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軻:秦王是個好貨,其實我一開始是想抓他的

荊軻:秦王是個好貨,其實我一開始是想抓他的

春晚小品《荊軻刺秦》

荊軻刺秦的故事膾炙人口,大到黃宏的春晚小品《荊軻刺秦》,小到暴走大事件的口號"荊軻刺秦王",即使在中學的語文課本里也有《荊軻刺秦王》的節選。而在大家的印象裡荊軻就是一個刺殺秦王的刺客,然而事實上荊軻更可能是抓秦王,主要有以下四個原因。

第一個是燕太子丹的要求。他尋訪荊軻時曾經說過這樣的話,"誠得劫秦王,使悉反諸侯侵地,若曹沫之與齊桓公,則大善矣;則不可,因而刺殺之。"也就是說太子丹找荊軻對付秦王主要有上下兩策,上策是劫持秦王,如春秋時期的曹沫一樣通過挾持齊桓公,逼迫他退回他國割讓的土地。下策才是刺殺秦王,使秦國大亂,延緩秦國統一的步伐。即荊軻首要目的是抓秦王,次要目的才是刺秦。這便是是教唆人太子丹的犯罪目的。

荊軻:秦王是個好貨,其實我一開始是想抓他的

燕太子丹

第二個是荊軻死前的遺言。荊軻這樣說道,"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約契以報太子也。"即荊軻最後失敗時無奈嘆道,"要不是為了活捉秦王以報答太子,早就刺殺成功了。"這便是當事人荊軻的自述。

第三個是淬毒的匕首和荊軻多餘動作的矛盾。荊軻的匕首是特製的毒匕首,只要被刺出血是必死的。"得趙人徐夫人匕首,取之百金,使工以藥焠之,以試人,血濡縷,人無不立死者。"而荊軻攻擊秦王時,用了這樣一句話來描寫,"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椹之。"既然匕首已經是劇毒的,為什麼還要一隻手抓袖子一隻手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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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夫人鍛造匕首

眾所周知只有匕首不毒時,犯罪人才會抓住受害人,然後尋找要害刺下。就像毒蛇一樣,進攻時凌厲剛猛,未必會找尋要害攻擊,而是抓住機會不斷攻擊。只有獅子之類的無毒捕食者,才會抓住獵物咬住其要害。如果這樣還抽象的話,可以用王者榮耀裡蘭陵王的刺殺動作來描述:蘭陵王不像扁鵲一樣擁有附毒能力,因此攻擊時要格外仔細,尤其是他的2技能一定要命中,因為配合上其他攻擊可以控制目標一會兒,然後再不斷重複技能攻擊可以達到必殺。因此如果用有毒的匕首進行刺殺,是不會有抓住秦王的額外動作的,更可能是找準時機不斷刺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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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陵王的刺殺動作

當然還有人質疑荊軻攻擊秦王的角度和手法,這也是有一定可能的。因為結合《史記·刺客列傳》的上下文,可以看出荊軻的劍術未必高超,而且還有許多獨特的劍招為外人所不理解,蓋聶和魯勾踐都曾對此有過疑義。"蓋曰:‘曩者吾與論劍有不稱者,吾目之;試往,是宜去,不敢留。’"魯勾踐已聞荊軻之刺秦王,私曰:“嗟乎,惜哉其不講於刺劍之術也!甚矣吾不知人也!曩者吾叱之,彼乃以我為非人也!”所以說,荊軻攻擊秦王時也可能會有自己獨有的多餘動作。但結合前後文,荊軻抓秦王的可能性更大些,因為刺殺也可以發生在威脅失敗之後。

第四個是燕太子丹為此次行動付出巨大代價。義士田光守節致死,是太子丹逼迫至此造成的是為不義;大將樊於期舍頭獻秦,是太子丹不作為放縱結果發生造成的是為不仁;太傅鞠武竭力反對,是太子丹固執執行是為不智。結合太子丹失敗後秦王速攻燕,逼迫燕王自己殺兒子,可以看出太子丹已經是孤注一擲了。但如果僅僅是殺死秦王的結果,在新秦王繼位後依然會興師問罪,那麼自己必死燕國必亡。因此更能充分說明,燕太子丹捕捉秦王簽訂和約的第一性和無奈刺殺秦王的第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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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軻與秦王搏鬥

綜上,荊軻是在燕太子丹的教唆下攻擊秦王,其目的在於脅迫秦王簽訂不平等的和約。然而脅迫不成轉為刺殺,與其犯罪的第二目的相同,具有主客觀的統一性。因此可以認定荊軻屬於轉化型犯罪,大致相當於以綁架罪為基礎罪名,以故意殺人罪為轉化罪名的轉化犯。也就是說,荊軻本來是想要抓秦王的,但在條件不允許的情況下才轉化為刺秦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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