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炸彈狂徒:55枚炸彈讓紐約陷入恐慌,被抓後為何不能定罪?

有不少公知將美國視為天堂,但是美國其實是一個看似光明其實充滿黑暗的地方,而且美國的黑暗經常會引發社會矛盾,導致人民的不滿甚至報復。發生於美國40-50年代的紐約炸彈事件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炸彈驚魂

1940年11月8日,在位於美國紐約的愛迪生公司辦公大樓,一名清潔工在打掃一間辦公室時,發現在窗臺上赫然放著一枚炸彈!

炸彈下面還壓著一張紙條,上面寫著:"愛迪生公司的人都是罪犯,我給你們準備了禮物—炸彈!"。這一發現嚇壞了這名清潔工,他立刻報了警,紐約警局立即派出了警員和排爆專家趕赴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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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幸的是,炸彈並沒有引爆,而且蹊蹺的是這枚炸彈既不是定時的也不是遙控的,似乎兇手並沒有打算引爆它。

警局的排爆專家小心翼翼的拆除了這枚炸彈,並帶回警局,對炸彈結構和炸藥成分進行檢測。經過檢測發現,這枚炸彈的炸藥成分很簡單,就是普通的黑火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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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僅僅過去了十個月,紐約警局的巡警在巡邏時,在街上又發現了一枚炸彈,經過檢測發現,這枚炸彈的結構和炸藥的成分與放置在愛迪生公司的那枚如出一轍。

唯一有一點不同的是,這次發現的炸彈上面引爆裝置是定時的,但是沒有開啟。紐約警局隨即對這兩起炸彈事件併案偵查,但沒有任何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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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沒多久,太平洋戰爭爆發了,美國進入了戰爭狀態。而就在此時,紐約警局收到了一封信,信的大意是在戰爭期間,不會再製造和放置炸彈。

紐約警局隨即對信的筆跡進行了分析,發現和上次愛迪生公司發現的紙條是同一人。不過,寫信的人倒也信守承諾,此後9年的時間裡,紐約再沒有發生類似的"炸彈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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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彈狂徒

1950年,紐約中央火車站被人發現了一枚炸彈。但是與上次一樣,這枚炸彈依然沒有被引爆,因此也沒有引起紐約警局的重視。就在紐約警局放鬆了警惕的時候,一枚炸彈卻突然在紐約圖書館的一個電話亭內炸響了!

好在這個電話亭當時並沒有人,也因此沒有傷亡。出人意料的是,兇手在這次爆炸後,居然給紐約的各家報社寄了信,聲稱"還會有更多的炸彈為正義而炸響"。

兇手果然說到做到,在1951年—1954年的三年時間內,炸彈紛紛在紐約各地炸響。事後據統計,兇手在這三年內共放置了十二枚炸彈,其中一枚炸彈在電影院爆炸,造成了四人重傷的嚴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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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手還在繼續放置炸彈,但是紐約警局卻對此束手無策,而且這些炸彈威力越來越大。整個紐約頓時陷入了一片恐慌當中,市民們每天出門都小心翼翼,生怕哪天不小心捱了炸彈,紐約的媒體還給兇手起了一個外號—"炸彈狂徒"。

此時的紐約,市民們除了恐慌還對紐約警局口誅筆伐,警局實在是沒有辦法,只好求助聯邦調查局,希望聯邦調查局的特工們可以將這個"炸彈狂徒"繩之以法。但"炸彈狂徒"卻對此毫不顧忌,他依然在放置炸彈,製造爆炸事件,而且他還給紐約的幾家知名報社打去了電話。聯邦調查局試圖對他的電話進行分析,但由於他說話聲音太小,辨識度實在是太低,只好作罷。

令聯邦調查局抓狂的是,這位"炸彈狂徒"還給紐約某知名報社寄了一封總結信,信上說:"到今天,我已經在紐約放置了54枚炸彈,給報社打了四次電話,如果愛迪生公司不受到法律的制裁,那麼我還會這樣乾的!"。

1956年12月2日,位於紐約布魯克林區的一家電影院再次響起了爆炸聲。與之前的爆炸事件相比,這次的炸彈威力巨大,共有六人在爆炸中受傷,其中三人傷勢非常嚴重!這說明"炸彈狂徒"顯然是越來越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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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一個一直關注爆炸事件的報社編輯在報紙上發表了一封規勸"炸彈狂徒"儘快自首的信。在信中,這名編輯還對"炸彈狂徒"的動機表示理解,並希望他儘快懸崖勒馬,回頭是岸。除此之外,這名編輯還告訴"炸彈狂徒",如果有什麼難言之隱,可以在報紙這個平臺上進行傾訴,以換取市民對他的諒解。

"炸彈狂徒"顯然是看到了這封信,於是很快就回信了。在信上,他說出了自己製造爆炸事件的動機:"我在愛迪生公司工作時因為工傷致殘,但是愛迪生公司並沒有給我任何的補償…"。

除此之外,"炸彈狂徒"還指名道姓的聲稱要炸死三名政客,並列舉了自己在1956年全年放置的炸彈數量和地點(包括爆炸的和未爆炸的)。令紐約警局感到恥辱的是,這些炸彈他們大多數都沒有發現。

"炸彈狂徒"的回信提供了破案線索,聯邦調查局立即前往愛迪生公司進行調查。但是卻發現愛迪生公司受傷致殘的員工非常的多,根本無從查起。

真相大白

從1940年到1956年,紐約警局的局長都換了好幾茬,但一直拿"炸彈狂徒"沒有任何辦法,始終確定不了"炸彈狂徒"真實身份。紐約警局和聯邦調查局為此承受了巨大的社會壓力,紐約民眾們對紐約警局及聯邦調查局感到非常失望,認為他們都是擺設。萬般無奈之下,聯邦調查局只好求助於心理學專家布魯塞爾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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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這位布魯塞爾教授是個專門研究精神病人心理的,而且對精神病人犯罪的心理頗有心得。聯邦調查局之所以求助於他,是因為聯邦調查局認為"炸彈狂徒"一定是個瘋子,很可能患有精神疾病。

俗話說得好,"行家一出手,就知道有沒有"。布魯塞爾教授對十六年來"炸彈狂徒"犯下的所有爆炸案進行研究之後,得出一個結論:"炸彈狂徒"是個男性,年紀大約在40-50之間,單身,可能並不是土生土長的美國人。

布魯塞爾之所以得出這樣的結論,是因為他認為:第一,爆炸案的兇手通常都是男性,而且精通爆破技術的男性年紀通常在30-50歲左右;第二,"炸彈狂徒"寫給報社的信裡不像美國人的寫作風格,很可能是用外語寫完後翻譯成英文的。

此外,布魯塞爾教授還認為:信的筆跡非常工整,說明"炸彈狂徒"一定受過良好教育;持續十六年製造爆炸案,說明他很可能患有偏執症;炸彈製造的非常精密,而且威力很大,說明他一定在軍隊待過,並且在軍隊從事過與爆破相關的工作。

但是僅憑這些分析依然不能確定"炸彈狂徒"的真實身份,正在聯邦調查局一籌莫展的時候,"炸彈狂徒"再次發聲。他又給報社寫了一封信,"我1931年9月5日在愛迪生公司工作時受傷……",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有了這一重要線索,聯邦調查局立即展開調查,將範圍縮短在幾個人,後來又鎖定了一個叫喬治•米特斯基的男子。

美國炸彈狂徒:55枚炸彈讓紐約陷入恐慌,被抓後為何不能定罪?

經調查,聯邦調查局發現喬治出生於1904年,是波蘭裔美國人,他一直沒有結婚,居住在康涅狄格州布里奇波特。

最重要的是,喬治之前確實在愛迪生公司工作過,但是由於愛迪生公司的工作條件非常惡劣,使得他患上了肺炎和肺結核,喪失工作能力,最終被愛迪生公司解聘,但是愛迪生公司僅僅付給了他180美元的賠償金。如此敷衍了事的行為讓喬治非常惱怒,他曾給公司寫信聲稱要讓愛迪生公司付出代價。

綜合這些情況,聯邦調查局認為喬治有很大的作案嫌疑,於是立即前往了布里奇波特,在當地警方的協助下,對他實行了拘捕。

隨後,聯邦調查局搜查了他的家,在車庫發現了製造炸彈用的材料和工具。在隨後的審訊中,喬治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承認自己就是那個"炸彈狂徒"。

儘管喬治已經認罪,但他在接受審判時,法院卻認為他有精神病,不能定罪,但是無罪釋放也不合適,於是就將他關進了一個精神病院中,但住院沒多久,喬治就因為肺結核而去世。

美國炸彈狂徒:55枚炸彈讓紐約陷入恐慌,被抓後為何不能定罪?

喬治•米特斯基是製造這一系列爆炸案的兇手,給整個紐約造成了恐慌,但美國資本家對工人的壓榨和冷血卻是造成這一慘劇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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