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抗疫女护士可以被解除吗?

对于劳动者来说,当劳动权益受到了侵害,应当依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权。尤其是与用人单位存在争议的时候,应该提出劳动争议维权。

关于题目所说的问题,是咸阳市妇幼保健院解除部分医务人员劳动合同时,产生的争议问题。咸阳市妇幼保健院已经做出了声明,他们由于业务和职能调整,业务大大减少。他们早2019年11月就做出了优化方案拟解聘人员,但由于疫情原因推迟了一定时间。现在开始与部分合同到期的聘用人员终止劳动关系,整个过程会完全遵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并依法给予补偿,大部分人员已经达成调解补偿协议。咸阳市妇幼保健院表示这属于劳动争议,应当以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结果为准。

用人单位怎样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有14项,可以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中找到规定。

(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这两类情况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两种情况也符合咸阳市妇幼保健院的情形。

什么情况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抗疫女护士可以被解除吗?

在这里应当公正的说一下,我们不能说因为护士疫情防控在直对病人的一线工作过,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虽然说确实用人单位应当予以照顾,但是并没有法律的强制要求的。

法律有规定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像以上这六种情况,除非用人单位倒闭,否则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说用人单位就是要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的维权,选择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或者恢复劳动关系。当然很多劳动者会有顾虑,不敢要求恢复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

双倍工资是什么情况?

需要提醒的是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跟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但是要根据时间来判断。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合法有效的电子劳动合同),应当从第2个月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就视同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支付到此为止。

如果双倍工资没有支付,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权要求。但是,劳动仲裁的维权有效期只有一年,所以一定要及时。如果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年五年,这都是超时效了。

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就是不签。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在留存证据的情况下,将劳动者辞退。这种情况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毕竟违法的责任不在单位。

所以,当我们遇到不合理或者不合法的事情,一定建议要通过依法维权的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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