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臺“1+10”方案:不止是落戶和入學,還有……

四川在線記者 程文雯

近期,成都公佈中小學生開學通知。但一些家長反映,因為疫情原因一些小區無法按期交付,直接影響落戶和子女入學(入園)申請。

隨著疫情形勢變化,類似問題的出現,為和諧安定的社會帶來風險。該如何化解風險,確保市民安居樂業?4月24日,記者從成都市委政法委獲悉,為有效應對疫情形勢變化風險,成都市委政法委牽頭會同10個市級部門,研究出臺了《全市防範應對疫情形勢變化對社會穩定影響的總體方案》及10個市級部門工作分方案。

按照方案要求,針對房屋無法按期交付影響落戶和子女入學問題,成都拿出實招:住建部門在全面排查本區域在建住宅項目的基礎上,對原計劃交房時間不晚於既定招生入學登記時間的項目建設情況進行核實和登記造冊。根據這些信息,公安機關可根據業主申請,在原定交房日期前一週,為此類符合遷入條件的業主出具《符合成都市戶籍登記人員的情況說明》,待後期實際交房後再辦理戶口遷移。該《情況說明》可代替戶口簿進行入學(園)登記。

不止是落戶和入學,《總體方案》系統分析了帶有趨勢性的風險隱患,根據過往經驗,仔細推斷疫情結束後民商事糾紛、刑事治安案件、安全生產事故可能呈現階段性高發的趨勢,並制定了七項防範應對措施。

“方案出臺前,成都市有關部門組成了聯合調研組,圍繞疫情期間、疫情防控常態化、疫情結束後等三個階段,以及司法訴訟、公共安全、社區管理等十大重點領域,採取隱患排查、大數據分析和綜合研究等方式,全面系統分析疫情形勢變化對社會穩定的影響,為科學制定防範應對措施提供支撐。”成都市委政法委相關負責人說。

10個市級部門工作分方案,也聚焦疫情形勢變化對各行業各領域可能帶來的風險隱患進行了全面系統分析,重點圍繞受疫情影響的重點行業以及群眾普遍關心的實際問題提出應對措施。

成都市法院制定了涉疫情案件適用法律指導意見,先後發佈兩批涉疫情典型案例,指導辦案單位依法規範辦案,引導訴訟當事人通過訴前調解方式達成庭外和解;成都市住建局牽頭制定了因疫情影響商品房交付、公積金繳存和還貸支持、提高項目審批效率等多項措施,明確了“因疫情影響商品房項目,交付時間可順延,最長不超過3個月”,為有序推動房地產企業復工復產,以及妥善處理房地產糾紛指明瞭方向;針對境外來蓉返蓉人員增多的現象,成都市委社治委組織開展外事工作和物業培訓,進一步提升社區工作者和物業管理機構服務水平,確保依法治理、管控有度;針對受疫情影響新建樓盤未能按期交房的購房人子女就學問題,成都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創新服務舉措,優化服務流程,建立聯動機制,允許申請人依據公安機關提供的《符合成都市戶籍登記人員的情況說明》以及《購房合同》《網籤合同信息查詢記錄》等證明進行入學申請;針對受疫情影響就業矛盾突出的問題,市人社局持續開發社區服務、交通協管、保潔綠化等公益性崗位,兌現“不挑不選48小時幫助就業”的社會承諾,有效緩解受疫情影響帶來的就業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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