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一对情侣捡到手机后这样做,被判刑

通讯员 郭秀峰 胡丽

男子在路边捡到手机,不想办法将其归还失主,反而与女朋友合伙,通过扫码支付套取微信内2000余元零钱。4月26日,经醴陵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对肖某、李某判处拘役5个月、4个月,并各处罚金2000元。

2019年5月4日,被告人肖某在醴陵市王仙镇温泉村的县道边上捡到被害人丁某的一部手机,发现其微信内有2000余元零钱,并将此事告诉女友李某,两人决定将钱据为己有。随后,肖某多次尝试套取微信支付密码无果。5日9时许,2人一起到温泉村某超市,采取扫码支付方式分6次购买香烟、水果等,将该手机微信中的2170.7元全部盗刷。然后肖某将所购买的香烟退还给超市得到1950元现金,其中250元用于购买香烟送人,剩余1700元被李某用完。

丁某发现手机遗失及微信零钱被盗后报警。公安机关经立案侦查,先后于2019年5月30日、11月26日将李某、肖某抓获。案发后,李某的家属赔偿被害人丁某损失2170.7元并将其所遗失的手机送还,得到对方谅解。鉴于肖某、李某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所盗刷微信零钱已退还未造成财产损失,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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