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日記——員工因曠工被處罰而離職,誰的問題?

單位一員工,疫情防控期間因睡過頭沒有及時到崗,大概遲到有一個多小時,被部門打電話催來的。經瞭解原因就是因為頭天晚上玩遊戲睡過頭了,第二天沒有醒。

顯然這個理由是不被認可的,是因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作延誤,本身疫情防控期間AB角倒班,一崗一編,沒有流動崗。有一人未到崗可能面臨著整個工作需要重新調整,確實產生一定影響。

部門決定按曠工處理給予相應的處罰,實際上處罰單下來也嚇人一跳,確實力度有點大,無論員工因為什麼出錯,如果是常犯的錯誤類型,那部門領導是不是要反思,為什麼不一次扼殺或者因為某一位員工的錯誤而警醒其他員工。為什麼平時不管,但管起來就是最大力度的去管?有人說管理就像談戀愛,鬆鬆緊緊,鬆散了就緊緊,過於緊張了就鬆鬆,可是松的時候太鬆,緊的時候太緊,是不是就會走極端了呢。

最終由於處罰力度過大,員工離職。已經在職一年多的員工因為這個事情離職,當然員工自身有錯,可是對於企業來講,是不是也是人力成本的浪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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