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縣男子謊稱售賣口罩等防疫物資詐騙錢財,被判刑三年罰款一萬

近日,常德澧縣人民法院

運用互聯網庭審方式

公開開庭審理

澧縣首例涉防疫物資詐騙案

澧縣男子謊稱售賣口罩等防疫物資詐騙錢財,被判刑三年罰款一萬

法官當庭宣判

判處被告人劉某民有期徒刑三年

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

今年2月14日至20日,被告人劉某民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利用微信朋友圈發佈其有大量醫用外科口罩、體溫槍出售的信息,先後4次騙取被害人王某、郭某、餘某、馬某等人貨款44540元,所得贓款均被其用於網絡賭博。案發後,贓款被全部追回並已退還給四名被害人。

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某民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利用網絡多次騙取他人錢財44540元,屬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劉某民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期間,假借銷售疫情防控物資名義實施詐騙,應依法從重處罰。劉某民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願意接受處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全部退贓,酌情可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澧縣男子謊稱售賣口罩等防疫物資詐騙錢財,被判刑三年罰款一萬

澧縣男子謊稱售賣口罩等防疫物資詐騙錢財,被判刑三年罰款一萬


內容來源:常德全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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