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減輕群眾醫療負擔“春風”吹進杭州農村

進一步減輕群眾醫療負擔“春風”吹進杭州農村

4月20日,記者從杭州市總工會獲悉,近日,杭州市啟動2020年“春風行動”低收入農戶重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進一步推動“春風行動”向農村延伸,減輕低收入農戶大病醫療負擔。

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建檔的農村居民家庭(不含低保、殘保和杭州市建檔困難職工家庭),於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本人或者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難的,均可申請救助。

根據不同致困原因和困難情況,“春風行動”對低收入農戶實施不同類型的救助。當年經杭州市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確診為新患各類惡性腫瘤、系統性紅斑狼瘡、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以及慢性腎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療和器官移植的,可申請應急醫療救助。

經杭州市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確診患重大疾病,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或當年在杭州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治療,個人承擔的醫療費(含自付、自費及自理費用)扣除各類補償和補助後,在5000元(含)以上,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可申請重大疾病醫療救助。

符合救助條件的低收入農戶需於2020年6月30日前填寫《杭州市“春風行動”低收入農戶重大疾病醫療救助申請表》並附所需材料報所在行政村,由行政村核實情況並彙總上報,杭州市春風辦核實後,將於今年7月30日前發放救助金。

2016年,為減輕農村地區重大疾病患者的醫療費用負擔,幫助改善其生活條件,根據中央、省、市精準扶貧要求,杭州市春風辦聯合市總工會、市農辦出臺了《杭州市“春風行動”低收入農戶重大疾病醫療救助暫行辦法》,救助對象覆蓋範圍擴大到杭州全市,較好地實現“春風行動”向農村延伸。

2018年,在多次徵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杭州市春風辦、市總工會、市農辦又聯合出臺了《杭州市“春風行動”低收入農戶重大疾病醫療救助實施細則》,對低收入農戶大病救助的申請條件、救助標準、救助流程等事項做了明確,“春風行動”低收入農戶重大疾病醫療救助得到進一步規範。

經統計,截至2019年12月,杭州市“春風行動”共救助低收入農戶5247戶,發放救助資金合計1009.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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