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有哪些法定待遇?

教師,是一個教書育人的職業。古語有云:為人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也。很多人在進入教師這個行業後,一干就是一輩子。很多大學生在進入大學後考了教師資格證,等畢業後參加教師的招聘考試,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熱衷於教師招聘考試呢?可能很多人覺得教師的待遇好。那教師具體有哪些待遇呢?今天小編就帶大家來了解一下教師的那些法定待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第二十五條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晉級增薪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六條中小學教師和職業學校教師享受教齡津貼和其他津貼,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七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教師以及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到少數民族地區和邊遠貧困地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應當予以補貼。一相關鏈接農村和邊遠地區的教師,另外給與補貼,應該是工資的30%。正如國家幹部下鄉補貼,越偏僻地區,補貼越高,不是終身制,離開就沒有。

第二十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城市教師住房的建設、租賃、出售實行優先、優惠。縣、鄉兩級人民政府應當為農村中小學教師解決住房提供方便。

第二十九條教師的醫療同當地國家公務員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對教師進行身體健康檢查,並因地制宜安排教師進行休養。醫療機構應當對當地教師的醫療提供方便。

第三十條教師退休或者退職後,享受國家規定的退休或者退職待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適當提高長期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中小學退休教師的退休金比例。

第三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改善國家補助、集體支付工資的中小學教師的待遇,逐步做到在工資收入上與國家支付工資的教師同工同酬,具體辦法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該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

第三十二條社會力量所辦學校的教師的待遇,由舉辦者自行確定並予以保障。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總結的教師的法定待遇,現在大家都瞭解了吧?


教師有哪些法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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