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门前五包”工作的通告
各沿街单位、商户和广大市民朋友:
为深入推进“门前五包”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的作用,不断巩固提升创城成果,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容貌秩序,根据《通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门前五包”工作通告如下:
一、“门前五包”范围
(一)沿街两侧责任单位(包括临街单位、住宅小区、经营户、住户)的责任范围前后以建筑物立面、围墙、围栏至人行道路沿石(无人行道路沿石的至门前3米),长度为至毗邻单位(无毗邻单位的外延3米)。
(二)市场的“门前五包”范围为:自市场口左右各15米至人行道路沿石。
(三)施工场地的“门前五包”范围为:整个施工现场围栏至人行道路沿石。
二、“门前五包五不准”内容和标准
(一)包卫生
1.保证责任区各类公用设施整洁完好。责任区公用设施发生丢失、损坏、擅自移位和违法占用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
2.负责责任区内环境整洁。责任区环境卫生脏乱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保持责任区内墙体、玻璃以及公共设施无乱涂写、乱张贴,无乱吊乱挂。如有违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4.户外广告设施、标牌必须符合设置规定,对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影响市容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5.保证责任区内无积冰污雪。
(二)包绿化
保证责任区内花草树木完好无损,维护绿化设施。在门前绿地内摆摊设点,向树坑、绿地倾倒垃圾、污水和堆放物品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包美化(亮化)
保证责任区内的建( 构)筑物灯光设施完好无缺损,不准擅自扒窗改门、改变建(构)筑物结构。
(四)包硬化
保证责任区内的人行道没有裸露地表,不准擅自开挖路面。
(五)包秩序
1.积极维护责任区内良好秩序。门前出现店外出摊、乱堆杂物、停车位私自设置禁止停车牌、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2.严格规范然放烟花爆竹行为。沿街各类庆典活动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后产生的垃圾等废弃物,必须由活动场地所属的业主负责及时清理。因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环境卫生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五不准”内容:
1、不准随地吐痰。
2、不准乱扔污物(包括瓜果皮核、废纸、烟头、便溺、垃圾、污水等)。
3、不准乱堆、乱放、乱挂杂物。
4、不准乱摆摊点。
5、不准乱搭棚厦。
各沿街单位、商户和广大市民要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积极配合、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共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和商户,城管部门将依法进行严管重罚。对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门前五包”落实工作都有权监督、举报。城管举报电话:8500500
特此通告
附:“门前五包”执法相关法律法规指南
科尔沁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