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郝某豔、郝某進、楊某燕、陳某鵬等人故意傷害案作出不起訴決定

經榕江縣人民檢察院審查郝某豔、郝某進、楊某燕、陳某鵬等人故意傷害案,因刑事和解,11月12日,榕江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郝某豔、郝某進、楊某燕、陳某鵬等人故意傷害案作不起訴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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