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有好几个看了文章的朋友私聊我,不约而同的想让我写写有没有什么奇葩的离婚案件。果然,八卦之心才是激发求知欲的原动力啊!
我虽然给自己的业务方向定位为公司业务,但经亲戚朋友介绍也接过不少离婚案件或者咨询,甚至还有父母陪着一起来咨询的。
今天我们来讲的这个呢,是前段时间上过微博热搜的知名法律博主的案例。
(图片来自新浪微博@遇见吴杰臻截图)
具体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在广州工作的某女孩已经跟男朋友恋爱三年了,本来打算双方家里出点钱给他们当首付在番禺买套房子,结果男友那边偷偷找亲友借钱按揭买房了。
事后,男友妈妈对女孩说:“我们家虽然不是富贵家庭,但结婚还是要给儿子凑个首付出来的。你们的工资也不高,结婚之后还要生活,养孩子,你嫁过来也不能让你受苦,结婚后房子的贷款我们来帮你们供。”
女孩听完之后,觉得男友一家还是不错,挺通情达理的。
但还是有点不放心,于是她私下咨询了一下知名法律博主“遇见吴杰臻”,博主问她:“房子是以谁的名义购买的?”
答:“男朋友的名义。”
博主又问:“这套房子家私家电的钱打算谁出?”
答:“我和男朋友打算凑个8万去简单装修下。”
博主叹气道:“姑娘,你这不是结婚,而是去扶贫啊!”
女孩听完博主的建议之后,找男友商量,自己家愿意出一半的首付,购房合同加上自己的名字。
结果男方那边死活都不肯变更合同,并且认为女方太斤斤计较,还没结婚就想着分他们家的财产。
于是,两家人不欢而终,婚约也取消了。
博主为什么说这个女孩是扶贫呢?因为这个房子是男方婚前所购且登记在其名下,按照法律规定,这套房子就是男方的个人房产,离婚的时候法院会判给他。
如果存在婚后共同还贷,他补偿给你的钱=(婚后共同还贷+该部分的增值)/ 2。
当然,这不是重点,谁出钱谁拿财产,天经地义嘛!可是我们回过头来看,刚开始可是明明都已经商量好了双方家里都出钱的啊,为什么男方突然自己单独去买了呢,而且还是偷偷摸摸的。
这就要把男方家的各种操作拿出来说道说道了。
第一,男方家买房子的钱是借的,这钱可是要还的。
现在男方父母不说话,但婚后会不会要求小两口帮忙还债,或者男方偷偷去还债,还真不好说。好家伙,这女孩到时候房子房子没有,钱钱花了。
第二,男方怎么要求女方的呢?要她出钱装修。
真到离婚的时候你难不成还把墙给拔下来啊,就算要男方补偿钱给你,这些个装修啦家电啦,也贬值了不值几块钱了。
第三,男方父母说婚后帮他们还贷,那就意味这套房屋和女孩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至于婚后钱是不是他父母自己出;还是男方取现给他父母后再由父母还贷,鬼才知道。要知道,如果是后者,这个钱可是夫妻共同财产,女孩是有份的,到头来一起还了贷,连房子的一块砖都落不着。
这一系列操作,我都要给他鼓鼓掌了,那是相当鸡贼啊!后来女孩要求自己家也出一半的钱,男方家反倒数落女孩,死活不同意。你说男方家没存着坏心思,我反正是打死都不相信的。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怕渣男有文化,就怕渣男还懂法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