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知識:南非職業健康安全法 - 受託人的定義、法律職責等

受託人的定義

包括工作的代理人、承包商或分包商,但不減損其本身作為業主或用戶的地位。

漲知識:南非職業健康安全法 - 受託人的定義、法律職責等

職業健康與安全法(1993年第85號)

1. 在合理的範圍內,你被要求遵守職業健康安全法法案和法規的要求。

2. 請你注意職業健康安全法第8節所要求的“僱主對其僱員的一般義務”。

3. 你必須:

3.1根據該法案第37(1)(2)條的要求,在你開始在我/我們的場所/現場進行任何工作之前,請與我們簽署一份“與受託人的協議”。

3.2向業主/主承建商提供有文件證明的健康和安全計劃。

3.3根據《建築規例》第6(1)條,向業主/主承建商提供監督建築工程的人的書面委任。

注:電工應按電氣安裝註冊法案9 (3)之要求提供註冊證書複印件。

3.4根據第17(1)條,向業主/主承建商提供指定的健康和安全代表的書面指定。

3.5如僱用超過五(5)人,須自備急救箱(一般安全規例第3(2)條)。

3.6如你僱用超過十(10)人,你須根據一般安全規例第3(4)條,自行提供合資格的急救員。

3.7使用危險化學物質時,應遵守《危險化學物質管理規定》。

注:石棉和鉛法規是分開的。

3.8使用物料提升機時,應遵守建築規例17的規定。

3.9使用起重機械和起重滑車時,應遵守驅動機械規則18。

3.10使用爆炸機動工具時,應遵守建築規例。

3.11使用腳手架、模板和支撐物時,應遵守建築規例10和14。

3.12開挖或拆除時,應遵守建築規例11和12。

3.13焊接、火焰切割、焊接時,應遵守一般安全規例9。

3.14在密閉空間工作時,應遵守一般安全規例5。

4. 你有責任提供你自己的法律安全文件和登記冊

,以符合法案的要求。1993年《職業健康和安全條例》的副本應在總承建商辦公室內提供。

5. 你須遵守一般安全規例第2(1)至(7)條,併為僱員提供個人防護裝備,使他們能以安全方式進行工作,例如:安全帽、安全帶、手套、安全鞋、護眼、護耳、防水衣物等。

6. 事故和職業病應按照一般行政規定6(又見《法令》第24節)進行報告。

職業傷害和疾病補償法(1993年第130號)

你必須在簽署本協議後七(7)天內向業主提供薪酬專員/聯合僱主互助基金的登記證明。未能這樣做會導致業主通知代理專員進行調查,作一個你工資回報的評估以及適用與你且必須支付的稅,這些金額將會從你每月的進度付款中扣除,並支付給代理專員(支付證明的副本將提供給承建商)。參見COID法案第89(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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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第37(1)及(2)條與受託人的協議

第37(1)條當僱員作出或遺漏作出任何行為,而根據本法規定,該僱員的僱主或用戶作出或遺漏任何行為均屬違法,則除非有證據證明-

(a)在做或不做該行為時,該僱員是在未經僱主或任何該用戶的默許或許可的情況下進行的;

(b)在任何情況下,在僱員的權限範圍內,均不得作出或不作出所控作為或不作為的性質的行為,不論該行為是合法的還是非法的;

(c)僱主或任何該用戶已採取一切合理步驟,防止任何有關的作為或不作為;

僱主或任何該用戶本身應被推定為曾做或未做該等行為,並應為此被定罪和判罰;他曾發出禁止任何此類作為或不作為的指示,但這一事實本身並不足以證明他已採取了一切合理的步驟來防止這種作為或不作為。

第37(2)條第(1)款的規定應“經必要修改”適用於任何僱主或用戶的受託人,但雙方已書面同意其之間的安排和程序以確保受託人遵守本法規定的除外。

Archer GAO - 在非洲當翻譯十餘年,願意把自己所得的知識分享給所有有志於在非洲大陸這片熱土上奉獻青春的小夥伴兒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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