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期:香港保險公司到底如何調查你的病史?》

01/ 香港健康申報原則:如實告知

大家在配置人壽健康型保單的時候,負責的保險從業人員都會提及“健康申報”,而“健康申報”遵循“如實告知”的原則。

如實告知(Disclosure)是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時將與保險有關的重要事實(Material facts)告知保險公司的一項保險法律原則。指投保人的陳述應當全面、真實、客觀,不得隱瞞或故意不回答,也不得編造虛假情況用來欺騙保險公司。

“如實告知”並不要求投保人將所有事項都事無鉅細地告知保險公司,這一點從香港保險對“如實告知”的官方稱謂——“披露重要事實”(Disclosure of material facts)就可以看出。“重要事實”是指可以影響核保結果的事實,也就是可能導致加費、除外、擱置、拒保等結果的事實。所有對於核保結果無關緊要的事實並不能稱為“重要事實”,自然也就無需披露。

* 加費承保:購買相同的保險比別人多花一些錢,但不至於被拒保(若保單生效1年後,加價部位恢復健康,則可以申請豁免加價);

* 除外受保:對某些特定疾病或導致的死亡不承擔保險責任,其他保險責任正常承保(若保單生效1年後,除外部位恢復健康,則可以申請豁免除外);

* 擱置受保:對保險人的健康狀況觀察一段時間,直至通過審核判定可以承保;

* 直接拒保:被保險人本身的風險過大,保險公司無法承保,就會拒絕投保申請。

02/ 保險公司調查渠道

在保險的世界裡,大部分人因保險理賠金絕處逢生,也有少部分人為鉅額理賠鋌而走險。這就是保險公司需要做理賠調查的起源:防止騙保的事情發生,使受保人得到應有的保障。

1、社保和或者農村合作醫療就診記錄;

2、醫院就診記錄、體檢機構體檢記錄;

3、同業公司理賠記錄;

4、委託專業的第三方調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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