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鄉村醫生淪為毒販被判死刑,可悲!

編者按:

親愛的讀者朋友:

毒禍猛於虎,一人吸毒,全家遭殃。當前,吸毒販毒成為社會公害已久,因其引發的盜竊、搶劫等違法犯罪屢見不鮮,吸毒致幻殺人、劫持人質、交通肇事等行為嚴重危及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習近平總書記號召全黨全國人民堅定不移打贏禁毒人民戰爭,不獲全勝,絕不收兵。

為普及禁毒知識,廣泛發動社會參與,共同抵制毒品、拒絕毒品、舉報毒品違法犯罪,共建綠色無毒美好家園,編者對我省近年破獲的發生在大家身邊的真實涉毒案例進行簡要評析,警醒提示,幫助大家增強識毒拒毒防毒的意識和能力。

禁毒防毒,我們期待與您一起行動!

【以案釋法】鄉村醫生淪為毒販被判死刑,可悲!
【以案釋法】鄉村醫生淪為毒販被判死刑,可悲!

以案釋法典型案例十九:

基本案情:2017年2月,周某某、夏某某等人因販賣毒品被公安機關抓獲,該案共抓獲涉毒犯罪嫌疑人10人,繳獲毒品8287.3克,繳獲毒資13.489萬元。

案件結果:夏某某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周某某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諶某某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高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財產五十五萬零五十四元,其他幾名犯罪嫌疑人也均被判處三到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件評析:《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銷售的行為,構成販賣毒品罪,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其中走私、販賣、運輸、毒品數量大的,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夏某某自2015年開始便從廣東大量購進毒品,並迅速發展下線,形成了一個小有規模的販毒團伙。2015年7月至2016年9月被抓獲之時,夏某某販賣毒品的總數量達16200克。本案夏某某、周某某屬於該販毒團伙的首要分子,且販賣毒品數量巨大,應依法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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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夏某某曾是一名軍人,退伍回鄉後當了鄉村醫生,日子過得幸福美滿。後來,他染上了賭博,債臺高築後妻子離他而去。然而,他並沒有因此醒悟,反而聽信吸毒女友的話試圖通過販毒東山再起,最終走上了不歸路。夏某某從一名家境殷實、家庭美滿的鄉村醫生淪為一名死刑犯,期間只有三年時間,究其原因,賭博和毒品是最主要的劊子手。賭博耗光了他的家底,毒品卻完全瓦解了他的意志和正確的價值觀,喪失了基本的法律和道德底線,走上了涉毒違法犯罪的不歸路。大家一定要引以為戒,遠離賭博和毒品,不要讓爛賭和毒品吞噬你的人性、毀滅你的人生、拖累你的家庭。

【以案釋法】鄉村醫生淪為毒販被判死刑,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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