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外國人的限期出境、遣送出境、驅逐出境 都有啥區別?


最近因為疫情防控,出現了許多外籍人員的不和諧的聲音,下面就是三個典型事例


針對外國人的限期出境、遣送出境、驅逐出境 都有啥區別?


針對外國人的限期出境、遣送出境、驅逐出境 都有啥區別?

據@雁塔公安 通報稱,3月29日上午,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接群眾報警稱,轄區一外籍人士未戴口罩欲進入其租住小區且拒不服從物業人員管理。經查,其行為擾亂公共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有關規定,給予其行政處罰,並處限期出境。


針對外國人的限期出境、遣送出境、驅逐出境 都有啥區別?

從上面幾個案例可以看出,最後的處罰結果都是限期出境!但是針對外國人的行政刑事處罰,除了限期出境之外,還有遣送出境、驅逐出境,那麼這幾種處罰有什麼區別?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十條

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 (一)警告; (二)罰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 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十五條 驅逐出境

對於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

(一)被處限期出境,未在規定期限內離境的;

(二)有不準入境情形的;

(三)非法居留、非法就業的;

(四)違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需要遣送出境的。

其他境外人員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


第八十一條

外國人從事與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動,或者有其他違反中國法律、法規規定,不適宜在中國境內繼續停留居留情形的,可以處限期出境。 外國人違反本法規定,情節嚴重,尚不構成犯罪的,公安部可以處驅逐出境。公安部的處罰決定為最終決定。 被驅逐出境的外國人,自被驅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內不準入境。

法事法言

從法律法規上來看,大家應該能理解這三種處罰的主要區別,那就是對被處罰人的態度的嚴厲程度!

簡答來說就是,外國人違反了我國的《治安處罰法》,如果行為不惡劣,可能跟你客氣一點,給你個時間(最長不超過15天

)自己收拾收拾,限期出境,如果行為比較惡劣或者觸犯了我國《刑法》,那麼毫不客氣,驅逐出境!

而遣送出境就是處於兩者之間的一種處罰,本來讓你限期出境的,到期你沒有離境,那麼只能通過遣送出境把你送出國門!

非法居留及非法就業的外國人,發現查出之後就不限期出境了,直接遣返出境!

問題 1: 被處罰的老外還能再回中國嗎?

被限期出境的老外再申請中國簽證的時候會被要求面談,能不能回中國,看簽證官態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

第八條 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駐外簽證機關要求接受面談:

(一)申請入境居留的;

(二)個人身份信息、入境事由需要進一步核實的;

(三)曾有不準入境、被限期出境記錄的;

(四)有必要進行面談的其他情形。

被遣送出境的人: 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內不準入境。具體多久由處罰機關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三十一條 依照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對外國人實施遣送出境的,作出遣送出境決定的機關應當依法確定被遣送出境的外國人不準入境的具體期限。

第六十二條

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內不準入境。

被驅逐出境的人:自被驅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內不準入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一條


問題2:老外觸犯刑法,會不會驅逐出境了事?

不會的!

外國人觸犯中國刑法,被判刑附加驅逐出境,需要先在國內服刑完畢後再驅逐出境!

問題3:遣送出境、驅逐出境的費用由誰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

第三十二條 外國人被遣送出境所需的費用由本人承擔。本人無力承擔的,屬於非法就業的,由非法聘用的單位、個人承擔;屬於其他情形的,由對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停留居留提供保證措施的單位或者個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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