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歲母親被兒子活埋,獲救後已能說話,律師:犯罪未遂獲諒解也不足以從寬

記者 | 溫豔麗、肖潔

5月6日,“平安靖邊”發佈警情通報稱:5日,靖邊縣公安局偵破一起故意殺人案,併成功營救被害人。

據馬某交代,其將癱瘓在床的79歲母親王某埋至靖邊縣城南萬畝林一處廢棄墓坑內。確認地點後,民警立即對該墓坑進行挖掘,中途聽見隱約的呼救聲,經民警全力挖掘,成功將墓坑內仍有生命體徵的被害人王某救出,並立即送醫救治。

7日下午,瀟湘晨報記者聯繫了靖邊縣民政局,詢問張某家庭情況是否貧困,是否需要救助或者已經獲得救助。

一名工作人員表示民政局已經介入調查。

01

兒遺棄病母

靖邊縣警情通報稱,5月5日上午,靖邊縣公安局新莊派出所接到村民張某報警稱:5月2日晚,其丈夫馬某(58歲)將婆婆王某(馬某母親,79歲)用手推車拉出去後,至今未歸。

接警後,警方迅速展開調查,並將嫌疑人馬某傳喚到案突擊審訊。

據馬某交代,其將癱瘓在床的母親埋至靖邊縣城南萬畝林一處廢棄墓坑內,並用黃土封住,但沒有用腳踩實。

確認地點後,民警立即對該墓穴進行挖掘,挖開廢棄的墓穴坑道口後,發現被埋老人還有生命體徵。

“先在口子那緩緩”“你把眼睛閉住,不要往開睜”……辦案民警耐心地勸導,可以聽到老人的應答聲。老人被救出後,民警立即聯繫120救護車送往靖邊縣中醫院進行救治。

老人由於被埋將近3天,導致缺氧,神志不清。靖邊縣中醫院稱,經治療,老人並非癱瘓,屬於四級肌力,生命體徵穩定,能與人正常交流,並接受了警方的詢問。

張家畔的一位知情村民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王某多年癱瘓在床,馬某曾多次流露出嫌棄母親之意。

據靖邊縣公安局相關人員介紹,老人本是靖邊人,因第二任丈夫是甘肅的,老人的戶籍遷過去了,後來又回靖邊居住。“涉事嫌疑人是老人的大兒子,此前老人和二兒子居住,但二兒子去年生病無力照顧,便轉由大兒子照顧。可能是照顧得嫌煩了,就做出這樣的事情,老人的兒媳婦回家找不到老人報的警。”

目前,犯罪嫌疑人馬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已被依法刑拘。

02

律師:犯罪未遂獲諒解也不足以從寬

老人的侄子接受媒體採訪時說,他的媽媽和姐姐去看望過姑姑,聽媽媽說,姑姑現在擔心兒子,不願意讓兒子判重刑。“但這是她個人的想法,我們家人都說,他都對你那樣了,你還擔心他幹嘛。其他家屬都覺得需要重判嚴判。”

嫌疑人到底是涉嫌故意殺人罪還是遺棄罪?如果嫌疑人母親不願追究兒子法律責任,對其量刑有何影響?究竟應該如何看待本案?

5月7日,湖南湘軍麓和律師事務所知名律師吳洪波接受瀟湘晨報記者採訪,對相關問題進行了解讀。

吳洪波律師稱,雖然嫌疑人實施了遺棄老人的行為,但其並非涉嫌遺棄罪,而是涉嫌刑罰更重的故意殺人罪(未遂)。兩罪的性質與危害程度相差較大,通常不會混淆。

“故意殺人的行為人主觀上對自己的遺棄行為會導致被遺棄人死亡的危害後果有明確認識,並且對死亡結果的發生持希望或者放任態度。而遺棄的行為人可能認識到,也可能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遺棄行為會給被害人的生命、健康帶來危險,其主觀上並不希望、不願意、不放縱被害人死亡或者傷害的結果發生,即如果被害人死亡或者受傷,都是違背其意願的。”

吳洪波律師說,本案中,從嫌疑人遺棄老人的地理位置、周邊環境、掩埋手段以及其事後反應來看,其目的並非單純的逃避贍養義務,而是企圖非法剝奪老人的生命,顯然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

關於老人擔心嫌疑人被判重刑的問題,吳洪波律師表示,依據中國刑法及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行為人取得被害人諒解的,應當作為酌定量刑情節予以考慮。

但是,吳洪波律師也認為,在本案證據確實充分的前提下,鑑於本案嫌疑人犯罪手段的殘忍性、犯罪性質的嚴重性以及社會影響的惡劣性,母親的寬恕應當不足以使其得到從寬處罰。

“人性的惡,母性的偉大,是本案的痛點和淚點。對嫌疑人從重處罰或許有違老母親的意願,但基於對社會公俗良序的正確引導,國家司法權對本案的刑罰評價應該高於親親相隱的人倫維護。”

至於老人而後的贍養問題,吳洪波律師表示,如果家庭確實有困難,其他親屬可以向當地政府申請特困救助,有關部門及公益組織也可以積極施以援手,讓老人老有所養、安度晚年,讓悲劇不再延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