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究竟是隋朝确立的还是唐朝确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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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发源于西汉,始建于隋朝,发展于唐宋,定型于明清。

科举的涵义

什么叫科举?

就是古代中国的文官选拔制度之一。

以分科作为选拔范围,以考试作为选拔手段。相对来说,科举是迄今为止所有选官手段中最公平的办法,没有之一。

科举的起源

先秦时代,中国社会是贵族世袭的世卿世禄制,出身贵族才能够有机会读书。

金文是祭司与皇族所有:

显然,读书才能不是文盲,也就才可能做官啊(不是吏)。

所以,西汉这么第一个庶民王朝就遭遇到极大的困难,六国旧贵族基本在秦朝统一战争与秦末战乱中损失,国家穷苦不说,也遭遇了焚书坑儒,人才几乎断层。

因此,西汉被迫搞起恩荫、推荐,辅之以官学选才法,这才恢复文治。

察举征辟制也就出现了。

州级行政长官向中央推荐秀才,谓察。

郡国行政长官向中央推荐孝廉,谓举。

皇帝需某方面特殊人才,发布求贤诏,应考者到首都接受三公考试,谓征。

600石以上主官有权任命规定数目的属官,谓辟。官员开府建衙也是辟。

在这里,看明白了嘛?

察、征两大方式都要参加中央政权的正式考试才能得到官职。这是科举起源。

创建科举的原因

西汉开始,世家崛起。

世家是发源于战国时期的强宗大族,在地方上积累财富,逐步做大,东汉已达占州据郡的地步,进可钳制舆论清议,控制中央,退可据堡自守,为祸乡里。归根结底,世家是集官、学、地主、商人为一体的家族。

世家因部曲制占有人口,因囤积居奇和高利贷剥削乡民,因工商积累财富,因书籍垄断文字,进而垄断仕途。所以无奈的曹丕搞出九品官人法,与世家妥协,让世家成为了不是贵族的贵族。

这也就形成了所谓——百年皇朝,千年世家的说法。

因此,世家垄断经济,控制人口,拥有武装力量,对国家长治久安是不利的。隋朝统一之后自然开始改变九品中正制,这是创建科举的根本原因。

587年,隋文帝命令京官5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两个科目举人到中央参加考试。此为科举之始。

唐代科举的发展

隋朝时间短暂,唐代恢复科举。意图与隋朝完全一样,期望国家政权能够跳出世家的控制,努力提拔寒门子弟来压制和平衡庞大的世家力量。

科举的科目也逐步繁多,进士之外,还有明经(秘书类)、明算(财经类)、明法(司法监察类),甚至还有明字、武举等科。

手抄书:

不过唐代维持部曲制,书籍虽然出现印刷方式,但还是以抄写为主,文字书籍依旧掌握在世家之手,因此科举通过者依旧是世家子弟为主,毕竟能够读书的,有机会读书的寒门地主也不多。

因此,哪怕被唐太宗唐高宗武则天唐玄宗再三打击,世家依旧在安史之乱后恢复力量并参与到藩镇割据与李牛党争中。

唐代开始的雕版印刷:

世家甚至公然藐视李唐皇朝,更不屑与皇族联姻,嫌弃李唐血脉不纯也。

科举真正兴盛那是宋代的事了。


四川达州人


导语:根据史书记载,从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正式废除,绵延存在了近一千三百年。

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基本制度。它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历经隋、唐、宋、元、明、清。

1.隋朝首创

魏晋以来,官员大多从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担任高官。随着士族门阀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魏晋以来的注重门第的九品中正制无法继续下去。隋文帝时废除九品中正制,采用分科考试选拔官员,奠定了科举制的雏形。隋炀帝时,正式设立进士科,科举制度正式形成。

2.唐朝继承和完善科举制度

唐太宗贞观时大大扩充了“国学”的规模,增加了考试科目,当时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但是当时录取极严,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说。

武则天时,大量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还首创武举和殿试。武举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马枪、负重摔跤等,唐代最著名的武状元便是郭子仪了。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科举考试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定制。

唐玄宗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为定制。

3.宋代改进

宋朝的科举制比唐朝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考试分为解试(州试)、省试、殿试三级,殿试成为定制,考试方法采用糊名法,还实行誊录制度,以防作弊行为。宋朝日益完善考试程序和方法,大幅提高录取比例,也出现了一些鼓励科考的打油诗,比如“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

4.明清八股

明朝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但采用八股取士,科举制度凸显弊端。1905年清末新政废除科举,科举制退出历史舞台。

乡试是地方考试。唐宋时称“乡贡”、“解试”。明清两代在各省城举行。每届三年,考期在子、午、卯、酉年的秋八月,称“秋闱”(秋试),为正科。遇新君登极寿诞庆典,加科为恩科。考三场,每场三日。由钦命的主考官主持,凡属本省生员、贡生、监生等经科试合格,方准应试,考中者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举人可于次年春进京应会试,即便会试没考中,也具备了做官的资格。

会试与殿试是中央考试。乡试翌年,即丑、辰、末、戍年春季,举人汇集京城,参加由礼部举行的会试,又称“礼闱”、“春闱”,考三场,每场三日。取中者为“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会试后贡士再由皇帝亲自御殿复试、决定取舍、等第,即殿试。试期一天,依成绩分甲赐及第、出身、同出身。殿试第一甲第一名,初称“榜首”,亦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乡试、会试、殿试连续考中第一即“连中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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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潘多拉效应,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在南朝,南齐时,秀才科的策试开始有了明确的规定,“五问(合格)并得为上,四、三为中,二为下,一不合与第。” 考试成绩分为上、中、下、不及格四等,而不及格者“不合与第”,不予授官。这说明考试已经被过去严格得多。梁武帝在建康设立五经馆,考试及格就给官做。各地寒门士子纷纷投馆就学。其考试办法为“其有能通一经,始末无倦者,策实之后,选可量加叙录。虽复牛监羊肆,寒品后门,并随才试吏,勿有遗隔。 ”已经明确提出了对寒门庶族子弟不论出身,随才录用的规定。

在北朝,北魏、北齐“凡州县皆置中正。其课试之法,中书策秀才,集书策贡士,考功郎中策廉良。天子常服,乘舆出,坐於朝堂中楹,秀孝各以班草对。字有脱误者,呼起立席后;书有滥劣者,饮墨水一升;文理孟浪者,夺席脱容刀。”可见,北朝当时的考试办法已经分科别类的实行,并且监督考场,不合格的举人当场就遭受斥黜。

科举萌发于南北朝时期,科举真正成型是在唐朝。

隋代选官办法是两汉分科察举办法的沿袭。开皇十八年(589年)隋文帝诏诸州举贡士人按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两科分别荐进,大业三年(607年)隋炀帝诏令荐人,分为十科。大业五年(609年)又诏诸州荐人,分为四科。隋代尚没有自请投靠的办法。虽然又说法说“炀帝始置进士之科”隋代“置进士、明经二科”。但根据史料诏隋文帝、隋炀帝诏书记载的隋文帝的二科、隋炀帝的十科、四科中都没有进士、明经的科目。至于分科举荐的办法也不始于隋。两汉的察举已经实施分科、策试。何况,即使隋代真出现了相当于进士的科目,也不能说这就是科举制度。因为,同之前的选官制度比较,科举制度的最重要的特点在于:一,投牒自应,读书人都可自行报名参加考试,不必非要先由官吏推荐;二,考试定期举行;三,严格考试。二隋代选官制度则不具备上述三个特点。隋文帝、隋炀帝的诏书都表明,参加选官的士人仍然必须先得到高官的举荐,制度上并没有给予他们投牒自应的权利。隋代分科选举共三次,都是由皇帝临时下诏举行,没有定期举行的制度规定。至于开皇七年关于诸州岁贡三人的诏令,也跟两汉时州郡每年向朝廷举贡士一样,人数既少,考试也不重要,不用于唐宋定期举行的全国大考。如果不以上述三点为科举制度标志,那么两汉察举也是科举制度了。所以,只能确认科举制度的产生是在唐朝,而不是在隋朝。

隋朝在人才选拔方面没能提供什么具有开创意义的典章制度。隋朝皇帝都有嫉贤妒才的毛病。隋文帝下诏废除京师和地方州县的学校。隋炀帝是个荒淫暴君,同时也是个诗人,但他却没有曹操、曹丕那用爱才容贤的雅量。著名的士人薛道衡作《昔昔盐》一诗,其中“暗牖悬蛛网,空梁落燕泥”广为当时人传诵。隋炀帝嫉妒万分,竟横加罪名将薛道衡杀死,临刑时对他说“更能作‘空梁落燕泥’否?”嫉贤妒能到如此地步,因此隋代选举中没有出过什么人才,也就不奇怪了

对于科举的开创,史学界向来有异议。历史学家俞大纲、唐长孺、何忠礼、金铮等认为唐朝开创了科举。

何忠礼《科举制起源辨析——兼论进士科首创于唐》否认隋代有进士和进士科之说,他的理由亦有二:一是遍考《隋书》和隋代文献,虽然记载了开皇和大业中所举的众多科名,却未见进士科之名,也未见进士科考试之实;二是在唐、五代文献中所载隋进士有房玄龄、温彦博、侯君素、孙伏伽、张损之、杨纂等6人,可是经过考证、除杨纂的进士身份,因文献阙如,无从查考外,其余5人不是查无实据,就是以时制比附古制,将隋代以秀才、明经科察举为官,比附成进士科登第,唐代虽有进士科开创于隋的记载,但也有进士科开创于唐的记载,所以他认为隋代实行的仍是察举制,进士科也起源于唐。

俞大纲对隋置进士科一条颇有疑义,他说:“若谓察举对策之法,已为完形之考试制度,则当上溯两汉为权舆,若谓朝廷,开科待人,士子投牒自试,始可谓完形之考试制度,则当以唐为始,不可谓肇基于隋,确定于唐矣。”提出士人“投牒自试”是科举制度起源的主要标志这一极有价值的见解。唐长孺提出了与俞大纲相似的看法,他认为唐代科举制度的重要特点在于是否“准许怀牒自试”,而南北朝后期,已出现士人“怀牒自试”的个例,反映了当时科举制度正在萌芽之中。

进入20世纪80年代,有学者著文指出:要确定科举制度起源于何时,首先要把握住它区别于其他选举制度的特殊本质,也就是解决什么是科举的问题。何忠礼在《科举制起源辨析——兼论进士科首创于唐》一文中提出,考察整个封建社会的科举制度,基本上可以概括出这样三个特点:“第一,士子应举,原则上允许‘投牒自进’,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长官特别推荐。这一点应是科举制最主要的特点,也是与察举制最根本的区别,第二,‘一切以程文为去留’,换言之,举人及第或黜落必须通过严格的考校才能决定,第三,以进士科为主要取士科目,士人定期赴试。”并通过多方面的论证,认为上述特点中的“投牒自进”和考试黜落法虽然在南北朝后期已露出了端倪,但正式出现却在唐代,隋代尽管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实行的仍然是察举制。至于史书所载隋代已有进士科的说法,也查无实据。因此,科举制度正式形成的时间不是在隋代而是在唐代。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诏令“诸州学士及早有明经及秀才、俊士、进士,明于理体,为乡里所称者,委本县考试,州长重复,取其合格,每年十月随物入贡”,提出了“每年十月”赴朝廷应试的定期,明确了州、县地方预试,即相当于后世“乡试”的办法,而且不必像隋代那样必须官府举荐。武德五年(622年)唐朝的诏书明确了士人可以“投碟自应”,下层寒士得不到举荐者“亦听自举”,“洁己登朝,无嫌自进” 自此正式确定了士人“自举”、“自进”的制度。唐高祖五年(622年)的诏令标志着以自应考试为特点的科举制度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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