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西安匯德鴻基置業有限公司在西安市土地招拍掛市場分別溢價1.40%、28.35%以成交總價款37119萬元摘得高陵區兩宗96.598畝居住用地。
610126202125GB00003:淨用地面積47.612畝,住宅用地,成交總價14484萬元,土地單價304萬元/畝,樓面價2282元/平方米,溢價率1.40%。
610126202003GB00038:淨用地面積48.986畝,商住用地,成交總價22635萬元,土地單價462萬元/畝,樓面價2567元/平方米,溢價率28.35%。
宗地位置:高陵區G210東側、昭慧路南側;
淨用地面積:47.612畝;
用地性質:住宅用地;
建築密度 :不大於20%;
綠地率:不小於35%;
規劃容積率:不大於2.0;
規劃建築面積:63483平方米;
起始價:14284萬元;
成交價:14484萬元;
成交土地單價:304萬元/畝;
成交樓面單價:2282元/平方米;
溢價率:1.40%;
競得者:西安匯德鴻基置業有限公司。
特別約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規定及經核實有閒置土地、在以前土地招拍掛出讓中有違約行為的單位外,均可參加競買;
2、競得人須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對區縣人民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實施辦法的通知》(市政辦法【2018】66號)配建幼兒園為公辦預留,由競得人建成後無償移交高陵區人民政府指定的相關部門;
3、根據《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西安市商品住房項目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實施細則的通知》(市政辦發【2018】118號),按照不低於宗地住宅建築面積15%的比例,配建公租房,其中5%建成後無償移交政府;10%政府回購;
4、宗地內住宅實行全裝修成品交房;
5、宗地採用裝配式建築技術進行建設,且裝配率不低於40%;
6、競得人在成交後6個月內將宗地變更至全資子公司名下,不視為轉讓;
7、宗地成交後,如競得人申請分期付款,依據《西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於有效應對疫情促進企業平穩健康發展十項措施》文件,在出讓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50%,在簽訂承諾書後,餘款可按合同約定分期繳納,半年內繳清;
8、本次拍賣不接受聯合競買。
宗地位置:高陵區鹿苑大道西側、渭陽八路北側;
淨用地面積:48.986畝;
用地性質:商住用地;
建築密度:不大於20%;
綠地率:不小於35%;
規劃容積率:不大於2.7;
規劃建築面積:88175平方米;
起始價:17635萬元;
成交價:22635萬元;
成交土地單價:462萬元/畝;
成交樓面單價:2567元/平方米;
溢價率:28.35%;
競得者:西安匯德鴻基置業有限公司。
特別約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組織,除法 律、法規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規定及經核實有閒置土地、在以前土地招拍掛出讓中有違約行為的單位外,均可參加竟買。
2、競得人須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對區縣人民政府 和市級有關部門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實施辦法的通知》(市政辦 發〔2018〕66號)配建幼兒園為公辦預留,由競得人建成後無償移交高陵區人民政府指定的相關部門。
3、根據《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西安市商品住房 項目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實施細則的通知》(市政辦發〔2018〕118號),按照不低於宗地住宅建築面積15%的比例,配建公租房,其中5%建成後無償移交政府;10%政府回購。
4、宗地內住宅實行全裝修成品交房。
5、宗地採用裝配式建築技術進行建設,且裝配率不低於40%。
6、掛牌出讓成交後,競得人6個月內將宗地變更至全資子公司名下,不視為轉讓。
7、宗地成交後,如競得人申請分期付款,依據《西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於有效應對疫情促進企業平穩健康發展十項措施》文件,在出讓合同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50%,在簽訂承諾書後,餘款可按合同約定分期繳納,半年內繳清。
8、本次拍賣不接受聯合競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