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检察每月要闻播报(2020年4月)

许昌检察每月要闻播报(202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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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召开2020年第一季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汇报会。4月7日上午,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桂平主持召开党组会,会议听取了第一季度党建工作和干警思想动态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等情况汇报,对做好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指出,要统筹好全年机关党建工作,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和支部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党员干警学习教育。会议强调,要全力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抓好干警思想动态分析,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制度机制,加强日常督察检查,确保把党组各项决策部署和纪律作风要求落实到位,要做好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真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会议要求,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极端重要的工作抓实抓好,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按照省院、市委工作部署和市院党组要求落实好各项责任,特别是要加强舆论阵地管控,落实好“三同步”工作要求,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阵地主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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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党组召开新任基层院主要负责人集体谈话会。

4月13日上午,市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履新到任的基层院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集体谈话。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桂平介绍了这次基层院主要负责同志调整交流的有关情况,指出了此次调整的重要意义,并提出五点要求。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当好政治上的“明白人”。二要强化学习意识,不断增强适应工作的领导力。三要清醒认识形势责任,在复杂局面中体现担当精神。四要突出抓好班子建设,把抓班子带队伍当做根本性任务来抓。五要发挥表率作用,做到廉洁自律、一身正气。同时勉励基层院新任负责同志新人要有新气象、新岗当有新作为,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做好工作,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干警的重托,向市委、省院,向全市两级院检察干警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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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宣传活动。4月15日上午,市检察院在科技广场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市委书记胡五岳等市领导在观看了市检察院的宣传展板并听取讲解后,胡五岳书记对检察机关以典型案例宣传国家安全知识以及近年来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维护国家安全所做出的努力给予充分肯定。活动当天,市检察院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标语、提供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国家安全相关知识。市检察院制作的十块宣传展板,依托近年来发生在国家安全领域的典型案例,以案析理,以案释法,并突出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经济安全等方面的宣传。广场宣传结束后,市检察院又组织机关干警参观宣传展板,接受国家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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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委书记胡五岳批示肯定市检察院依法平等精准服务保护民营企业工作做法。近日,市委书记胡五岳在《市检察院关于依法平等精准服务保护民营企业工作情况的报告》上作出批示:“市检察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构建服务保护民营经济的工作机制,有力促进了全市优良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六个方面的创新工作有力有意义,成绩应予以充分肯定。望再接再厉,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非公经济能力水平,为“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作出新贡献!”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把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作为服务大局的重中之重和“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以中央要求和最高检民营企业涉刑事案件11条执法司法标准、省“两院”30条意见为根本遵循,以增强服务实效为根本标准,突出“平等保护”和“精准服务”,做到“五个坚持”,实现“三个拓展”,健全完善服务企业“七项制度”,明确涉企案件办理“十项措施”等制度机制,全市检察人员服务民营企业的意识不断强化,司法理念持续转变,涉企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和案件质量有力提升,“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更加凸显。2018年5月,省检察院顾雪飞检察长到许昌调研时,对许昌市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给予肯定、提出要求、寄予厚望。2019年5月,市检察院申报“构建依法平等精准服务保护民营企业工作机制”,并被作为全省检察机关重大创新品牌项目立项。全市检察机关2019年以97.14%的群众满意度位居市直政法单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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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两级院开展“知识产权与健康中国”主题宣传活动。时值“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之际,许昌市检察机关按照省院要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4月23日,长葛市检察院联合公安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单位先后到长葛市新华书店、娜娜书店、智慧书店等多个出版物经营场所进行检查,通过向负责人、店员宣传相关法律知识,提醒其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合法经营。次日又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电视、商场、广场打飞播、展示版面方式举行,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4月26日,鄢陵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活动。检察干警和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先后来到鄢陵县东宝超市、德仁堂药店、京美家电等场所对食品、药品、电器等专利标识、专利号、生产厂家等信息进行执法检查,进一步净化市场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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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丁同民一行到许昌市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党建工作。4月27日下午,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丁同民,组织部副部长张宏昌一行到许昌市检察院调研指导党建工作。丁同民部长一行先后参观了市院机关大院、院史荣誉室、图书室、机关党员教育管理中心和部分支部党员活动室,查阅了党建工作资料,实地了解机关党建有关情况,并与市检察院党组成员、部分党员干警座谈。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桂平汇报了近年来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做法。丁同民部长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市检察院党组抓党建工作取得的突出成效,并就进一步做好机关党建工作,打造一流检察队伍,提出六点要求,一是切实抓好领导班子队伍建设,持续优化班子结构。二是切实抓好员额检察官队伍建设,发挥好员额检察官的职能作用。三是切实抓好综合管理类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队伍活力。四是切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五是切实抓好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以党建促队建、以队建促业务,不断提升检察办案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六是切实抓好机关党建要素化、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提升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的水平,以党建高质量促进检察工作发展高质量,努力打造具有检察特色的党建亮点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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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某等52人重大涉黑案一审宣判。4月28日,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柴长安等52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该案是许昌检察机关近年来办理的规模最大、性质最恶劣、社会关注度最高的涉黑犯罪案件,也是公安部、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重大黑恶案件。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桂平领衔办理该案,并作为第一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该组织长期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对当地群众形成暴力威慑,造成心理恐惧。该组织无视法律,随意殴打辱骂国家工作人员,肆意扰乱人民法院庭审秩序,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根据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许昌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柴长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骗取贷款罪、非法持有弹药罪、强迫交易罪、高利转贷罪、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470万元,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5名骨干成员分别被判处二十二年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及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4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年零六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

许昌检察每月要闻播报(2020年4月)

编辑:王 洋

审核:刘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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