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90復工後不滿辭職,企業薪酬創新應該向左還是向右

今年2月下旬全國各地先後復工,確有不少公司的員工給老闆上了一課,事件的原由都是因為對基本工資不滿,要求加薪最終未能達成直接辭職不幹,發生類似事件,對其員工或公司來講,並沒有誰對誰錯,企業有不同的崗位薪酬考核制度,員工有對自己的勞動付出價值期望,或者說是雙方對當下的薪酬考核制度所理解不同而產生的認知不同,觀念不同而已。

眾所周知,大多數企業給予的員工薪酬標準是:基本底薪+提成+團隊獎+分紅(例如:5000元底薪+3000元個人目標提成+1000元團隊目標獎+1000元公司目標分紅=1萬元)這種看似努力就能得到1萬元/月工資,實則感覺工資只有5000元太少了,根本沒有多少動力去努力達成目標。

如果企業可以創新改變下換算薪酬機制,公司給員工您的工資是1萬元/月薪酬考核:薪酬-提成-團隊獎-目標分紅【1萬元(基本工資)-3000元(個人目標未達成)-1000元(團隊目標未達成)-1000元(公司目標未達成)=5000元底薪】如果不努力您依然拿5000元。

上述兩種考核方式,其實對員工的付出不努力結果拿到的底薪是一樣的5000元/月,但員工所激發的動力與目標是完成不一樣,所以創新無處不在,以上只是個人己見列舉,不代表任何行業崗位,最終還是要根據地方企業實際需求現狀來決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