總計劃的50%,面向市內外區招生。
4.在核定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計劃時充分考慮九年制學校、小區配套學校等各類實際情況,合理核定招生計劃。
(1)九年制學校(小學、初中為同一辦學許可證或在同一用地紅線範圍內的學校,下同)初中招生時,應首先通過直升(報名人數少於或等於招生計劃)或電腦派位(報名人數大於招生計劃)方式招收本校自願報讀初中的小學畢業生,剩餘的招生計劃應公開報名。
(2)小區配套學校招生時,按不低於近三年招收小區業主子女的平均比例確定招收小區業主適齡子女的招生計劃數,應通過直接錄取(報名人數少於或等於面向小區業主適齡子女的招生計劃數)或電腦派位(報名人數大於面向小區業主適齡子女的招生計劃數)方式招收本小區自願報讀本校的業主適齡子女,剩餘的招生計劃應公開報名。
在小區內辦學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可視為小區配套學校。小區業主界定:夫妻雙方或一方具有100%產權的小區房產(房產證、不動產登記證、查冊證明),其子女可申請入讀小區配套學校。如小區配套學校與開發商(或政府、業主委員會等)簽訂入學協議的,以協議約定為準。
(3)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內部正式員工適齡子女自願報讀本學校,學校可在網上報名開始前直接錄取。
區教育局在網上報名開始前做好各類學校招生計劃審核工作,並核准已由九年制學校、小區配套學校等按本區規定錄取的學生,學生名單應提前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於烈士、英模、現役軍人、應急救援隊伍、區抗疫一線醫護人員、區總部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及高級技術人員等符合教育優待政策人員的子女申請入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根據上級教育優待政策要求,學校原則上應在網上報名開始前確定錄取名單,錄取名單需向社會公示。
上述符合條件並被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錄取的學生,不能參加往後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公開招生。
(二)網上報名和填報志願
1.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學生相關信息,完成報名信息採集工作。適齡兒童可依其戶籍、學籍或有效證件地址,選定其中一個區進行填報志願。
2.報名系統根據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區域、學生有關信息(包括學籍、戶籍地址、居住證地址等信息)自動匹配符合條件的學校供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選擇報名,可填報1至2個平行志願。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學生家庭,可向擬報名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提供網上報名服務。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報名時應充分了解民辦學校辦學條件、收費標準等情況。
(三)網上錄取和確認
1.網上直接錄取。報名人數小於或等於招生計劃數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實行直接錄取。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在“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向擬錄取的新生髮出預錄取通知,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收到預錄取通知後完成網上確認程序,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直接確認錄取名單。
2.電腦派位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實行電腦派位錄取。電腦派位工作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電腦派位結束後,區教育局公佈電腦派位結果並及時通知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把電腦派位錄取名單分派相關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時按要求向市教育局反饋電腦派位結果以便查詢。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收到錄取名單後,在“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向擬錄取的新生髮出預錄取通知,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收到預錄取通知後完成網上確認程序,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直接確認錄取名單。
(四)現場註冊
規定時間內在“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進行錄取確認的學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要求到擬錄取學校進行註冊。逾期未註冊的學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任何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經電腦派位確定錄取資格且在規定時間內報到註冊的學生。
(五)註冊結果審核
區教育局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新生註冊情況進行審核。
(六)網上補錄
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需進行補錄,補錄工作由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負責開展;前期已被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錄取並註冊的學生,不能參加補錄。
四、工作要求
(一)統籌工作,明確責任
區教育局負責統籌指導全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制定實施方案並督促落實。區教育督導部門要對我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規範招生工作做好監督檢查。各教育指導中心負責指導轄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申報招生計劃,制定招生簡章,按規定開展招生工作,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履行各自職責,保障招生工作平穩有序。
(二)加強宣傳,規範操作
區教育局、各教育指導中心及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要做好招生及電腦派位等宣傳工作,確保家長和學生及時準確掌握招生信息;區教育局負責研發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電腦派位系統,並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培訓,熟練掌握電腦派位系統操作全過程,確保操作規範、順利;區教育局按規定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檢人員、媒體記者或家長代表等參與監督電腦派位工作,做到全程錄像,確保電腦派位工作公平公正。
(三)強化紀律,步調一致
各教育指導中心要履行屬地管理責任,指導和督促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嚴守招生紀律。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按照上級招生工作日程安排開展招生工作,不得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不得提前及“掐尖”招生。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要在網上真實準確填寫報名信息(如個人姓名、身份證號、戶籍地、學籍號、居住證、就讀學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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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區
南沙五大名校學位大增
2所小學首次招生
今年,南沙區將按照就近入學原則合理劃分招生範圍。劃分公辦小學招生範圍時,學生居住地與學校距離原則上在3公里以內;劃分公辦初中招生範圍時,學生居住地與學校距離原則上在5公里以內。
在學位安排上,公辦小學學位分配按“人戶一致”原則安排南沙區戶籍適齡兒童入讀對口地段小學。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含市教育局審批的民辦學校)原則上不得跨區招生,其面向本區的招生計劃由區教育局直接核定。
據悉,2020年,南沙區72所小學(7所民辦)共計招生12496個學位。比上年增加1481個學位。
在小學招生方面,金隆小學(金沙路校區)和廣州市灣區實驗學校,是新開辦小學。其中,金隆小學(金沙路校區)除了小學一年級計劃招生540人之外,二至六年級每個年級計劃招生90人。廣州市灣區實驗學校此次招生450個。
由於返回南沙就讀的南沙戶籍學生逐年增多,南沙街金洲片區學位需求較大。因此新開辦的金隆小學(金沙路校區),除了小學一年級計劃招生540人之外,二至六年級每個年級計劃招生90人。該學校的招生地段為逸濤雅苑、逸濤半島、逸濤灣、廣晟海韻蘭庭、星河盛世、廣晟沁園、陽光城麗景灣、富佳花園、裕興花園、富港花園、紫茗花園、依山小築、中央郡、南沙金灣、東瓜宇村、沙螺灣村、海棠花園、碧桂園蜜柚、濱海新城、坦頭村、金洲片區(進港大道以北)。
廣州市灣區實驗學校招生地段則為靈山島金茂灣、金科博翠明珠、柳岸曉風、華潤瑞府、越秀明珠天悅江灣。
此外,2020年南沙區在廣州外國語學校附屬學校小學港澳子弟班一年級面向全市招生45人,實行融合編班。招生對象為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滿6週歲且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居民隨遷子女(或持證的適齡兒童)。
港澳子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作為申請人,可為該港澳子弟申請入讀學位。若符合條件申請人數少於學校招生計劃數,則全部錄取;若符合條件申請人數多於學校招生計劃數,將按照相關條件搖號錄取。
在初中招生方面,華南師大附屬南沙中學、廣州第二中學南沙天元學校、廣州外國語學校附屬學校、廣附南沙實驗學校、廣州市灣區實驗學校五校將按照當年招生計劃的51%就近入學、49%資源共享 ,使得每一個南沙學生通過電腦派位都有入讀優質學校的機會,讓優質教育資源惠及更多學生。
除廣州外國語學校附屬學校資源共享招生名額為353名之外,其餘四校的資源共享的名額均為470個。
據悉,若五校符合就近入學報名條件人數少於該校就近入學招生計劃數,則全部錄取;若五校符合就近入學報名條件人數多於該校就近入學招生計劃數,則由南沙區教育局採取電腦派位方式確定最終錄取名單。
此外,2020年五校初中面向全區資源共享招生,按照五校資源共享招生計劃數的3倍確定全區電腦派位人數。各小學參加全區電腦派位的該部分計劃數按照該校南沙區戶籍畢業生人數佔全區戶籍畢業生總人數比例進行計算。
2020南沙區中小學招生細則
上下滑動可見
2020南沙區小學招生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義務教育招生政策,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維護良好的教育生態,促進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廣東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規範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試行)》和《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等法律政策精神和上級統一部署,並結合南沙區實際,現制定以下招生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第一條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堅持以區為主、實行屬地管理。區教育局負責組織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開展招生工作,制訂招生方案,核定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範圍、對象和規模,指導各教育指導中心、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解決在招生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
第二條 公辦學校招生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民辦學校招生堅持免試入學原則,在核準的招生計劃與招生範圍內招生。堅持小學一年級“零起點”教學;嚴禁學校以考試或任何變相考試形式進行招生。
第三條 區教育局根據本行政區域內地理及交通狀況、學校佈局及規模、人口分佈、招生方式、新增公辦學校、對口學校學位情況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學原則合理劃分公辦小學和公辦初中的招生範圍。就近入學是指相對就近入學,劃分公辦小學招生範圍時,學生居住地與學校距離原則上在3公里以內;劃分公辦初中招生範圍時,學生居住地與學校距離原則上在5公里以內。
第二章 學校學位安排
第四條 公辦小學部分
(一)招生對象。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滿6週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二)對口入學。公辦小學學位分配按“人戶一致”原則安排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入讀對口地段小學。“人戶一致”主要是指適齡兒童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實際居住證明(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購房協議、宅基地證明、集資房證明、拆遷協議等)地址一致。
適齡兒童滿足以下兩項條件之一的,符合“人戶一致”的條件:
1.適齡兒童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實際居住證明(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購房協議、宅基地證、集資房證、拆遷協議等)地址一致,入戶該址時間須在當年招生計劃公佈前(含當年招生計劃公佈當日),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擁有該房產100%份額;或者,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和子女共同擁有該房產100%份額;
2.適齡兒童隨祖父母同戶同住(適齡兒童戶籍地址與祖父母戶籍地址一致)三年以上(截止至當年招生計劃公佈之日),適齡兒童所居住房產為祖父母所有,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和子女在本市無房產。
符合“人戶一致”條件的適齡兒童,根據區教育局劃定的招生範圍,按適齡兒童戶籍地對口公辦小學安排入讀。如對口公辦小學學位不足,則根據適齡兒童滿足“人戶一致”條件的時間排序,按照順序和公辦小學的學位數安排入學(滿足“人戶一致”條件的時間相同的,通過電腦派位方式確定),因排序靠後未能入讀對口公辦小學的,由區教育局根據管理權限統籌安排本行政區域內公辦學位(含政府購買的民辦學校學位,下同)。
(三)統籌入學。以下情況由區教育局予以統籌安排本行政區域內公辦學位:
1.符合“人戶一致”條件,但由於排序靠後而未能被對口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
2.符合“人戶一致”條件,但其住宅單元已有適齡兒童在對口小學在讀1-5年級的(同一家庭且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所生育的子女除外)。
3.不符合“人戶一致”條件的南沙區戶籍適齡兒童。
4.未在當年招生計劃公佈日前辦理入戶的南沙區戶籍適齡兒童。
5.具有南沙區戶籍,在廣州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以其在南沙區租賃房屋作為唯一居住地,且該住宅單元無對口小學1–5年級在讀學生,持房屋所在地來穗中心辦理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的承租人適齡子女。
6.具有廣州市非南沙區戶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和適齡兒童在廣州市戶籍區無房產,且在南沙區擁有合法房產作為唯一實際居住地的適齡兒童。
7.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未在規定時間內(以市教育局發佈的日程安排為準,下同)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填寫報名信息的南沙區戶籍適齡兒童。
8.具有南沙區戶籍,超過7週歲(含7週歲)申請入學且未依規辦理延緩入學手續的兒童。
9.來穗人員在南沙區連續居住滿5年,並在廣州市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一個險種)滿5年、有穩定職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條件的隨遷子女,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具體按照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有關規定執行。
(四)以上招生地段所涉住宅單元應為住宅性質,不含公寓、商鋪、車庫等。
(五)具有南沙區戶籍學生申請入讀南沙區公辦小學非起始年級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六)具有廣州市非南沙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區接受義務教育。
第五條 公辦初中部分
(一)具有南沙區戶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含外區、外市返區生)按照區教育局劃定的招生範圍對口直升公辦初中學校。
(二)以下情況由區教育局予以統籌安排本行政區域內公辦學位:
1.如對口公辦初中學校學位不足,則根據適齡少年滿足“人戶一致”條件的時間排序,按照順序和公辦初中學校的學位數安排入學,因排序靠後未能入讀對口公辦初中學校的適齡少年。
2.住宅單元已有適齡少年在對口初中學校在讀7-8年級的(同一家庭且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所生育的子女除外)。
3.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報名手續的適齡少年。
4.具有廣州市非南沙區戶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和適齡少年在戶籍區無房產,在南沙區擁有合法房產作為唯一實際居住地且具有南沙區學籍的公辦小學畢業生。
5.來穗人員在南沙區連續居住滿5年,並在廣州市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一個險種)滿5年、有穩定職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條件的隨遷子女,由區教育統籌安排學位,具體按照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有關規定執行。
(三)以上招生地段所涉住宅單元應為住宅性質,不含公寓、商鋪、車庫等。
(四)具有南沙區戶籍學生申請入讀南沙區公辦初中非起始年級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五)具有廣州市非南沙區戶籍的適齡少年,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區接受義務教育。
第六條 民辦學校部分
(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含市教育局審批的民辦學校,下同)原則上不得跨區招生,其面向本區的招生計劃由區教育局直接核定。屬地區生源的界定依據為:穗籍學生,以其戶籍,或其小學畢業學籍界定屬地區;非穗籍學生,以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的《廣東省居住證》(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證件)地址,或其小學畢業學籍界定屬地區。
(二)有寄宿條件且確有跨區招生需求的民辦學校,其跨區招生計劃先報區教育局初核;區教育局根據學校近年生源分佈、宿位數等情況,並結合本行政區域內學位供求情況等研判及初步核定學校的跨區招生計劃後,報市教育局核准。各校跨區招生計劃不超過總計劃的50%,面向市內外區招生。
(三)九年制民辦學校(小學、初中為同一辦學許可證或在同一用地紅線範圍內的學校)初中招生時,應首先通過直升或電腦派位方式招收本校自願報讀初中的小學畢業生;剩餘的招生計劃應公開報名。
第七條 照顧性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一)政策性照顧學生的審核嚴格執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政策性照顧學生由區教育局按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安排公辦學位就讀。
(二)做好符合“租購同權”相關條件的承租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對於具有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含政策性照顧學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以在南沙區租賃房屋作為唯一居住地,持房屋所在地來穗中心辦理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的,根據實際租住地統籌安排入學,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權益。來穗人員為其隨遷子女以積分入學方式申請義務教育階段起始年級學位的,結合實際對申請人合法租房情況賦予與購房者相同的分值、權重。
(三)具有南沙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因身體狀況等特殊情況需要延緩入學或免予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並報區教育局審核批准;延緩入學期滿時,應即入學。
(四)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按相關規定辦理。
第三章 招生程序
第八條 公辦小學招生
(一)廣州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於當年規定時間內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填寫報名信息。
(二)登記生效後,於當年5月第三週的週六起連續3天,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根據網上預約時段到報名學校進行資料審核,逾期不提交審核資料的,視為放棄錄取資格。如有本區戶籍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無本區戶籍的,回戶籍所在地入學。
(三)符合政策性照顧條件的非廣州市戶籍適齡兒童(含符合條件的港澳籍適齡兒童),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居住地附近學校遞交報名材料,學校初審後錄入報名系統(遞交材料所指定的學校並非最終入讀學校,最終入讀學校由區教育局審核後確定)。
(四)經公辦小學初審、區教育局確認後,適齡兒童取得錄取資格。從當年6月30日起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錄取結果。
(五)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確因疾病、出國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報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須於當年8月下旬向區教育局遞交補報名申請。
第九條 公辦初中學校招生
(一)符合條件的南沙區公辦小學應屆畢業生,由在讀公辦小學在規定的時間內統一報名,並於當天完成並將錄取結果公佈和通知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二)具有南沙區戶籍,在南沙區外小學畢業的學生,要求回戶籍地公辦初中學校就讀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規定的時間內向區教育局提出申請,並提交有關居住證明(房產證明、購房協議、宅基地證明、集資房證明、拆遷協議、租賃合同等)由區教育局審核批准後統籌安排學位。
第十條 民辦學校招生
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民辦學校招生方案包括學校的辦學特色、招生計劃、報名辦法、錄取規則、錄取時間、諮詢方式和收費標準等。民辦學校招生方案簡章和公告須向區教育局報告,同時通過學校網站等途徑向社會公佈,不得發佈虛假招生簡章、廣告等信息。
(一)網上信息採集和填報志願
適齡兒童、適齡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學生相關信息,完成報名信息採集工作。報名系統根據民辦學校招生區域、學生有關信息(包括學籍、戶籍地址、居住證地址等信息)自動匹配符合條件的學校供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選擇報名,可填報1至2個志願。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學生家庭,可向擬報名的民辦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提供網上報名服務。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報名時應充分了解民辦學校辦學條件、收費標準等情況。
(二)電腦派位和錄取
1.報名人數小於或等於招生計劃數(不含政府購買或補貼的學位)的民辦學校,實行直接錄取。民辦學校在“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向擬錄取的新生髮出預錄取通知,適齡兒童、適齡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收到預錄取通知後完成網上確認程序,民辦學校直接確認錄取名單。
2.報名人數大於招生計劃數(不含政府購買或補貼的學位)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派位錄取。電腦派位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電腦派位結束後,由區教育局公佈電腦派位結果並及時通知適齡兒童、適齡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
(三)網上確認和現場註冊
已確定電腦派位錄取資格的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在“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進行錄取確認,並按要求到擬錄取學校進行註冊。逾期未註冊的學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任何民辦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經電腦派位確定錄取資格且在規定時間內報到註冊的學生。
(四)審核
區教育局對民辦學校註冊情況進行審核。
(五)補錄
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可在規定時間內補錄。
(六)民辦學校招生工作完成時間為當年8月31日。
第十一條 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可按南沙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有關規定申請南沙區義務教育階段起始年級公辦學位。也可以申請入讀民辦學校。
申請在南沙區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港澳居民子女按南沙區港澳居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 當年招生工作結束後,學校應通過學校網站等渠道公佈招生結果;按隨機編班原則做好學生編班工作,在校內公示欄公示編班結果。學校需於當年9月15日前做好學籍信息收集、彙總、校驗、上報工作。
第十三條 各單位要嚴把招生資料審核關,對照“人戶一致”條件和對口直升條件,認真落實上門普查家訪工作,做到一個不漏,全面準確掌握適齡兒童入學情況。
第十四條 適齡兒童、少年報名所提供的證件等相關材料以及在“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填報的信息均應真實有效,若存在隱瞞、欺騙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情形的,一旦核實,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 任何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均不得以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面談、評測、人機對話、拓展活動、冬夏令營等名義選拔學生,不得與社會培訓機構或任何第三方組織聯合招生。
第十六條 萬頃沙鎮、黃閣鎮、橫瀝鎮、南沙街、珠江街、龍穴街的區屬公辦學校和區內民辦學校的具體招生工作由區招考辦組織實施;東湧鎮、大崗鎮、欖核鎮內區屬公辦學校具體招生工作由各鎮教育指導中心組織實施。如遇體制改革等情況發生變化,另行通知。
第十七條 各單位要建立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嚴格落實廉政招生和規範招生的要求,確保招生過程的各個環節公開透明。對出現負面清單中違規招生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嚴肅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1年。實施後,《關於印發的通知》(穗南教規字〔2019〕3號)同時廢止。如有關政策法律依據變化或者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再根據實施情況進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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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區
花都廣雅招收10個班級
今年花都116所公辦小學共計招生421個班級、17850個學位。花都區35所公辦中學,共計招生239個班級,10994個學位。於2020年首次招生的花都廣東廣雅中學(花都校區)招收10個班級,350個學位。
此次招生方案與往年相比,詳細劃分城區小學、中學片區,指引性更強。其中,在小學招生方面,花都城區範圍有公辦小學41所(含4個分校區);中學招生方面,花都城區劃分為四個學區。
在小學招生方面,花都城區範圍有公辦小學41所(含4個分校區)。
根據今年花都區城區交通狀況、人口分佈、適齡兒童人數、小學分佈和規模等狀況及“就近入學”的原則,把城區小學劃分為45個區域進行登記報名。符合地段生條件的適齡兒童父母或合法監護人須在2020年5月5日至10日登錄“廣州市公辦小學報名系統”(網址:http://zs.gzeducms.cn)填寫報名信息,申請學位,申請成功後打印《2020年廣州公辦小學學位申請表》,按預約審核資料時間到報名小學進行資料審核。片區配套學校報名方面,包括華南師範大學附屬花都學校、新華街第八小學、新華街第九小學、秀全街和悅小學、秀全街樂泉小學、秀全街飛鵝嶺小學、新雅街新雅小學(迎賓路校區)、新雅街新雅小學(和雅校區)、新雅街鏡湖學校、新雅街嘉行學校和秀全街雅正學校,小區業主適齡子女需在5月16日-5月17日,由法定監護人攜相關資料,到對應區域配套公辦小學報名。公辦初中招生方面,2020年,花都區採取非城區初中學校採取單校劃片、定點對口的方式進行招生。2020年開始,城區劃分為四個學區,包括東學區:秀全外國語學校、雲山學校、培新學校、清布中學;南學區:廣東廣雅中學花都校區、區實驗中學、鏡湖學校、嘉行學校、雅瑤中學;西學區:鄺維煜紀念中學、秀雅學校、九潭中學、雅正學校;北學區:秀全中學、華南師範大學附屬花都學校、圓玄中學、育才學校、長崗中學,另有花東學校(原花東中學)可以提供寄宿接收城區初中學生。各教育指導中心完成小升初公辦學校對口直升資料核對或電腦派位志願填報工作後,公辦初中學校開始招生直至完成,並將錄取結果通知學生及其家長。其中,秀全外國語學校招生方式與轄區內其他區屬公辦初中一致,採取定點對口和電腦派位的方式進行招生。
民辦中小學招生方面,本區內民辦小學、初中學校原則上面向花都區內招生,無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不得跨區招生。有寄宿條件且確有跨區招生需求的民辦學校,需向花都區教育局提交跨區招生申請(含學校生源分佈、宿位數、擬跨區招生計劃數等)。此外,花都區轄區內集團化辦學民辦學校(幼兒園)在校(園)學生以自願原則,實行直升方式升學(嚴禁擇優)。若集團內學校優先招收符合集團內直升條件的學生,還有剩餘招生計劃的,面向社會招生。
2020花都區中小學招生細則
上下滑動可見
2020花都區小學招生細則
一、推進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總體目標,根據本區人口分佈、學校規模及佈局、交通等因素和就近入學原則,為區內每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科學劃定服務片區範圍,確保本地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繼續採取單校劃片或多校劃片方式招生,並保持相對穩定。繼續實施公辦小學招生網上報名。區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納入屬地教育指導中心統一管理,按屬地教育指導中心組織安排開展。嚴禁擇優性質的電腦派位、集團化辦學擇優直升、九年一貫擇優直升及其他擇優直升的做法。秀全外國語學校招生方式與轄區內其他區屬公辦初中一致,採取定點對口和電腦派位的方式進行招生。二、規範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一)按規定的招生範圍招生。本區內民辦小學、初中學校原則上面向花都區內招生,無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不得跨區招生。有寄宿條件且確有跨區招生需求的民辦學校,需向花都區教育局提交跨區招生申請(含學校生源分佈、宿位數、擬跨區招生計劃數等),花都區教育局初步核定後報廣州市教育局核准。各校跨區招生計劃不得超過本校總計劃的50%,且不得跨市招生。關於屬地區生源的界定依據為:穗籍學生,以其戶籍,或其小學畢業學籍界定屬地區;非穗籍學生,以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的《廣東省居住證》(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證件)地址,或其小學畢業學籍界定屬地區。(二)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其招生計劃均通過電腦派位方式隨機錄取。繼續實行民辦小學和民辦初中招生全市統一平臺網上報名,報名結束後由花都區教育局組織實施本轄區內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電腦派位工作。任何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經電腦派位確定錄取資格且在花都區教育局規定時間內報到註冊的學生。(三)招生簡章、公告備案。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公告(含通過學校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發佈的招生宣傳信息),需報花都區教育局審核、備案後方可發佈。三、統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嚴格執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和《教育部等九部門關於印發中小學生減負措施的通知》關於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的要求,教育行政部門要統籌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和民辦學校報名、資料審核、電腦派位(或對口直升)、錄取、註冊等各項工作,確保任何公辦、民辦學校不得提前選拔或鎖定生源。對於已被民辦學校錄取但自願放棄民辦學校學位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區教育行政部門保障其公辦學位,由屬地教育指導中心按照相對就近原則為其統籌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位。四、深化違規招生治理任何公辦、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均不得以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面談、評測、人機對話、拓展活動、冬夏令營等名義選拔學生。不得與社會培訓機構或任何第三方組織聯合招生。學校要均衡編班,不得舉辦任何名義的重點班,不得按學生成績進行編班,不得為編班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試。學校要嚴格落實“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隨人走”的學籍管理要求,嚴禁“人籍分離”、“雙重學籍”等情況出現。2020年起,全面取消義務教育階段各類特長生招生,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收特長生。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區教育行政部門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加強監督檢查,及時處理群眾信訪或輿情線索,嚴肅查處違背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和省教廳“六項規定”等招生違規行為,並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和相關人員責任,嚴肅治理校外培訓機構、教育諮詢公司、微信公眾號負責人等社會第三方組織參與招生、虛假宣傳等破壞教育生態行為。對於未落實國家、省、市相關政策,出現違規招生行為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區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督導部門將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或建議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理。其中,公辦學校違規的,視情節嚴重程度,對學校及校長、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並責令限期整改,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對校長及相關責任人予以行政處理;民辦學校違規的,與年檢掛鉤,視情節嚴重程度,對學校及校長、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取消評優評先資格,減少學校次年招生計劃或責令停止招生,並建議解聘校長、相關責任人職務。五、保障相關群體受教育權利繼續做好政策性照顧學生、軍人子女、符合條件的人才子女、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殘疾兒童、留守兒童、困境兒童、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等群體的入學工作,保障各類群體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不得隨意擴大政策性照顧學生範圍。(一)符合廣州市政策性照顧學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具體條件參照《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學生審核清單》(詳見附件2);符合花都區政策性照顧學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包括區重點企業員工子女、原公安警衛部隊、消防部隊、邊防部隊等單位轉隸人員子女、符合條件的港澳居民子女(具體參照《花都區關於港澳子弟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工作實施辦法》、符合條件的“花卡”持有人子女(具體參照《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花都區人才綠卡暫行實施辦法的通知》)、符合條件的代耕戶(代耕農)子女、參加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的一線醫務人員子女,詳情可諮詢教育行政部門或企業所屬的區行業主管部門。符合以上條件的入學申請人,審核資料後由屬地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入讀公辦學校。(二)我區繼續健全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進一步完善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實施細則,合理設置積分條件,將安排本地戶籍學生和符合市、區政策性照顧學生入學後的剩餘學位用於安排隨遷子女入學。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 穗府規〔2018〕9號)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積分制服務工作實行個人自願、屬地申辦、統分結合、動態調整的原則。申請人必須申報並核定積分後才能申請積分制入學等公共服務,積分制入學具體內容見《花都區2020年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工作指引》。(三)繼續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的義務教育分類入學安置工作,確保本地戶籍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免試就近入學。通過特殊學校、普校特教班和隨班就讀、送教上門等多種方式,為不同類型和不同程度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提供多種形式的學習機會。本地戶籍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報名時間、報名方式、資料審核與普通本地戶籍生一致,學位安排辦法具體內容可諮詢花都區智能學校或各鎮街教育指導中心。如具有本區戶籍的適齡殘疾兒童,因身體狀況等特殊情況需要延緩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地段對口學校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並報花都區教育局審核批准;延緩入學期滿時,應即入學。六、落實義務教育主體責任區教育行政部門作為屬地義務教育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應以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辦好每一所學校為目標,切實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要增加和保障公辦學校學位供給。要嚴格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行為,推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要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做好疑似失學輟學適齡兒童情況排查和勸返復學工作,確保實現“義務教育有保障”。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指導中心要制定屬地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細則,細化工作措施,優化工作流程,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七、提升服務水平區教育局要與區公安、區來穗局等部門密切合作,加強對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及時將部分區域學位供給緊張情況向社會發布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預期。要加強與街道、社區、村委、居委等溝通聯繫,提前摸查適齡兒童、少年有關數據,精準、有效指引家長做好孩子入學報名工作;進一步落實減證便民要求,簡化審核程序和手續,儘可能減少家長辦事材料。各指導中心要落實屬地管理原則,及早排查招生入學信訪隱患,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妥善化解招生入學信訪矛盾。區教育行政部門在摸查測算學校周邊適齡兒童、少年人數,結合地理、交通等因素的基礎上,合理制定學校招生計劃、招生地段,報區政府審定並向市教育局報告後,正式下達並向社會公佈。招生計劃下達後不得隨意調整;確需調整的,由學校提出調整申請,報區政府批准並報市教育局審核同意。未經批准的招生計劃無效,區教育行政部門不為超出招生計劃部分的新生辦理學籍。八、招生信息公開區教育行政部門及時制定當年本區公、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細則,內容包括招生政策、招生地段、招生計劃、招生條件、招生程序、諮詢電話等信息,報區政府審定,並向市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後,於當年4月20日前通過多種渠道向社會公佈,適時聯動媒體向社會進行解讀、宣傳和引導,確保招生信息公開。花都區所有義務教育招生工作指引、招生時間表、各學校招生計劃、招生地段、各鎮街教育指導中心的招生工作細則等,以官方公佈內容為準,具體見區政府門戶網站中的花都區教育局網頁(廣州市花都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uadu.gov.cn/,其中的 首頁>信息公開目錄首頁>教育局),同時發佈在“廣州花都教育”微信公眾號。九、適齡兒童、少年在花都區的入學途徑、次序、程序(一)適齡兒童在花都區入讀小學的主要途徑。招生對象:普通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小學階段的招生對象為6週歲以上兒童。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滿6週歲的兒童, 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1.具有花都區戶籍的適齡兒童。(1)地段生:具有花都區戶籍的適齡兒童,符合“人戶一致”條件(具體指適齡兒童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實際居住佐證材料地址一致,且監護人須佔有房產份額100%,具體以該房產的不動產權登記證書記載的為準,或由法院出具的生效判決文書載明的為準,房產須為住宅性商品房,已辦理不動產權證或網籤,並交付使用);兒童與父母在花都的唯一居住地(兒童父母在廣州市沒有單位分房、自購房、租房等)是直系祖輩的,需同戶籍同住,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報名手續,可按招生地段安排入讀戶口所在地附近的公辦小學。當符合“人戶一致”條件適齡兒童屬於以下四類情況時,由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學位:一是購買二手房業主,該居住單元原業主已有小孩在對口小學就讀1-5年級的;二是網上報名截止後戶籍才遷入房產所在地址的;三是當年網上報名截止後購買並於8月27日前進行網籤的;四是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報名手續的。就近入學並不意味著直線距離最近入學,公辦小學招生地段原則上為學生戶籍地址與學校距離在3公里範圍內。當學位需求數與學位供給計劃存在嚴重不平衡的時候,根據入戶時間先後順序安排入讀對口學校。(2)統籌生:具有花都區戶籍的適齡兒童,戶籍地址與其法定監護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或符合租購同權條件的,或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報名手續的,以實際居住地為主,由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公辦小學學位 (詳情參照各教育指導中心公佈的轄區招生細則)。統籌安排入學主要是落實本地戶籍適齡兒童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並非確保其入讀地段對口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如出現無法安排的情況,可統籌回戶籍所在地入學。(3)入讀民辦學校:具有花都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如放棄入讀公辦學校資格,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為其選擇報讀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民辦學校(以下簡稱“民辦學校”)。2.穗籍非花都區戶籍適齡兒童。(1)統籌安排:穗籍非花都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在入學當年網上報名系統截止報名前將戶籍遷入花都區的,按花都區戶籍適齡兒童安排入讀公辦小學;在入學當年網上報名截止後,8月27日前才將戶籍遷入花都區的,由戶籍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入讀公辦小學;若監護人在花都區擁有唯一產權房或符合租購同權條件,且確需在花都區申請入讀公辦小學的,由居住地教育指導中心根據本轄區學位情況,統籌安排。(2)入讀民辦學校:穗籍非花都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選擇為其報讀民辦學校。3.非穗籍適齡兒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的精神,我區必須首先保障本地戶籍適齡兒童入讀公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如果非穗籍適齡兒童確需在花都區接受義務教育的,家長可根據“多渠道、分步驟”的原則,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以下適合的途徑申請入學。(1)符合廣州市政策性照顧學生條件或花都區政策性照顧學生條件的,可持有關材料向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入學;(2)屬於房地產小區配套公辦學校招生範圍的,可按照《花都區小區配套公辦學校學位分配辦法》申請入學,但會存在供需矛盾,建議仍需要申請參加積分制入學;(3)持有我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一年、在廣州地區就業創業、繳納社會保險、申請積分制管理服務並完成積分核定,可為隨遷子女提出積分申請入學;(4)聯繫民辦學校入讀。來穗人員可結合自身情況和需求,通過報讀民辦學校解決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問題。(二)適齡少年在花都區升學的主要途徑。1.花都區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1)就近入學:具有花都區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報名手續的,由戶籍所在地或公辦小學畢業學籍地的教育指導中心按屬地小升初方式安排入讀轄區內的公辦初中。(2)統籌安排:具有花都區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報名手續的,由戶籍所在地或公辦小學畢業學籍地的教育指導中心按統籌方式安排入讀轄區內的公辦初中。(3)入讀民辦學校:具有花都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如放棄教育部門為其安排的公辦初中學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以選擇為其報讀民辦學校。2.穗籍非花都區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1)統籌安排:穗籍非花都區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原則上應回其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穗籍非花都區戶籍且在我區公辦小學畢業的應屆畢業生,如確需在我區升學的,由畢業小學所在地的教育指導中心以統籌安排方式安排入讀本轄區內的公辦初中。(2)入讀民辦學校:穗籍非花都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以選擇為其報讀民辦學校。3.非穗籍小學畢業生。參照上文“非穗籍適齡兒童”入學規定(原則)執行。4.有小區配套公辦學校的小區業主子女。參照上文“非穗籍適齡兒童”中小區配套公辦學校和屬地教育指導中心初中招生細則中相關入學規定執行。(三)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入學次序。按國家、省、市的相關招生政策,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安排基本順序如下:1.解決本地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2.解決廣州市、花都區政策性照顧生入學;3.解決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申請入學”。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在解決符合上述第1、2項條件入讀的前提下,在預留適量學位以供返穗(區)生使用後,剩餘學位根據申請人積分高低,用於解決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四)入學程序。1. 公辦小學招生:全市公辦小學招生實行網上報名。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於當年5月5日至10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報名系統(網址:zs.gzeducms.cn)填寫報名信息。報名信息登記有效後,監護人根據網上預約時段和提示按要求到報名學校或指導中心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料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後,取得錄取資格。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確因疾病、出國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報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於當年8月27日至28日向戶籍地教育指導中心遞交補報名申請,由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入學。2. 公辦初中招生:非城區初中學校採取單校劃片、定點對口的方式進行招生;2020年開始,城區劃分為四個學區,包括東學區:秀全外國語學校、雲山學校、培新學校、清布中學;南學區:廣東廣雅中學花都校區、區實驗中學、鏡湖學校、嘉行學校、雅瑤中學;西學區:鄺維煜紀念中學、秀雅學校、九潭中學、雅正學校;北學區:秀全中學、華南師範大學附屬花都學校、圓玄中學、育才學校、長崗中學,另有花東學校(原花東中學)可以提供寄宿接收城區初中學生。各教育指導中心完成小升初公辦學校對口直升資料核對或電腦派位志願填報工作後,公辦初中學校開始招生直至完成,並將錄取結果通知學生及其家長。3. 9月1日前,各中小學完成小學一年級、初中一年級所有新生(含補錄)的註冊、審核工作。十、民辦中小學招生辦法(一)結合我區實際,花都區轄區內集團化辦學民辦學校(幼兒園)在校(園)學生以自願原則,實行直升方式升學(嚴禁擇優)。1.花都區轄區內民辦學校(幼兒園)集團化辦學屬性由花都區教育局審核認定,辦學集團的成立、納新、退出等需經花都區教育局批准,並及時向社會公示。民辦學校(幼兒園)集團化辦學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1)民辦幼兒園、民辦中小學校為同一舉辦者,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為準(需在有效期內);(2)民辦幼兒園、民辦中小學校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以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或工商營業執照(營利性)為準(需在有效期內)。如屬於“名校辦民校”,除符合以上條件之一外,還需提供由授權辦學方書面確認該集團內的民辦學校(幼兒園)均獲得其辦學授權。2.經我局審核認定為集團化辦學的,集團內學校優先招收符合集團內直升條件的學生,還有剩餘招生計劃的,面向社會招生。具體辦法如下:(1)集團化辦學幼兒園直升小學。屬於上述“1”所述同一辦學集團的,集團內幼兒園適齡兒童直升集團內小學學校,以自願為原則。其直升需符合以下條件:至少近一學年在本園入讀,即至少以大班為起點入讀本園(以幼兒學籍或入園繳費憑證為準)。由幼兒園提供直升的學生名冊以及放棄直升的學生名冊(必須附上家長簽名的放棄直升確認書),屬地教育指導中心和花都區教育局進行審核,符合直升條件的學生方可直升。(2)集團化辦學小學畢業生直升初中。屬於同一辦學集團的,集團內小學畢業生直升集團內初中學校,以自願為原則。其直升需符合以下條件:小學畢業生近三學年(即四-六年級)連續在本校就讀,具體以廣州市學籍信息為準。由學校提供直升的學生名冊以及放棄直升的學生名冊(必須附上家長簽名的放棄直升確認書),屬地教育指導中心和花都區教育局進行審核,符合直升條件的方可直升。關於直升錄取條件中有關時間的要求,設置過渡期。2020年小學畢業生需滿足2019學年(即六年級)連續在本辦學集團就讀;目前在讀五年級的需滿足近二學年(即五-六年級)連續在本辦學集團就讀;在讀四年級的需滿足近三學年連續(即四-六年級)在本辦學集團就讀。如符合直升條件且自願報讀集團內學校的學生人數大於集團內學校招生計劃,則由花都區教育局統一組織電腦派位,確定錄取資格。(二)九年一貫制民辦學校(小學和初中為同一辦學許可證、在同一用地紅線範圍內)初中招生,以小學畢業生自願為原則,優先招收本校符合直升條件的小學畢業生,還有剩餘招生計劃的,面向社會招生。直升需符合以下條件:小學畢業生近三學年連續(即四-六年級)在本校就讀,具體以廣州市學籍信息為準。由學校提供直升的學生名冊以及放棄直升的學生名冊(必須附上家長簽名的放棄直升確認書),屬地教育指導中心和花都區教育局進行審核,符合直升條件的方可直升。關於直升錄取條件中有關時間的要求,設置過渡期。九年一貫制學校小學畢業生直升本校初中,2020年小學畢業生需滿足2019學年(即六年級)連續在本校就讀;目前在讀五年級的需滿足近二學年(即五-六年級)連續在本校就讀;在讀四年級的需滿足近三學年連續(即四-六年級)在本校就讀。如符合直升條件且自願報讀本校初中的小學畢業生人數大於本校初中招生計劃,則由教育局統一組織這部分畢業生進行電腦派位,確定錄取資格;如符合直升條件且自願報讀本校初中的小學畢業生人數小於或等於本校初中招生計劃,則由學校直接錄取。(三)補錄工作。經過第一輪報名後,還沒有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中小學可分別於7月20-21日(第一次補錄)、8月25-26日(第二次補錄)兩個時段進行補錄,具體補錄工作由學校自行組織,補錄實施方案報區教育局備案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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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埔區
新開辦5所公辦中小學
今年黃埔區69所公辦小學招生,共計313個班,較去年新增11個班。22所公辦初中招生,共計166個班,較去年新增18個班。
公辦小學將在5月5日至10日進行招生網上報名。參加小升初公辦學校電腦派位的學生及家長,需於6月1日至6日在區小升初報名系統完成志願填報工作。
今年黃埔區新開辦天韻小學、雲峰原著小學(暫定名)和聯和木棉小學(暫定名)3所公辦小學。
其中,黃陂小學和聯和木棉小學(暫定名)將實行聯合劃片招生方式,以電腦隨機派位方式確定錄取學校。雲峰原著小學(暫定名)將招收居住在龍湖雲峰原著小區、雅筑社區符合政策的適齡兒童。
此外,還增加了2所公辦初中,分別是鐵英中學和會元學校初中部。根據今年的招生計劃,黃埔區公辦小學共招收313個班,公辦初中共招生166個班。而民辦小學共招收71個班,民辦初中共招收74個班。
根據招生實施細則,黃埔區公辦小學的學位分配以實際居住地為依據,人戶必須一致。公辦初中則是遵循“免試就近入學”原則,繼續採取單校劃片或多校劃片方式,在畢業學校對口中學升學或電腦隨機派位分配學位。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原則上不得跨區招生,其招生計劃由區教育局直接核定。本區生源的界定依據為:穗籍學生,以其戶籍或其小學畢業學籍界定屬地區;非穗籍學生,以其本人或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的《廣東省居住證》地址,或其小學畢業學籍界定屬地區。
2020黃埔區小學招生細則
上下滑動可見
2020黃埔區小學招生細則
公辦小學招生
(一)小學招生實行屬地管理,免試相對就近入學。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滿6週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因疾病或特殊情況,需要延緩入學或免予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戶籍對應的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加具意見後報區教育局批准。延緩入學期滿,應即入學。
(二)小學的學位分配以實際居住地為依據,人戶必須一致。“實際居住地”是指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擁有的有效產權並實際居住的地點,或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11區均無房產,但居住在祖輩房產或合法租賃並實際居住的唯一地點;“人戶必須一致”是指適齡兒童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住在一起、戶口也在一起,並且戶籍地址與房產或租賃地址一致,戶籍戶主與房產業主或承租人一致,是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11區均無房產,需居住在祖輩房產的,戶籍戶主與房產業主或承租人一致,必須是適齡兒童的祖輩。
申請入學的適齡兒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招生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並按時到指定負責審核的學校提交審核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其子女(被監護人)同一戶籍(戶主須為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本區居民戶口簿以及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的有效居住證明(房產證、購房協議、宅基地證明、集資房證明、拆遷協議);若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11區均無房產,需租住房屋的,須提供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表,同時,提交與租住地一致的戶籍資料,所租房屋應為父(母)或合法監護人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地段新住戶、拆遷戶、二手樓入戶時間必須在當年4月30日以前(含4月30日)。
(三)按小學服務地段對口入學和統籌安排入學的原則。區教育局根據本區的生源及學校綜合佈局調整情況劃定各小學招生服務地段。我區對按學校服務地段對口入學生源和統籌安排入學生源的界定,按照以下辦法執行:
1.服務地段對口入學:
(1)屬手續完備的一手房,能提供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同一戶籍的本區居民戶口簿,以及與該戶籍一致的房產證或購房發票和購房協議(即戶主與業主一致,均為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且房產為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所擁有的。
(2)屬手續完備、已經辦理各種交易手續的二手房的,只要該住宅單元以往業主沒有小孩在對口地段小學在讀1—3年級,且房產為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所擁有,並能提供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同一戶籍的本區居民戶口簿,以及與該戶籍一致的房產證或購房發票和購房協議的。
(3)屬祖輩房產,適齡兒童及其父(母)在廣州市11區均無房產的,能提供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祖輩在同一戶籍(戶主須為該同戶同住祖輩)的本區居民戶口簿,以及與該戶籍一致的房產證或購房發票和購房協議(房產須為該祖輩全權所有),且該住宅單元以往業主沒有小孩在對口地段小學在讀1—3年級的。
(4)適齡兒童及其父(母)均屬廣州市黃埔區集體戶,集體戶口與實際居住地址一致,適齡兒童及其父(母)在廣州市11區均無房產的;且該適齡兒童自出生前,其父(母)已落戶該集體戶,該適齡兒童出生後首次入戶落戶該集體戶。
(5)符合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學生條件(具體條件見附件2),並經審核批准的照顧學生,能提供其在小學招生地段範圍的實際居住地的房產證或購房發票和購房協議、或須提供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表等有效居住證明。
2.統籌安排學位:
(1)本區戶籍,屬手續完備且在租賃合同有效期內的租住戶適齡子女,該住房系適齡兒童與父(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11區均無房產,能提供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表,承租人為該適齡兒童的祖輩、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
(2)適齡兒童及父(母)均屬廣州市黃埔區集體戶,其父(母)在廣州市11區均無房產,集體戶口與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或屬於出生後遷移戶籍至該集體戶者。
(3)因適齡兒童及其父(母)在廣州市11區均無房產,而將戶籍掛靠在本區戶籍居民名下的。
(4)因本區拆遷原因造成戶口地址與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者。
(5)同一戶籍及同一房產或同一租住房,在其對口服務地段學校已經有學生在讀1—3年級的(原則上同一戶籍地址、同一房產、同一租住房只在轄內學校對應安排一個學位,多子女戶除外)。
(6)父(母)持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萬能捷通卡”者,持卡人和其適齡子女均屬非穗戶籍。
(7)父(母)被認定為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科技領軍人才、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者,被認定人和其適齡子女均屬非穗戶籍。
(8)符合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學生條件(具體條件見附件2),父(母)在我區企業工作,但不在我區實際居住的非穗戶籍適齡兒童。
(9)參加我區來穗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起始年級積分入學,獲批准取得入學名額的適齡兒童(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10)具有本市其他區戶籍,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在我區租賃房屋所在地系唯一居住地,該房屋以往業主或住戶沒有小孩在我區公辦小學在讀1—3年級的,須持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表,合同須同時滿足至本年度4月30日已租住本房屋滿一年或以上、且往後租期不少於3年的承租人適齡子女。
(四)設有分校區的小學,要全面負責統籌管理其分校區的招生工作。
(五)各小學要按規定嚴格控制班額,小學每班不能超過45人。
公辦初中招生
(一)具有本市常住戶籍(含十一區),在我區公辦小學應屆畢業的在籍學生(含經批准的政策性照顧學生),遵循“免試就近入學”原則,繼續採取單校劃片或多校劃片方式,在畢業學校對口中學升學或電腦隨機派位分配學位。
(二)在區外就讀並具有我區戶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因特殊情況申請回我區升學(即外地返穗生和跨區生),由學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當年規定時間向區招生辦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資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其子女(被監護人)同一戶籍的本區常住居民戶口簿,入戶時間截至當年4月30日;
2.該戶籍的房產證或購房協議(所購房應為父或母或合法監護人唯一居住地);若學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房產,需租住房屋的,須提供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表及房地產交易登記部門打印適齡兒童及父母三人在廣州市的《個人名下房產登記情況查詢證明》
3.加蓋畢業小學公章的“全國學籍學生信息表”(由畢業學校從全國學籍管理系統中打印,在廣州市其他區就讀的只需要提供廣州市學籍信息表)。
4.跨區申請表。經審核,對符合條件者可按本區小學畢業班學生的升學辦法安排升學。
(三)對於具有本區戶籍的本區民辦小學畢業生,或具有本區戶籍在本區其他地段公辦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生,符合“人戶一致”條件,申請回戶籍所在地段對口的公辦初中跨地段升學的,家長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後,由學校統一集中向區招生辦申報跨地段。經審核後,對符合條件者按對口中學升學或電腦隨機派位分配學位。需要提交的材料為:
1.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
2.有關居住證明原件和複印件(房產證明、購房協議、宅基地證明、集資房證明、拆遷協議、租賃合同等);
3.房地產交易登記部門打印適齡兒童及父母三人在廣州市的《個人名下房產登記情況查詢證明》;
4.跨地段申請表。
(四)對於具有本市其他區戶籍並在我區小學畢業的學生,要求到戶籍所在地公辦初中就讀的,應回戶籍所在區申請入學,按該區升學辦法入學。
(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可統籌安排入讀我區公辦學位或政府購買民辦學位:
1.非本區公辦小學畢業生,但父(母)持有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萬能捷通卡”者。
2.非本區公辦小學畢業生,但父(母)被認定為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科技領軍人才、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者。
3.非本區公辦小學畢業生,但符合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學生條件,且父(母)在我區工作或實際居住者。
4.參加我區來穗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初中起始年級積分入學,獲批准取得入學名額者(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5.非本區公辦小學畢業生,但具有本市其他區戶籍,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在我區租賃房屋所在地系唯一居住地,該房屋以往業主或住戶沒有小孩在我區公辦初中學校就讀,須持供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表,合同須同時滿足至本年度4月30日已租住本房屋滿一年或以上、且往後租期不少於3年的承租人適齡子女。
(六)各校要按規定嚴格控制班額,初中每班不能超過50人。
(七)從2020年起,全面取消初中學校各類特長生招生。
(八)市屬公辦外國語學校初中採取“學生自主報名,學校組織電腦派位”的方式進行招生。
民辦中小學招生
(一)核定招生計劃。
1.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原則上不得跨區招生,其招生計劃由區教育局直接核定。本區生源的界定依據為:穗籍學生,以其戶籍或其小學畢業學籍界定屬地區;非穗籍學生,以其本人或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的《廣東省居住證》地址,或其小學畢業學籍界定屬地區。
2.有寄宿條件且確有跨區招生需求的民辦學校,其跨區招生計劃先報區教育局初核;區教育局根據學校近年生源分佈、宿位數等情況,並結合區域內學位供求情況等研判,初步核定學校的跨區招生計劃後,報市教育局核准。各校跨區招生計劃不超過總計劃的50%,面向市內外區招生。
(二)網上信息採集和填報志願。
1.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點擊“民辦小學報名(或民辦初中報名)”按要求填寫學生相關信息,完成報名信息採集工作。適齡兒童可依其戶籍、學籍或有效證件地址,選定其中一個區填報志願。
2.報名系統根據民辦學校招生區域、學生有關信息(包括學籍、戶籍地址、居住證地址等信息)自動匹配符合條件的學校供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選擇報名,可填報1至2個平行志願。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學生家庭,可向擬報名的民辦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提供網上報名服務。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報名時應充分了解民辦學校辦學條件、收費標準等情況。
(三)電腦派位和錄取。
1.報名人數小於或等於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直接錄取。民辦學校在“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向擬錄取的新生髮出預錄取通知,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收到預錄取通知後完成網上確認程序,民辦學校直接確認錄取名單。
2.報名人數大於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派位錄取。電腦派位工作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電腦派位結束後,區教育局主動公佈電腦派位結果。
(四)網上確認和現場註冊。
已確定電腦派位錄取資格的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在“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進行錄取確認,並按要求到擬錄取學校進行註冊。逾期未註冊的學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任何民辦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經電腦派位確定錄取資格且在規定時間內報到註冊的學生。
(五)審核。
區教育局對民辦學校新生註冊情況進行審核。
(六)補錄。
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可按規定時間進行補錄。補錄不需要在網上報名,家長可直接帶齊相關材料(戶口簿、學籍表(小升初)、房產證或租房備案證明及學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到學校現場報名,學校將補錄學生信息明細表遞交教育局審核。
有關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其他規定
1.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要堅持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不準招收擇校生,嚴禁把捐資助學與學生入學掛鉤。
2.切實保障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各校要妥善安排殘疾兒童入學,並努力為不同類型和不同程度的殘疾兒童提供多種形式的學習機會。對較為特殊的殘疾兒童,需要延緩入學或免予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戶籍對應的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加具意見後報區教育局批准。
3.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要按政策共同做好來穗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工作。來穗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需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公辦學校因學位緊張無法安排來穗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的,應指引其到就近的民辦學校就讀。
4.父(母)為非穗戶籍的港澳籍適齡兒童,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可通過積分入學申請我區公辦學位,也可報讀民辦學校。
5.要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做好疑似失學輟學適齡兒童情況排查和勸返復學工作,確保實現“義務教育有保障”。
諮詢電話:
小學招生諮詢電話:020-82111495
初中招生諮詢電話:020-82111371
關於黃埔區小學初中地段分佈以及各學校招生人數,請在廣州媽媽網後臺回覆“地段”獲取~
從化區
小升初新增22個班
今年從化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班數均有一定增長,其中幼升小招生班數增長4個,小升初增長22個。
根據《從化招生指引》顯示,今年從化區小學階段招生班級數為310個,較去年306個有所增加。其中局屬的河濱小學、西寧小學以及雅居樂小學均新增1個教學班,民辦學校廣州英豪學校小學招生增加4個教學班,其它部分街、鎮教育指導中心下屬小學有所增減。小升初方面,今年招生班級數有明顯增加,總班級數從去年167個增長至今年189個。其中局屬初中就增加了6個教學班,民辦學校廣州英豪學校初中也增加了4個教學班。
今年從化區公辦小學網上報名時間為5月5日至10日,民辦小學報名時間為5月7—11日;公辦初中報名日期為5月10日至15日,民辦初中報名時間則為6月15至20日。
2020從化區小學招生細則
上下滑動可見
2020從化區小學招生細則
報名工作指引
一、2020年小學入學年齡
截至2020年8月31日年滿6週歲及以上的適齡兒童。
二、入學如何報名?
(一)小學報名
按照我區招生原則、對象類別免試就近入學,2020年全區公辦、民辦小學一年級招生實行網上報名。
1、廣州市戶籍適齡兒童。
(1)網上報名。5月5日至10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報名系統”(http://zs.gzeducms.cn/)進入“公辦小學報名”。
(2)資料審核。5月16至18日,帶備兒童戶口本、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有效居住證明(租賃房屋的提供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及預防接種證到指定學校現場資料審核。
2、非廣州市戶籍來穗人員隨遷子女。
(1)申請積分入學。持有在廣州市辦理《廣東省居住證》滿1年(截至當年8月31日止)的來穗人員,請登錄從化區人民政府官網(網址:http://www.conghua.gov.cn/)查看申請指南並按要求申請。
(2)報讀民辦小學。有意到民辦小學就讀的適齡兒童,5月7—11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報名系統”(http://zs.gzeducms.cn/)進入“民辦小學報名”。5月19—20日填報志願。
(二)初中報名
1、從化區戶籍小學畢業生。
(1)從化區內戶籍小學畢業生。5月10日至15日,在畢業小學提交學生戶口本和有效居住證明資料(租賃房屋的須提供鎮街以上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租賃合同登記備案)。
(2)從化區外就讀小學畢業生(含民辦小學就讀)。於5月7日持學生戶口簿、父母房產證和原就讀小學學籍資料原件及複印件回從化報名(城區戶籍到教育局,鄉鎮戶籍的到所屬教育指導中心)。
2、非廣州市戶籍來穗人員隨遷子女。
(1)參照小學方式申請來穗人員積分入學。
(2)有意報讀民辦初中的,於6月15至20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報名系統”(http://zs.gzeducms.cn/)進入“民辦初中報名”。6月28—29日填報志願。
三、小學和初中錄取辦法以及註冊時間?
我區公辦學校招生實行以戶籍為前提、以實際居住地為依據,人戶一致、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具體入學辦法是按照適齡兒童少年戶籍所屬的行政區域,依據區教育局劃定的城區招生地段或各教育指導中心劃定的招生地段入學。民辦學校報名人數小於或等於招生計劃數的實行直接錄取,大於招生計劃數的實行電腦派位錄取。
6月2日起,小學派發錄取通知書並短信告知家長
6月10—12日,民辦小學錄取網上確認
6月13日,小學新生註冊
6月24日起,公辦初中派發錄取通知書
7月11日,公辦初中新生註冊
7月2日起,民辦初中錄取
7月9—10日,民辦初中錄取網上確認
7月11日,民辦初中註冊
招生原則
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實行以戶籍為前提、以實際居住地為依據,人戶一致、免試就近入學原則。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實行免試入學原則。
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入讀所屬地段範圍小學或初中;
人戶不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門按照該適齡兒童戶籍所屬行政區域統籌安排入學。
招生對象
(一)從化區戶籍學生。凡具有我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報讀小學的截至當年8月31日必須年滿6週歲),以其有效戶籍證明和居住證明(即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不動產權證、房產證明、宅基地證明等)為依據,辦理報名入學手續。具體入學辦法是按照適齡兒童少年戶籍所屬的行政區域,按照人戶一致的原則免試就近安排入學,依據區教育局劃定的城區招生地段或各教育指導中心劃定的招生地段入學。
(二)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按照《廣州市從化區實行積分入學解決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從府辦〔2017〕19號)以及上級有關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政策要求,對持有在廣州市辦理《廣東省居住證》滿1年(截至當年8月31日止)且在從化區居住、就業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來穗人員,可為其適齡隨遷子女申請入讀我區小學一年級或初一,區教育局將結合申請人條件、可提供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讀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
(三)政策性照顧學生。符合《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學生清單》(詳見附件1)的對象,由教育行政部門核實申請材料後,統籌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
(四)承租人子女入學。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辦〔2017〕29號)等文件要求,按照“租購同權”的目標做好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
(五)港澳居民隨遷子女入學。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精神和《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滿1年的港澳居民(監護人)隨遷子女(或持證的適齡少年兒童),參照我區來穗人員積分入學辦法統籌安排起始年級學位。
招生地段
根據我區地理狀況、人口分佈、學校佈局、歷史沿革、各校招生計劃等因素,由教育行政部門按照“人戶一致、免試就近入學”的招生原則,合理劃分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地段範圍。
人戶一致:指適齡兒童少年的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有效居住證明地址一致,不動產權證、房產證、宅基地證等產權屬適齡兒童少年父母100%擁有(父母單方或雙方完全擁有,或父母與適齡兒童少年共同完全擁有),戶籍及居住證明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4月15日,所提供的居住證明對應地段範圍學校學位近3年內未被佔用(適齡兒童親兄弟姐妹的除外)。
人戶不一致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1.適齡兒童少年的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有效居住證明地址不一致;
2.適齡兒童少年2020年4月15日後入戶;
3.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提供的有效居住證明為2020年4月15日後登記;
4.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提供的不動產權證、房產證、宅基地證等產權不屬適齡兒童少年父母100%擁有;
5.適齡兒童戶籍和居住跟隨祖輩的;
6.提供的居住證明對應地段範圍學校學位近3年內已被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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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區
新辦三所小學
人戶一致優先保證
2020年增城區全區新開辦三所小學,分別為朱村街科教城安置區回遷房小學(未命名),招收1個班級、45個學位;石灘鎮謝屋小學(未命名),招收1個班級、45個學位;石灘鎮綠湖國際小區項目學校(未命名),招收2個班級、90個學位。
值得注意的是,具有增城區戶籍且在戶籍地段公辦小學就讀的小學應屆畢業生,由就讀公辦小學統一報名,由戶籍所在地教學指導中心按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安排入讀公辦初中。
具有增城區戶籍在戶籍地段外學校或民辦學校小學畢業的學生,要求到戶籍地段內公辦初中學校就讀。
具有廣州市其他10區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在增城區公辦小學就讀,需要繼續在增城區升學的,須提供戶口簿、有效居住地證明,可由就讀公辦小學統一報名,經入學鎮街教學指導中心審核符合申請條件後,在學位允許的情況下,由鎮街招生領導小組按本鎮街入學辦法統籌安排學位。需回戶籍所在地升學的小學畢業生,按戶籍所在地升學辦法升學。
戶籍地址與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的,由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在保證“人戶一致”學生學位的基礎上,以實際居住地為主,在學位允許的情況下,由鎮街招生領導小組統籌安排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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