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是否應該跟男朋友同居一段時間?

傾國傾城沈騷年


婚前同居在上世紀以前的中國,如果未婚男女婚前同居,是要被大人掃地出門,大罵傷風敗俗的。

開放的年代,思想也開放,不再用封建思想禁錮行為,現在,婚前沒有性行為的已經是鳳毛麟角了,婚前同居也已經是合理的存在了。但不是必須要做的。

不過,從保護女孩方面來考慮,結合現實情況,在這個問題上我提醒女孩幾點:

01確認男人可以託付之後再同居,相處時間最少半年至一年以上

要了解一個人,短時間內是不能完全瞭解清楚的,談戀愛三個字,說的就是相處的步驟,第一步是談,通過聊天交流來促進了解,第二步是戀,初步瞭解之後覺得對方中意沒產生彼此依戀想念的感覺,才有第三步愛,前兩步的基礎,才能產生愛慕,才會更進一步的發展。

戀愛三部曲,不可跳級,缺一不可,否則,催生的戀愛關係,必定是苦果。即使一見鍾情也只是表面吸引,也必須經過三部曲才能真正的瞭解愛慕走到一起。

02到他家裡,看看他的父母是如何相處的

確定了戀愛之後,一定要求到男孩家裡,看看他的父母,主要看看他的父母是如何相處的,看看他的父母是否和諧相處,他的家庭是否和睦,具體是看看他父親對他的母親好不哈,是否尊重,是否關心愛護,孩子是父母的影子,他父親對他母親的行為,就是他將來隨對你的行為。

03女孩要愛惜自己,婚前同居最好不要有

婚前同居,從法律上講是不允許的,女孩在這方面比較吃虧,因為如果同居相處不好,不能走進婚姻殿堂,一別兩寬,男人可能無所謂,但是,女孩在名譽上會有所影響 ,畢竟我們還是有著幾千年封建傳統的國家,對婚前同居行為大多數人都是不認可的,所以,最好還是不要婚前同居。

彼此瞭解並不是非要同居才能瞭解,戀愛的過程就是了解的過程,兩個人可以一起出去旅行,可以一起參加一些活動,通過他對人對事的變現,你都可以瞭解到他的三觀跟你合不合,性格合不合,認認真真的去戀愛,去考察一個人,是絕對可以徹底的瞭解他的,沒不要搞什麼婚前同居。

總的來說,婚前同居,真的沒有必要,婚前同居,有可能把一幢好的婚姻弄散,未來一切都不可知,同居也不會把以後幾十年的婚姻可能出現問題都預演一遍,然後讓你去決定聚散取捨。所以說,婚前同居,沒有意義也不必要。(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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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的不合適的,萬一成不了,萬一有了小孩,就是一個很難解決的問題。現在的男孩說變就變,翻臉不認人,女孩子在什麼時候都是一個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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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婚前不應該跟男朋友同居的,因為男人越答易得到你就越不懂得珍惜你。如果中途有什麼變化要分手的,終歸吃虧的是女人,男人他可以當個沒事人一樣拍屁股走人。所以,不要拿雞毛試火,一個男人的人品好不好,在平時和他約會聊天自己就能感覺得出來,千萬別信那些什麼婚前同居是磨合期,不怕一萬,只怕萬一,給自己留條後路。屬於你的終究屬於你,不屬於你的終究會溜走。相信自己準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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