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默君帶心上人見父母,卻被妹妹橫刀奪愛,母親:這門婚事我準了

古代並沒有自由戀愛的說法,講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要對方家庭提了親,並且父母同意了,那麼這門婚事也就準了,年輕人自己並沒有太多的自主。

清末民初則是一個比較獨特的年代,一方面作為封建殘餘的包辦婚姻尚且盛行,一方面自由戀愛的風氣也已經開始出現。這種看上去頗為奇特的現象,卻無意間導致了民國大才女張默君在婚姻上的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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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默君出生於光緒九年(1883年),父親張伯純是清朝舉人,曾幫作為兩江總督的湖南老鄉曾國荃辦理兩江學務,在戊戌變法期間又與康有為、梁啟超等人一起創辦學堂、報刊,辛亥革命以後則成了臨時大總統的秘書;母親何懿生也自幼熟讀經典,通曉詩詞歌賦,被人們譽為“海內女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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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樣的家學淵源下,張默君從小便接受教育,有著濃烈的報國情懷。1907年以第一名的成績從上海務本女學畢業,就讀期間,她與鑑湖女俠秋瑾等人來往密切,共同進行革命活動,此後擔任江蘇粹敏女學教務長,又增設中學,創辦小學,開設報刊,大力發展教育,以圖啟發民智。

辛亥革命以後,張默君結識了年輕有為的軍官蔣作賓,兩人都有著共同的報國情懷,同樣通曉詩詞歌賦,於是感情迅速升溫,由普通朋友成為了摯友。在張默君看來,自己與蔣作賓正在進行“自由戀愛”,儘管彼此都沒有挑明,但是感情的變化卻是兩個人都可以感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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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年輕人的自由戀愛會按照基本套路循序漸進,在最初的相識之後,便會通過交流來確定自己是否對對方有好感,同時也確定對方對自己是否有好感,隨後就是進行約會,一起吃飯看電影之類的,然後就是見家長,在對彼此家庭都滿意之後,就可以正式談婚論嫁了。

當年張默君她們那個時代也是如此,在與蔣作賓相處了一段時間以後,她就開始帶心上人回家去見父母了。不過當時儘管思潮已經放開,但女孩子心中還是有很多矜持,她並沒有給父母介紹說這是自己的意中人,而僅僅說蔣作賓是自己的好朋友,認為父母肯定能夠懂得自己作為女兒家的那點小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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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今天來講,女兒突然領著一個男生回來,還說那是自己的“好朋友”,相信絕大多數的父母都會下意識認定那是自己的潛在女婿。但張默君所處的時代比較特別,那正是包辦婚姻與自由戀愛的過渡融合階段,保守的特別保守,開明的特別開明,以至於張默君的母親何懿生很快就認可了作為女兒好友的蔣作賓,完全沒往其它的方向上去想。

蔣作賓來到張家,張默君的家人們紛紛出來招待,結果就在這次招待上,張默君的三妹張淑嘉對風度翩翩的蔣作賓一見傾心,而蔣作賓對清秀可人的張淑嘉也心生情愫,兩人彼此一見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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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淑嘉當即對母親提出要與蔣作賓交往,何懿生眼見女兒與蔣作賓情投意合,自然也就沒有不允許的道理,直接表示:“這門婚事我準了!”於是張淑嘉與蔣作賓開始談起了戀愛,沒多久就結婚了。

面對橫刀奪愛的妹妹,張默君心中大怒,但卻又沒有什麼辦法,畢竟自己一開始並沒有說出蔣作賓是自己的意中人,僅僅說他是自己的好友,因此也沒什麼理由去怪罪任何人,只是就此發誓自己一輩子都不會再嫁人。

張默君以及蔣作賓共同的同事邵元衝,得知蔣作賓與張淑嘉訂婚以後,心中卻是大喜過望,原來他早已愛上了張默君,只是因為張默君與邵元衝交往頗為親密,所以一直不敢向前追求,因此在得知蔣作賓訂婚後便勇敢地向張默君發起了追求,一追就是13年。

張默君帶心上人見父母,卻被妹妹橫刀奪愛,母親:這門婚事我準了

1924年9月,40歲的張默君與34歲的邵雲衝在上海結婚,她終於走完了那坎坷的情路,有了甜蜜的歸宿。

參考資料:《風雲淑女張默君》、《張默君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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