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遙感產業園掛牌出讓2宗地!規劃用途是......

三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三自然資告字〔2020〕15號

根據三亞市總體規劃、2020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和項目建設的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原國土資源部第39號令)、《海南省建設用地使用權統一交易管理辦法》《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宏觀調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見》(瓊府〔2018〕3號)、《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產業項目發展規劃和用地保障的意見(試行)》(瓊府〔2019〕13號)、《三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規範我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三府〔2017〕248號)及三亞市人民政府《關於掛牌出讓三亞市中心城區控規TY04-14-11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關事項的批覆》(三府函〔2020〕283號)等有關規定,經三亞市人民政府批准,現將一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宗地基本情況和開發建設要求

(一)掛牌出讓宗地基本情況。

本次掛牌出讓宗地位於三亞市中心城區控規TY04-14-11地塊,CGCS2000國家大地座標系面積15817.89平方米(海南平面座標系面積15806.16平方米),用地四至及界址座標詳見地塊勘測定界圖。

該宗地規劃用地性質為圖書展覽用地(用地代碼:A21),對應土地用途為文化設施用地。

2019年2月19日,三亞市人民政府出具了《關於天涯鎮鎮區控規TYYG-10地塊和TYYG-11地塊30986.68平方米用地具備淨地出讓條件的證明》,證明三亞市中心城區控規TY04-14-11地塊(即原控規TYYG-11地塊)土地徵收及“兩公告一登記”工作已完成。三亞市天涯區人民政府已與被徵地單位簽訂了《徵用土地補償協議書》,土地補償款、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等款項已支付到位,相關征地材料現存於天涯區人民政府。目前地塊上的附著物已清表、無法律經濟糾紛、土地開發利用規劃條件明確、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地塊周邊可以滿足施工建設所需的水、電供應,相關設備、機械可以進場施工。該宗地具備淨地出讓的條件。該宗地概況及規劃指標等情況詳見下表:

三亞遙感產業園掛牌出讓2宗地!規劃用途是......

該宗地在辦理農用地(未利用地)轉用手續時,佔用農用地1.5274公頃。根據《海南省實施辦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號)的規定,三亞市耕地佔用稅適用標準為35元/平方米,該宗地耕地佔用稅為53.4590萬元。同時,根據財政部、原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的《關於調整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適用費政策等問題的通知》(財綜〔2006〕48號)第二條規定,三亞市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徵收標準為42元/平方米,該宗地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為64.1508萬元。

綜上,該宗地土地評估價、耕地佔用稅及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合計3099.2821萬元。確定該宗地掛牌出讓起始價為3100萬元。

根據《海南省建設用地出讓控制指標(試行)》規定,鑑於三亞市中心城區控規TY04-14-11地塊不在省級六類產業園區內,且用地規劃性質為圖書展覽設施用地(用地代碼:A21),擬規劃建設文化設施項目,參照旅遊產業中的文化設施用地設定出讓控制指標,因此該宗地的投資強度指標為350萬元/畝,年度產值指標為500萬元/畝,年度稅收指標為12萬元/畝。以上出讓控制指標按規定列入《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准入協議》,屬該協議內容的組成部分。同時,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對該宗地其他產業指標及項目發展另有要求的,按其相關要求執行,並列入《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准入協議》。

(二)開發建設要求。

1.競買人須在簽訂《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後5個工作日內與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有限公司簽訂《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准入協議》,並嚴格按照《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准入協議》約定內容進行開發建設,否則將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2. 競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權後,要嚴格按照規劃要求和合同約定,及時動工興建,並按合同約定期限建成,若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建成,應向市人民政府申請延期。否則,市人民政府將依法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3. 該宗地項目建設須嚴格按省、市裝配式建築有關政策要求執行。

二、競買事項

(一)競買人資格範圍: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單獨申請,不接受聯合申請。失信被執行人不得參加本次競買。該宗地位於三亞遙感產業園內,根據園區產業發展規劃的要求,擬規劃建設遙感科技展覽項目。競買人或其關聯企業須具有相關遙感信息領域資質。同時,競買人須出具書面承諾:如競得該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須嚴格按照園區規劃要求開發建設,並全部自持,不得分割轉讓。該宗地競買人資質由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初審。

具有下列行為的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參加本次出讓掛牌:

1.在三亞市範圍有拖欠土地出讓金行為,並未及時改正的;

2.在三亞市有閒置土地、違法利用農村集體土地建設商品住房、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等違法行為,並未及時糾正的。

(二)報名參加競買人須提交法人單位有效證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掛牌文件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委託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根據2020年2月15日三亞市人民政府出臺的《三亞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保障項目建設的政策措施》第三條“新出讓土地可按' 招拍掛'出讓起始價的20%確定競買保證金,出讓合同簽訂後30日內繳納土地出讓金的60%,受讓人出具承諾書後餘款可在年內分期繳納”的規定,該宗地競買保證金為人民幣620萬元整(即掛牌出讓起始價的20%),競買人交保證金之前必須先通過掛牌出讓競買人資質的審查。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出具初審文件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 5 月19日。

競買人競得該宗地使用權,簽訂《掛牌成交確認書》後,競買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自動轉作受讓宗地的成交價款。同時,競得人必須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後30日內繳納土地出讓金的60%,剩餘土地出讓金可自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日起60日內一次性繳納完畢;也可在出具承諾書後年內分期繳納完畢,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按照省市相關規定辦理。逾期未付清土地出讓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有權依法解除合同,並由受讓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競買申請人可於2020年4月 21 日至2020年5 月22日到三亞市房產信息中心(海南南部拍賣市場有限公司)或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一樓受理大廳3號窗口(土地礦業權交易)諮詢和購取《掛牌出讓文件》(《掛牌文件》為本公告組成部分),有意參加競買的,應提交書面申請並按《掛牌文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 5 月 22 日 17時00分。

經審核,申請人具備申請條件並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後,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在2020年 5 月 22 日17時30分前確認其參加競買資格。

(四) 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活動在海南省政府會展樓二樓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土地交易廳進行。該宗地掛牌時間為:2020年 5 月 15 日09時00分至2020年 5 月 25 日10時30分。

(五)確定競得人原則:

1.在掛牌期限內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報價不低於底價並符合競買條件,確定該競買人為競得人。

2.在掛牌期限內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競買人報價的,確定出價最高且不低於底價者為競得人,報價相同的,確定先提交報價單者為競得人。

3.在掛牌期限內無人應價或者競買人報價均低於底價或不符合其他條件的,不確定競得人。

4.在掛牌期限截止前10分鐘仍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競買人要求報價的,則對掛牌宗地進行現場競價,出價最高者為競得人。

(六)本次競買活動進行現場書面報價,不接受電話、郵寄、電子、口頭報價。

(七)成交價款含耕地佔用稅,其他相關稅費由競得人按規定繳納。

(八)其它事項:該宗地以現狀土地條件掛牌出讓。本次掛牌出讓事項如有變更,以屆時變更公告為準。

聯繫電話:88364406 66529845 65303602

聯繫人:趙先生(13807527707)

地址:1.三亞市吉陽區迎賓路三亞市房地產服務中心7樓7005室——海南南部拍賣市場有限公司

2.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一樓受理大廳3號窗口

查詢網址: http://www.landchina.com

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0年4月20日


三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三自然資告字〔2020〕16號

根據三亞市總體規劃、2020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和項目建設的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原國土資源部第39號令)、《海南省建設用地使用權統一交易管理辦法》《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宏觀調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見》(瓊府〔2018〕3號)、《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產業項目發展規劃和用地保障的意見(試行)》(瓊府〔2019〕13號)、《三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規範我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三府〔2017〕248號)及三亞市人民政府《關於掛牌出讓三亞市中心城區控規TY04-14-10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關事項的批覆》(三府函〔2020〕282號)等有關規定,經三亞市人民政府批准,現將一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宗地基本情況和開發建設要求

(一)掛牌出讓宗地基本情況。

本次掛牌出讓宗地位於三亞市中心城區控規TY04-14-10地塊,CGCS2000國家大地座標系面積15149.99平方米(海南平面座標系面積15138.75平方米),用地四至及界址座標詳見地塊勘測定界圖。該宗地規劃用地性質為零售商業用地(用地代碼:B11),對應土地用途為零售商業用地。

2019年2月19日,三亞市人民政府出具了《關於天涯鎮鎮區控規TYYG-10地塊和TYYG-11地塊30986.68平方米用地具備淨地出讓條件的證明》,證明三亞市中心城區控規TY04-14-10地塊(即原控規TYYG-10地塊)土地徵收及“兩公告一登記”工作已完成。三亞市天涯區人民政府已與被徵地單位簽訂了《徵用土地補償協議書》,土地補償款、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等款項已支付到位,相關征地材料現存於天涯區人民政府。目前地塊上的附著物已清表、無法律經濟糾紛、土地開發利用規劃條件明確、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地塊周邊可以滿足施工建設所需的水、電供應,相關設備、機械可以進場施工。該宗地具備淨地出讓的條件。該宗地概況及規劃指標等情況詳見下表:

三亞遙感產業園掛牌出讓2宗地!規劃用途是......

該宗地在辦理農用地(未利用地)轉用手續時,佔用農用地1.2457公頃(包括0.3332公頃旱地)。根據我市近期異地補充耕地指標價格標準,旱地開墾費用標準為20萬元/畝,則該宗地耕地開墾費為99.9595萬元。再根據《海南省實施辦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號)的規定,三亞市耕地佔用稅適用標準為35元/平方米,該宗地耕地佔用稅為43.5995萬元。同時,根據財政部、原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的《關於調整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適用費政策等問題的通知》(財綜〔2006〕48號)第二條規定,三亞市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徵收標準為42元/平方米,該宗地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為52.3194萬元。綜上,該宗地土地評估價、耕地開墾費、耕地佔用稅及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合計14777.7438萬元,確定該宗地掛牌出讓起始價為14778萬元。

根據《海南省建設用地出讓控制指標(試行)》規定,鑑於三亞市中心城區控規TY04-14-10地塊不在省級六類產業園區內,且用地規劃性質為零售商業用地(用地代碼:B11),擬規劃建設遙感產業園配套零售商業項目,參照房地產業中的零售商業用地設定出讓控制指標。因此該宗地的投資強度指標為500萬元/畝,年度產值和年度稅收不設出讓控制指標。以上出讓控制指標按規定列入《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准入協議》,屬該協議內容的組成部分。

(二)開發建設要求。

1.競買人須在簽訂《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後5個工作日內與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有限公司簽訂《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准入協議》,並嚴格按照《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准入協議》約定內容進行開發建設,否則將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2. 競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權後,要嚴格按照規劃要求和合同約定,及時動工興建,並按合同約定期限建成,若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建成,應向市人民政府申請延期。否則,市人民政府將依法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3. 該宗地項目建設須嚴格按省、市裝配式建築有關政策要求執行。

二、競買事項

(一)競買人資格範圍: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單獨申請,不接受聯合申請。失信被執行人不得參加本次競買。該宗地位於三亞遙感產業園內,根據園區產業發展規劃的要求,擬規劃建設園區配套零售商業項目。競買人須出具書面承諾:如競得該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須嚴格按照園區規劃要求開發建設。該宗地競買人資質由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初審。

具有下列行為的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參加本次出讓掛牌:

1.在三亞市範圍有拖欠土地出讓金行為,並未及時改正的;

2.在三亞市有閒置土地、違法利用農村集體土地建設商品住房、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等違法行為,並未及時糾正的。

(二)報名參加競買人須提交法人單位有效證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掛牌文件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委託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根據2020年2月15日三亞市人民政府出臺的《三亞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保障項目建設的政策措施》第三條“新出讓土地可按' 招拍掛'出讓起始價的20%確定競買保證金,出讓合同簽訂後30日內繳納土地出讓金的60%,受讓人出具承諾書後餘款可在年內分期繳納”的規定,該宗地競買保證金為人民幣2956萬元整(即掛牌出讓起始價的20%),競買人交保證金之前必須先通過掛牌出讓競買人資質的審查。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出具初審文件的截止時間為 2020年 5 月 19日。

競買人競得該宗地使用權,簽訂《掛牌成交確認書》後,競買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自動轉作受讓宗地的成交價款。同時,競得人必須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後30日內繳納土地出讓金的60%,剩餘土地出讓金可自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日起60日內一次性繳納完畢;也可在出具承諾書後年內分期繳納完畢,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按照省市相關規定辦理。逾期未付清土地出讓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有權依法解除合同,並由受讓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競買申請人可於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5月22日到三亞市房產信息中心(海南南部拍賣市場有限公司)或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一樓受理大廳3號窗口(土地礦業權交易)諮詢和購取《掛牌出讓文件》(《掛牌文件》為本公告組成部分),有意參加競買的,應提交書面申請並按《掛牌文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 5 月 22 日 17時00分。

經審核,申請人具備申請條件並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後,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在2020年 5 月 22 日17時30分前確認其參加競買資格。

(四) 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活動在海南省政府會展樓二樓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土地交易廳進行。該宗地掛牌時間為:2020年 5 月 15 日09時00分至2020年 5 月 25 日11時30分。

(五)確定競得人原則:

1.在掛牌期限內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報價不低於底價並符合競買條件,確定該競買人為競得人。

2.在掛牌期限內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競買人報價的,確定出價最高且不低於底價者為競得人,報價相同的,確定先提交報價單者為競得人。

3.在掛牌期限內無人應價或者競買人報價均低於底價或不符合其他條件的,不確定競得人。

4.在掛牌期限截止前10分鐘仍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競買人要求報價的,則對掛牌宗地進行現場競價,出價最高者為競得人。

(六)本次競買活動進行現場書面報價,不接受電話、郵寄、電子、口頭報價。

(七)成交價款含耕地佔用稅,其他相關稅費由競得人按規定繳納。

(八)其它事項:該宗地以現狀土地條件掛牌出讓。本次掛牌出讓事項如有變更,以屆時變更公告為準。

聯繫電話:88364406 66529845 65303602

聯繫人:趙先生(13807527707)

地址:1.三亞市吉陽區迎賓路三亞市房地產服務中心7樓7005室——海南南部拍賣市場有限公司

2.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一樓受理大廳3號窗口

查詢網址: http://www.landchina.com

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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