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總出臺《工會審計操作規範》強化審計“工作標尺”

從“制定審計計劃”到“審計整改督查”,12步工會經費審計流程通過圖示,一目瞭然;從“年度工會經費收支情況審計實施方案”到“具體項目審計報告”,16種工作文書參考格式,給基層提供了審計全過程的範本模板。近日,鎮江市總工會印製了1000本《工會審計操作規範手冊》送到基層,用這樣具體直觀的方式,指導基層工會開展實務審計。

這本手冊的開篇內容,是市總工會近日製訂出臺的《鎮江市工會審計操作規範(試行)》。今年以來,鎮江市總把制度建設作為經審工作主線,結合開展審計“質量提升年”活動,突出大抓基層工作重點,制定了這部經審“工作標尺”著力解決基層工作短板,推動工會審計工作不斷提檔升級。

這部審計規範,明確了各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和審計人員在對工會經費、財產和所屬企事業單位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效益進行審計監督時遵循的行為準則。主要內容包括審計準備、審計實施、審計終結、審計後續四個方面,明確了各級工會經審會在抓好審計工作的同時,突出審計整改督查,確保被審計單位審計整改履行主體責任得到有效落實。同時結合工會監督職能,要求各級經審會應定期向同級工會主席辦公會或工會委員會彙報審計結果情況,並在單位內部一定範圍公開。值得一提的是,該《規範》特別指出,在審計力量或有關專業人員不足的情況下,可適當藉助社會審計力量,通過購買社會服務的形式,委託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審計或聘請特邀審計員參與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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