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第3期】韩国“N号房”事件背后的警示

近日,韩国“N号房”事件震惊全球,在韩国警方目前掌握线索的74名女性被害人中,竟然有16名是未成年人,且年龄最小的仅为11岁。

【普法课堂|2020第3期】韩国“N号房”事件背后的警示

“性侵害”这个概念,近年来频繁地与未成年人联系在一起,各种潜藏在阴暗处的性犯罪黑手,无情地伸向了孩子。这些线上或线下发生的“性侵害”案件,不断向我们发出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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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交友绝不可轻信

2019年4月,小娴(化名,女,12岁)通过网络游戏“炫舞时代”结识了31岁的河北网友李某,二人互加微信展开聊天。5月,李某来到广东某地约小娴见面,并将小娴带至宾馆,在明知小娴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数次与小娴发生性关系。


二、哪怕熟人也不可不防

于某对其继女小惠(化名,最初被侵害时11岁)实施性侵害长达4年。最初,于某每天都通过摸身体的方式对小惠进行猥亵,小惠因害怕不敢告诉其母亲。到了后来,于某开始强行与小惠发生性关系,并每几天就发生一次,直至被小惠的母亲发现。


三、保护男孩亦不可松懈

小健(化名,男,13岁)于2019年以虚报年龄的方式进入其母亲所在的工厂工作,并住在员工宿舍。一天晚上,同宿舍的工友熊某以担心小健晚上睡觉着凉为由,强迫小健与自己同床睡觉,并趁小健熟睡后,脱去小健的衣裤,对小健实施性侵害,致小健身体多处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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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0日,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召开“从严惩处涉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发布会。会上,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表示,近年来性侵害犯罪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中占有较大比例,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25万人,必须突出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龚志勇介绍了网络“隔空”猥亵这一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形态,近年来部分不法分子打着“个性交友”“童星招募”等幌子,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方式进行“隔空”猥亵的违法犯罪行为有蔓延之势,且与传统的身体接触方式相比,网络“隔空”猥亵具有隐蔽性更强、危害更广的特点。


韩国的“N号房”事件正是网络“隔空”猥亵的悲剧实例,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随着移动通讯设备的普及,通过网络性侵害青少年儿童的现象越来越多,必须引起重视,以防这些“隔空”行为因在未能得到有效制止的情况下,进一步发展成为现实中接触型的性侵害。


家庭教育是预防性侵害的重要一环

据韩国媒体称,“N号房”事件中,网络黑手会选取一些比较叛逆的青少年作为威胁对象,通过黑客程序获取被害人的个人信息和显示其叛逆行为的照片等证据,以此来威胁被害人上传裸体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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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反映出的问题是,相比上传个人私密视频照片,孩子更害怕因叛逆行为被发现而遭受父母的责骂。


作为父母,应如何对孩子开展性教育和安全教育?

一、从小教导孩子正确认识自己的身体,引导他们识别身体上的隐私部位,让他们理解个人隐私的重要性,既懂得保护自己的隐私,也要学会尊重他人的隐私。


二、告诉孩子,除了身体的直接接触以外,对于他人说一些不堪的话语、强行播放不雅的画面,或是作出奇怪的动作等,只要感到不安、紧张、困惑等,都要果断拒绝。


三、最重要的是——永远做孩子最信任的人,让孩子在任何时候都能在家庭里获得安全感,让孩子无论发生何事都愿意第一时间告诉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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