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商人的生意經,你看懂了嗎?

秦朝,公元前221年至公元前207年。漢朝公元前202年至220年。秦漢時期是我國曆史上商業比較發達的一個階段。商人是商業經營的主體,在社會會經濟生活中,具有聯繫生產和消費的重要職能。是當時社會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其生產和發展經歷了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複雜多變的市場經濟和政治因素使得的商人與國家的關係簡單而又複雜。瞭解了在秦朝是怎麼做生意的,你要怎樣做,才能在那個時代打造出自己的商業帝國呢?

秦朝商人的生意經,你看懂了嗎?

第一步需要向"市場管理處"市亭申請承包商鋪。申請下來之後,你就可以在集市上開張了。不過注意,開張之前還有幾樣準備工作不能忘。一是明碼標價,把自己的貨物一一標上價格。《金布律》規定,有買賣行為的,應分別系木籤標明價格,只有不值錢的小物件才允許不標。二是要接受官府對秤、尺子等"衡器"的檢查,這是為了防止不法奸商賣東西時缺斤短兩。早在商鞅變法時,官府就曾"平權衡,正度量,調輕重",有出土文物"商鞅銅方升"證明這一點。

秦朝商人的生意經,你看懂了嗎?

秦始皇統一天下那年,又在方升底部加刻了一道詔書,延續了商鞅規定的容積標準——"爰積十六尊(寸)五分尊(寸)壹為升",即以16.2立方寸的容積為一升。此外,你還需要向市亭繳納"市租",也就是營業稅。秦朝的徵稅比例不明,《漢書》記載王莽時期的稅率是10%,秦朝也許比這高,因為商鞅要求"市利之租必重""重租稅以困辱之"。

秦朝商人的生意經,你看懂了嗎?

好不容易開張了,你吆喝了半天"買啥都兩錢""只要998",總算等來了第一位顧客,你倆三言兩語就成交了。交完貨你伸手管他要錢,他卻給了你一匹布!別急,在當時布帛是和錢幣一樣的等價物。專門規定貨幣相關內容的《金布律》為什麼起這個名字?就因為當時"金""布"通用。這部法律規定,錢與布的兌換比例為11∶1,並且禁止商人和吏員們對錢和布挑挑揀揀。

秦朝商人的生意經,你看懂了嗎?

如果你非要錢,也不是沒辦法。《金布律》要求布匹長八尺、寬二尺五寸,布的質量不好、長寬不合標準的,都不得流通。你可以檢驗一下眼前這布匹的尺寸,不符合標準的話可以退給買家並要求他給錢。不過,如果他再給你一匹符合標準的布,你也只能收下了。

當然,肯定也會有人給你錢幣的。當時的貨幣是秦半兩,它出現得比較晚,直到惠文王時期才"初行錢",但發展速度很快,在社會生活中使用相當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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