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機故障的瞬間,飛行員應該保自己還是保飛機?

飛行員比飛機值錢的多

戰機故障的瞬間,飛行員應該保自己還是保飛機?


殲20推測年產量在36-45架之間,生產工時大概是三個月左右

那麼殲20的飛行員產量是多少呢?

戰機故障的瞬間,飛行員應該保自己還是保飛機?


18年招飛只錄了1480人,錄取率1%,而這一千多人只是學員,需要經過五六年的學習,刷掉一半以上的人,最終有資格飛戰鬥機的,樂觀估計不足百人

而這些人又要有至少一千小時的飛行時長,才有資格飛殲20,這一步有多少人能達到,不得而知

就這麼算的話,適格飛行員年產量最樂觀估計也就比飛機年產量略高一點,

算生產時長的話一個飛行員從招飛到有資格飛殲20需要十幾年,從出生開始算要三十幾年

誰更寶貴還用說嗎

如果情況允許:

戰機故障的瞬間,飛行員應該保自己還是保飛機?


首先保人民,其次保飛機,最後保小命。

當然,最初是判斷特情等級以及故障影響程度。發生的故障嚴不嚴重,不嚴重就報告地面(民航副駕駛抓緊翻手冊),嚴重的話影不影響飛行?如果飛機狀態不好能不能撐到返航,返航有難度能不能考慮就近迫降,迫降情況不允許能不能有時間緊急排故,緊急排故都排不了做下心裡鬥爭是準備做烈士還是把飛機飛向個無人區再拉褲襠eject。

時間不允許,首先人民,其次小命,飛機算個屁?

飛行實時高度空速,飛行員自然是瞭然於胸的,就像你開車時的車速是刻在腦子裡的一樣,有沒有時間處理特情是第一時間就能判定的。

我們提倡飛行員遇到特情就跳傘,地面指揮中心在飛行員報告較嚴重情況時,哪怕飛機能保持狀態應該可以返航,都要求飛行員彈了算了。比較典型的是某次殲15吸鳥單發起火的事故,吸鳥不是說渦輪盤直接就被撞碎裂、發動機面臨凌空爆炸,多數情況是葉片損毀、航發起火,航發一定時間內也是能提供一定推力的。除了有小概率引燃航煤的可能性,這種情況比單發停車危險還低,是大概率沒大事的特情。當時飛機姿態保持良好,只是因為在十噸的滿油狀態,外加高度只有1000英尺,塔臺怕高度保持不了摔了,直接就要求飛行員棄機。那飛行員哪兒幹啊?也是藝高人膽大,這大兄弟直接就返航了,屁股帶著火的飛機硬是穩穩落地。這速度快到地面消防戰士匆忙趕到現場,連防護都來不及穿戴就開噴,結果吸了一肚子乾粉全住院了……

戰機故障的瞬間,飛行員應該保自己還是保飛機?


但是很多飛行員第一反應就是保飛機,這是責任感、使命感、榮譽感。這是黨員幹部在面對突發情況,自發犧牲自己以保全國家財產的英勇行為。前有“海空衛士”王偉烈士英勇就義,後有全軍掛像英模張超捨身救機,英雄事蹟值得我們讚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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