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團購房是什麼?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熱衷呢?

隨著都市生活節奏的加速,“團購”這種購物方式因為其價格便宜、方便相互交流意見已經越來越多的受到消費者的青睞。在消費者的愈演愈烈下,各種市場都已加入了“團購”這項服務。

這些年不少購房者發現,一些樓盤相繼推出了團購,並吸引越來越多的開發商加入,形成一股團購風潮。開發商這樣的活動可以吸引大量購房者,讓樓盤銷售加速,資金回籠更快。那麼當商品房披上團購的外衣,對於廣大的購房者來說真的是一個可口的餡餅嗎?今天地產風雲排行榜邀請河南具匠律師事務所焦聰利律師為大家詳細解讀關於團購房的問題。

律師|團購房是什麼?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熱衷呢?

以新鄉為例,之前就有人反映新鄉隆基新誼城的單位團購房收房時被告知漲價,據涉事戶主透露,當時縣直機關、新誼集團,總共幾千戶同時團購,其它早的2013年就已交工,現在就餘下265戶未有住房,他們這些戶主同樣2011年交三成首付款,現在終於封頂,卻被告知加價,按照開放商的說法,幾年的時間,建房的成本已經翻了好幾倍,漲價也是沒辦法的事,但是在業主看來,他們跟其它早已經入住的人一樣,同時交了首付款,房地產公司的說法不成立,雙方几次協商,均沒有結果。

律師|團購房是什麼?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熱衷呢?

在我國,團購房的糾紛時常發生

事實上,全國關於“團購糾紛”的事例不止這一例。有些團購房項目,在連土地都沒有拿到的情況下,吸引百人甚至千人參與團購,繳納購房款幾億元。

有些團購項目在沒有取得土地證的情況下就開工建設並進行預售、團購,最終老闆跑路,項目以爛尾收場,已經繳納定金的購房者持續維權,卻遲遲無法收房。

團購房到底是什麼?到底有怎樣的魔力?為何不斷有單位福利房、商業團購房屢曝種種遺留問題?“團購房”到底有著什麼樣的魔力讓人前赴後繼的往坑裡跳?

律師|團購房是什麼?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熱衷呢?

律師|團購房是什麼?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熱衷呢?

團購房到底是什麼?

房屋團購是指一定數量的置業者自發組團或者在團購組織的安排下,由選出的代表並協同法律工作者與開發商協商,以低於散戶市場成交價格簽訂有諸多附加條款的《合同》的消費過程。

從合法性方面,團購房可以分為兩種:

一種是手續不全就開始團購的,這樣以低價格吸引購房者的項目是不合規的,要提高警惕;另外一種是手續都齊全,但是由於位置偏遠,賣得不好的項目,開發商為了儘早回籠資金,也會組織一些團購,價格通常會稍低於市場價,這樣的團購房是如今市場上團購房的主流。

單位團購房的資格可以轉讓嗎?來自地產風雲排行榜

00:00

20:12

另外,單位集資房、安置房也會出現團購現象。

集資房是企事業單位為了解決內部職工的住房問題,以自己擁有的劃撥的土地使用權和部分資金以及內部職工籌集的資金建成的房產,通常價格較低。在前期交錢的時候,有些內部員工會向社會轉讓自己的購買資格。

此外,有些小區安置房和商品房是蓋在一起的,有一些不良中介會把安置房當成商品房,組織社會散戶進行團購,由於價格遠遠低於市場價格,合同上寫得含糊其詞,一些不明真相的購房者往往深受其害。

律師|團購房是什麼?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熱衷呢?

團購房的合同有效力嗎?

律師|團購房是什麼?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熱衷呢?

商品房團購合同不管是開發商與購房者直接簽訂還是與團購組織者簽訂,其最終都將約束到開發商與購房者。那合同的性質到底如何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的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團購合同時,簽約雙方應儘量從合同條款自身有的表述上區分出合同的性質。

如果雙方希望簽訂的是意向性合同,則表述必定相對模糊,而若希望簽訂的就是商品房買賣合同,則應該儘量完善合同條款,使其符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

團購合同在實務中還涉及一個效力認定問題在實際操作中,團購組織者與開發商簽訂的團購合同往往是在開發項目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條件下籤訂的特別是有的城中村項目的開發商甚至在拆遷尚未完成、規劃尚未審批的情況下開發商與團購組織者就簽訂團購合同。

根據2001年建設部頒佈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銷售商品房,不得向買受人收取任何預訂性質的費用”,由此,在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開發商是不能進行房屋銷售的。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只要是未取得預售許可證,就不得以任何形式預售房屋。

但如果開發商在糾紛產生之前他是有可能補得預售許可證明的,這樣之前簽訂的預售合同或變相的預售合同如團購合同則是有效力的。

律師|團購房是什麼?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熱衷呢?

團購房--優點

團購房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熱衷呢?

歸根結底還是為了圖便宜,這個“便宜”對於開放商、消費者,甚至對於一些起組織作用的單位部門都起作用。

在當前市場形勢下,團購是一條銷售捷徑,開發商雖然讓出了部分利潤,但是能快速回籠資金,並可節省銷售時間以及大量人力物力,拓展企業商品流通渠道,幫助企業擴大市場份額。另外,在當前市場下,組織團購減少中間環節,降低營銷成本,實現企業和消費者的互惠、共贏。

開發商用團購的方式主動出擊、積極降價送優惠,且優惠幅度和力度都較大,這樣吸引來的客戶大多意向性較強,為開發商節約了營銷費用,也保證了資金鍊穩定,讓企業可以騰出資金做下一個項目。種種因素的綜合作用下,團購房也不自覺的紅火了起來。

因為團購具有明顯的價格優勢,所以被許多購房者,尤其是投資型購房者的青睞。

大多購房者眼裡只有優惠和利益,感性勝過理性,忽視了團購的法律風險。

end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