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經典之《國富論》(第二十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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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富論》作者亞當斯密(1723—1790),英國經濟學家和哲學家。斯密是英國古典經濟學體系的創立者、舉世公認的現代經濟學之父。該著作出版距今已有二百多年,當屬經典之列。

品經典之《國富論》(第二十三天)

1.文中提到“1731年,舊葡萄園所有者,得到以下敕令:凡未經國王特許,新葡萄園的種植,停種二年以上的葡萄園的續種,都在禁止之列。要得國王這種特許,又須先請州長查驗,證明這土地不適宜於任何其他耕作。據說,當時發佈這敕令的理由,是穀物、牧草的缺乏和葡萄酒的過剩。但是,葡萄酒過剩,如確係事實,那麼它就會使這種種植的利潤降落到牧場和谷田的利潤的自然比例以下,這樣無須上述敕令便有效地阻止新葡萄園的種植。關於所謂葡萄園增加,招致了穀物缺乏,我們知道,就法國說,在土地適宜於生產穀物的葡萄產州,穀物耕種得比其他各州更精細。”“一種耕作事業僱用很多勞動者,必然給另一種耕作事業的產品提供了好市場,從而鼓勵另一種耕作事業。減少能購買葡萄酒的人數,無疑是最沒有效果的獎勵穀物耕作事業的方策。這方策簡直等於通過阻遏制造業來促進農業的政策”。

所得:從經濟角度,沒必要阻遏先進產能來挽救落後產能。各種產能在適應生存的環境中自我發展、自我拯救,先進產能充分釋放,落後產能可以在創新精細中起死回生。個人發展也可參照上述理論,充分發展自己的優勢,讓自己的劣勢在夾縫中自生自滅,或許能促使劣勢絕地逢生。

2.文中提到“在一切果樹中,以葡萄樹最易受土壤差異的影響。據說,來自一種特殊土壤的特殊美味,絕不是在另一種土壤上,通過人工所能做到的。這種現實上或想象上的美味,有時僅為幾個葡萄園產物所特有,有時為小區域中絕大部分葡萄園所共有,有時又為一大州中大部分葡萄園所共有。這種葡萄園在市場上出售的全量,不夠供應其有效需求,即不夠供應那些願支付為產製和運輸這種葡萄酒,按一般地租、工資和利潤率,或按一般葡萄園所支付的地租、工資和利潤率,所必須支付的全部地租、工資和利潤的人的需求。因此,這全量可賣給願支付更高價格的人,這必然會把這種葡萄酒的價格抬高到超過普通葡萄酒的價格。這兩種價格相差的大小,要看這種葡萄酒的流行性與稀少性所激起的購買者競爭程度的大小而定。但無論相差多少,其差額的大部分,歸於地主。雖然這種葡萄園,在栽培上,一般都比其他葡萄園更為謹慎周到,但其較高的價格,與其說是慎重栽培的結果,倒不如說是慎重栽培的原因。就生產此種高價產物說,由於怠慢而產生的損失非常大,所以,即使最不小心的人,也不得不注意。因此,這高價中的一小部分,就足夠支付生產上額外勞動的工資和額外資本的利潤”

所得:選擇好的地理位置至關重要,這是取得優勢的決定性因素之一,正如褚時健所說,褚橙好吃,是因為雲南特殊的陽光照射,別人想模仿,但總不能把雲南的陽光搬走吧。海景、江景房始終搶手,大自然的景色獨一無二,買家願意出更高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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