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人,這些真實案例為我們敲響警鐘!

提到國家安全,很多人會覺得離我們的生活太遙遠。而實際上,“國家安全”早已不限於“保衛國家不受侵略”的意思,而拓展到了經濟、社會、生態環境、網絡空間等各個領域,它其實與我們每個人的生活都息息相關。以下發生在國內的真實案例讀來觸目驚心、發人深省。


案例1


處長被利誘

洩露情報被判死緩


嶽某某,男,1972年生,某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案發前擔任處長職務。


嶽某某在某地餐廳就餐時,被境外間諜攀拉搭識,隨後與嶽某某進一步深入交往,以金錢利誘手段一步步將其策反發展。此後,嶽某某與3任境外間諜保持了長達10年的情報關係,通過盜取拷貝等方式獲取並提供7400多份文件資料,其中包括絕密級、機密級、秘密級文件500餘份,涉及新型武器裝備等核心內容。嶽某某通過出賣情資,獲取間諜經費約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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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某某在被境外間諜策反發展後,採取竊取方式獲取了我大量文件資料,甚至竊取同事辦公室鑰匙並進行復制,潛入後對機密文件進行拍照,並對電腦文件進行拷貝。


嶽某某案反映出,一是有些體制內人員敵情意識淡薄,抵擋不住境外間諜機關的“糖衣炮彈”、金錢誘惑,有的因轉業、升職等不順暢而走向極端,視國家利益於不顧,走上了間諜道路;二是部分單位在人員和文件管理方面存在較大漏洞、隱患。


經法院審理,嶽某某被依法判處死刑緩期執行。


案例2


境外被迫簽下“保證書”

回國自首未被追究


李某某,男,1972年生,某邊境城市國家機關副科級幹部。


李某某陪同兩名中方客戶赴某國考察,在其入關時被境外間諜情報機關人員帶離盤問,對其隨身行李進行搜查,將其手機存儲內容進行復制,並詢問其通訊錄內聯繫人情況。隨後,境外間諜人員以莫須有的理由強行對李開具行政處罰,並要求李簽署為對方服務的保證書,否則不得離開,甚至囂張地威脅說:“你是魚,我就要釣你。”李迫於無奈,在脅迫之下籤署了保證書。


李某某回國後,第一時間向當地國家安全機關自首。通過對其政策宣講、思想教育,李如實講述了在境外被境外間諜情報機關脅迫策反全過程,並積極配合我國家安全機關開展宣傳教育。根據《反間諜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我國家安全機關對李不予追究。


李某某案反映出,境外間諜情報機關高度關注我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一旦發現具有價值的對象,以威逼、脅迫、利誘、設圈套等方式,不擇手段地進行策反發展。


案例3


夫妻先後被策反

洩露國家機密獲重刑


章某某案發時任某涉外部門處長,在境外任職期間被某國間諜情報機關關注。對方利用章的妻子赴該國留學之機,通過金錢利誘、感情拉攏甚至發生兩性關係等手段將章妻策反發展並指揮其向章某某刺探情報。章某某在明知其妻接受某國情報人員金錢和指令的情況下,出於對妻子的袒護,並抱著僥倖心理,滿足了其妻的情報蒐集要求,提供了大量工作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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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某某任職期滿回國後,該國間諜情報機關通過公開外事交往主動與其接觸,並利用章意志薄弱、原則性差、愛貪小便宜、虛榮心強等弱點,對其施以小恩小惠,投其所好,逐步拉攏滲透,使章戒備心理逐漸減退,雙方關係由公務交往逐步轉變為私下接觸,並建立起良好的“私人感情”。後期,章某某與該國間諜情報機關人員之間的交往發生了實質性變化,頻繁私下會面,收受禮品和活動經費。對方毫不隱晦地詢問我涉外部門核心內部機密,章也按要求提供了大量國家機密,徹底被策反。


最終,法院以間諜罪判處章某某死刑,判處其妻有期徒刑十年。


案例4


紙巾盒裡藏“U盤”

意欲竊聽被揭穿


某央企派出團組赴我友好鄰國參與某大型開發項目招投標。某日,團組人員前往當地一中餐廳用餐,一名當地男子將一盒餐巾紙送入包間。當時,餐桌上已有一盒紙巾,團組人員感到奇怪,經向服務員詢問了解到該男子並非餐廳工作人員。離開時,團組人員將餐巾紙盒帶回住處,打開發現盒內裝有一形似U盤物品,隨即向我駐當地使館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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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設備被送回國內後,國家安全機關進行了檢測和鑑定,認定該裝置為加密存儲式專用竊聽器材,外觀偽裝為普通U盤,內置兩個微型麥克風,由內設的3.7V鋰電池供電,用隱藏式微型按鈕實現工作狀態控制,具有數字加密錄音功能。


國家安全機關隨即對該事件開展調查,發現該中餐廳老闆王某有重大間諜嫌疑。後據王某交代,在開辦中餐廳後,為尋求庇護,主動與當地部門接觸,對方間諜情報機關順勢要求“合作”。此後,對方間諜人員多次到餐廳,根據包間預訂記錄,瞭解感興趣的中方人員身份背景、席間談話內容等。還要求王某,一旦有我使館、大型中資企業高層人員或中方重要團組預訂包間,要立即報告並配合監視。遇有重要目標時,對方間諜人員還會偽裝成服務員,在包間內安放竊聽設備。


該央企團組電話預定餐廳包間後,王某立即向間諜情報機關報告,但由於時間倉促,遂由一名間諜人員在用餐期間將竊聽器放入餐巾紙盒內送入包間,準備事後提取竊聽裝置。辦案初期,王某由於心存顧慮,以種種理由躲避國家安全機關約談,甚至在其護照被扣押後還打算再辦一本護照偷偷出境。對王某的不配合行為,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對其行政拘留。此後,王某在法律和政策感召下,態度轉化,主動交代問題,國家安全機關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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