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刑年龄是否下调 看看2020年最新规定


入刑年龄是否下调 看看2020年最新规定


面对日益增多的未成年犯罪案件,关于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应该下调的问题已经争议多年。

主张下调年龄的人认为:

1、 现在孩子大多早熟,发育早的孩子无论是身高还是力量都要远超同龄人。假如此时的心智不成熟,再遇见一些不良因素影响,特别容易产生无法无天的意识。如果再碰见家长不管不问,很容易走向邪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有利于遏制校园霸凌等类似恶性事件发生,否则不但无助于其本人的改造,而且将产生示范效应。此前,民法总则已经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标准从十周岁下调至八周岁,为刑事责任能力划分提供了参照。

2、 除了犯罪率上升和犯罪低龄化以外,未成年人犯罪的手法也趋向成人化,甚至还出现了主观恶性极大、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的恶劣案件。对于这样的案件,如果不处以刑罚不仅令社会大众无法接受,同时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利益也无从保障。

3、 刑罚的目的在于预防犯罪,预防犯罪旨在保障人权和维护社会的健康发展,如果不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则会使那些未成年人有恃无恐,不利于社会安定。

反对下调年龄的人认为:

1、通过降低相应年龄,有转嫁责任之嫌。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产生的原因上看,往往是社会上各种不良因素、制度缺陷、恶劣环境等相互作用的结果。实践中,涉罪未成年人也多来自破碎家庭或者留守、闲散、流浪儿童群体,文化程度普遍较低。而这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者的产生更多的是国家义务教育实施不到位,父母亲家庭教育责任不够以及社会贫富差距大所致。因而简单地通过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或是行拘年龄,难免给人以推卸国家、社会、家庭责任之嫌。

2、无论是行拘还是刑罚,对青少年都收效甚小。大多数受过处罚的青少年并没有因为被罚而规制自己的行为,反而在处罚完毕后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 不能因为发生个案,便要求"降低入刑年龄"。刑事责任年龄的设置有其充分的考量,而降低入刑年龄,降低到多少岁是合理的呢?人只能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未成年人正是由于生理、心理上的不成熟,无法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完全的负责,才有了"监护人"的存在。随着社会的发展,青少年日趋早熟,受到的来自环境的负面影响也增多,这是犯罪初始年龄降低的重要影响因素。但若因此将刑事年龄降低,那么当社会环境继续恶化,犯罪人的年龄继续降低时,将入刑年龄降低到何种程度是个尽头?因此,贸然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决不可为。

那么对于倡议者和反对者,国家会采取怎样的政策呢?2019年2月最高检今天发布《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旨在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分制度。检察机关将深化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临界教育、家庭教育、分级处遇和保护处分制度;

推行未成年人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建立健全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促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制度化,进一步推进检察官法治副校长、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动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有效衔接。从这个工作规划的出台来看,国家应该是不会采取简单粗暴的"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手段来解决目前所面临的问题。

小编认为,国家不轻易的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固然是没错,但是对于一些主观恶性极强、手段特别残忍的个案还是不要"一刀切",可以借鉴英美两个国家的规定,对于少数严重暴力犯罪可以有条件地剥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刑罚豁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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