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他提出再睡一覺,否則不簽字,我該怎麼辦?”

一位網名叫抹茶的女讀者向我傾訴說,半個月前,因為感情不睦,她再次向結婚7年的老公提出離婚,另她沒想到的是,這次老公居然提出了一個讓她非常為難的條件:再睡一覺。

這讓抹茶覺得非常羞恥和羞辱,他們已經分居快一年了,期間一直在協商離婚,但抹茶老公就是各種理由不簽字。

抹茶不想通過訴訟解決,畢竟幾年感情,對簿公堂有些太殘忍了,能好合好散對彼此都好,而且,抹茶又遇到了一個在追自己的男人,她只想息事寧人,好好經營下一段感情。


“離婚前,他提出再睡一覺,否則不簽字,我該怎麼辦?”


可抹茶老公就是抓住了這一點,並提出了“再睡一覺”的要求,這讓抹茶非常為難,若是答應,對不起在追自己的那個男人,以後很可能跟他結婚,若不答應,這婚怕是難離。

其實現實生活中,離婚不離房(床)的現象並不少見,大多是為了孩子,雖然並不認同,但也算是為人父母的一種犧牲。

也有一些是為了仕途,高口碑反腐劇《人民的名義》中,高育良與吳慧芬早在女兒出國以後就辦理了離婚手續,對外一直沒有宣佈,並且在外人面前還不得不擺出一副恩愛的樣子,看得人心累。但不能說誰對誰錯,高育良和吳慧芬都是各取所需。


“離婚前,他提出再睡一覺,否則不簽字,我該怎麼辦?”


至於抹茶這種情況,我想說是,首先他們還沒離婚,無論是從法理還是家庭角度上來講,作為一個丈夫,希望妻子回家睡覺並沒什麼過錯,唯一不妥的是用了些要挾的手段,所以我們只能說他為人做事有點小問題,卻沒權利指責他不道德。

相反,抹茶還沒有離婚,手續還沒有辦完,那個在狠狠追她的男人,有破壞他人婚姻之嫌,是不道德的行為。

哪怕抹茶夫妻一年前就開始分居,但畢竟還有婚姻事實,按照正常人思路,換做任何男人都會懷疑抹茶和這個男人的關係是什麼時候開始的。


“離婚前,他提出再睡一覺,否則不簽字,我該怎麼辦?”


所以我給抹茶的建議是:

第一,不能答應自己老公的不合理要求,即便是恩愛夫妻,男方也沒權利強迫女方的意願,更何況這種踩在了懸崖邊緣的婚姻。

一段婚姻的破裂,不能簡單地說是誰的責任更大,但無疑已經沒有感情了,最好的辦法是通過合理手段解決,然後各自追求屬於自己的幸福。

第二,處理好與現在追求自己那個男人的關係,婚沒有離成之前,不能與他有任何不軌行為,否則就變成了,正室未退,偏房逼宮,性質就完全不一樣了。

我贊同每個婚姻失敗的女人勇敢地站起來,大膽地去追求愛情,但這絕不能建立在傷害他人的基礎上。這是不道德的。


“離婚前,他提出再睡一覺,否則不簽字,我該怎麼辦?”


第三,說起來算是老生常談了,為什麼有那麼多女人把希望都寄託在了男人身上呢?難道幸福不是靠自己去爭取的嗎?

換句話說,一個正經的,有自己原則的男人,怎麼可能在知道你已婚未離的情況下,就開始追求你?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而你卻要後半生交給這樣一個人,我表示擔憂。

有一部很好看的日劇,是由阿部隆史主演的,叫《離婚同居》,劇中阿部飾演了一位39歲的攝影師,與佐藤江梨子飾演的直子在婚姻第八個年頭,考驗愛情的第三者突然出現,並向阿部拋了一個銷魂的媚眼,阿部出軌未遂。

儘管如此,感覺遭到背叛的直子還是提出了離婚,回到孃家後,家人瞧不起她,不受待見,所以直子又回到了阿部身邊,開始了離婚同居的生活。


“離婚前,他提出再睡一覺,否則不簽字,我該怎麼辦?”


值得一說的是,離婚後的直子異常努力,決定靠自己的能力改變命運,很快就遇到了一位非常優秀的追求者。

在不考慮故事後來走向的前提下,我們不難看出,女人只有讓自己變得非常非常強大,才可以不向任何人憐乞施捨,討來的幸福不會長久,只有自己掙來的才有尊嚴。

婚姻遭遇不幸的女孩子們,不要氣餒,人生還很長,你走過的每一段路,都有自己獨特的意義,也許正是那些傷害過你的人,成就了未來的你。

就像王菲在《花事了》裡唱得,感謝你贈我一場空歡喜,讓我學會了愛自己。


分享到:


相關文章: