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級別比你高!”暴躁男自食其果

不配合防疫測溫還暴力抗法

男子被判處徒刑一年

圖片

2020年2月中旬,正是上海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各居民小區都採取了嚴格的管控措施。

2月16日上午10時許,普陀曹楊某小區門口喧鬧異常。一名中年男子王某未經測溫,直接衝入靠近小區門口的居委會,想從居委會的後門逃離檢查。

執勤民警見狀立即上前阻止,反覆警告王某,如需進小區,必須進行登記、測量體溫及出示身份證。

不料想,王某竟向民警挑釁,叫嚷:“你先出示身份證,我再出示身份證!你是什麼級別!?我級別比你高!”而且,王某還一邊說一邊推搡不止。

“不要襲警,請配合測溫,否則將對你依法處理!”面對民警一再明確的告誡,王某仍置若罔聞。

多次口頭警告無果後,民警對王某採取控制措施,不料竟遭到其暴力反抗。

期間,王某抓扯執法民警頭面部,致民警左下額體上緣、右下頜體、右耳垂下多處青紫色變,頸後正中及偏左各一處劃傷,左顴部偏下一處劃傷等,並將民警佩戴的口罩拉扯掉。

經鑑定,民警面部軟組織挫傷,已構成輕微傷。

圖片

到案後,王某自述,其本科畢業後曾在多家單位就職,均因脾氣暴躁被辭退,就在家中做些翻譯工作,此次也是“暴脾氣”惹的禍,一時沒能控制住情緒。

4月28日下午,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這起妨害公務案件。

上海普陀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王某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公務的人民警察,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並依法從重處罰。被告人王某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新型冠狀肺炎疫情期間,拒絕遵守社區疫情防控管理相關規定,暴力妨害公務,致民警輕微傷,嚴重危害社會管理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酌情從重處罰。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一審判決被告人王某犯妨害公務罪,有期徒刑一年。

來源:新聞晨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