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也有嚴格的法定程序,被徵拆人必須清楚

行政強拆是指行政機關強制拆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建築物和其他地上附著物的行為。下面我們主要講解關於行政強拆的幾個問題。

01.行政強拆的對象有哪些?

根據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行政強拆的對象只能是違法建築。

強拆也有嚴格的法定程序,被徵拆人必須清楚

02.行政強拆的有權主體部門有哪些?

對於城市規劃區內的違法建築,行政強拆的有權主體是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對於鄉村規劃區的違法建築,行政強拆的有權主體是鄉、鎮人民政府。

03.對違法建築的行政強拆有什麼法定的程序?

強拆“違法建築”的流程如下:

(一)作出限期拆除決定並公告,限期自行拆除;

(二)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復議不訴訟也不履行的,行政機關作出限期拆除催告書要求其自行履行;

(三)經催告後仍不履行,行政機關作出強制拆除決定並公告;

(四)由有權行政機關實施強制拆除。

04.行政強拆破壞了屋內傢俱、物品該如何處理?

在違法建築強拆中,儘管房屋已被認定為違法建築,但是行政機關強拆該房屋時應遵循比例原則,不宜破壞房屋內的傢俱、物件、房屋的結構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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