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做好中央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建設

2020-04-15 18:05

環球網

【環球網綜合報道】國資委4月15日發佈通知,要求做好2020年中央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建設有關事項。各中央企業要加大違規經營投資問題線索查辦力度,對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存在問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國有資產監管規章制度和企業內部管理規定,造成資產損失或其他嚴重不良後果等,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來源於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來源於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國資委指出,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健全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責任追究制度的決策部署,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16〕63號,以下簡稱《意見》)等國有企業改革“1+N”系列文件要求,國資委印發了《關於做好中央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資發監督二〔2019〕43號,以下簡稱43號文件),對中央企業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工作體系作出全面安排。

通知主要從做好體系建設方案的優化實施工作、進一步加強追責職能部門建設、推動實現責任主體有效覆蓋、建立健全企業內部協同機制、健全完善責任追究工作規則、強化子企業責任追究相關制度建設、實行違規經營投資問題線索臺賬管理、嚴肅查處違規經營投資問題、加強信息化對追責工作的支撐、發揮責任追究工作綜合效能等十方面予以佈署。

國資委指出,將加強對中央企業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建設的督促指導,根據工作需要組織培訓交流,並選取部分中央企業對體系建設工作情況開展專項調研檢查。並全面總結《意見》印發以來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建設情況,體系建設工作報告以專項報告形式於 2020年11月15日前報送國資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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